說到做到!農民沒戴口罩直接被射殺!

 
cp291949 發表於 2020-4-8 10:28
原來重點不是單純沒戴口罩,而是因為衝突想拿武器傷人!
waterkcl 發表於 2020-4-8 10:30
病毒的致死率不到10%,而一顆子彈致死率是百分之百,太殘忍了。
waterkcl 發表於 2020-4-8 10:30
病毒的致死率不到10%,而一顆子彈致死率是百分之百,太殘忍了。
ken844 發表於 2020-4-8 11:10
拿刀要攻擊人,開槍打他是應該的
在美國這樣也是會被警察開槍
060_.gif
未登入用戶 發表於 2020-4-8 11:12
若是黑警栽贓勒,有影片嗎?
cygnuswan 發表於 2020-4-8 11:35
太多喝完酒做錯事的案例,還好我是一醉就想睡覺那種。
kuanchaos 發表於 2020-4-8 11:53
現在只因喝酒沒戴口罩誤事,被一槍斃命,只能能怪自己生不逄時。 0空白.jpg
gary1968 發表於 2020-4-8 12:00
違法在先、造反在後,射殺無罪,執法有據
未登入用戶 發表於 2020-4-8 12:20
跟標題差這麼多……
ppmmkk 發表於 2020-4-8 12:24
比例原則太超過了。
他是要攻擊警察被射殺,
如果只是沒戴口罩,
你把它上手銬、關起來、罰款,都OK,
把人殺了,太離譜了。
就像現在允許臺灣警察開槍之後,
你看,三不五時就在開槍,
結果咧!前陣子就有局外人被射殺。
我覺得很奇怪的是,
當有拒酒駕的啦!或什麼,
如果只是在衝撞,
你幹嘛硬要去擋在車前?
每次查酒駕,
都有至少二個人在場,
如果一個人查,
另一個人應該隨時準備,
在還沒衝撞前,
就趕快近距離開射破輪胎,
不是等到跑遠了,
再在那邊胡亂開槍害到無辜人士!
跑走的,就趕快記下車牌(負責查驗的警察),
通知出去叫其它警察去做嘛!
事實上,現在網路發達,
已經不該局限在「分局」或「派出所」的概念,
來消耗不必要的人力,
而是以區(縣或市或地理位置)把警察人力做總體規嶤,
這樣才不體警察人力那麼地不足、職務負擔那麼不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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