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鐵路地下化的都市計畫變更核定案,部分受拆戶及其家屬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全案原告共75人,被告為內政部,市府及交通部鐵道局,今(8)日法院一審宣判原告之訴駁回,等於是市政府等被告人勝訴。
本案經過13次程序準備庭、1次現場勘測及1次言詞辯論,對於法院判決結果,台南市府說,欣然接受,樂見法院釐清事實,判決顯示推動中的鐵路地下化建設確實符合「公共利益」所必要,內政部核定都市計畫並無不法及利益衡量之瑕疵。
市長黃偉哲強調,鐵路地下化是台南市民長久的殷切期盼,攸關城市縫合、區域發展的百年大計,市府會盡力輔助交通部持續推動建設,為市民的長遠福祉而努力,讓鐵路地下化的工程圓滿落實。
市府說,都市計畫變更是配合行政院核定「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所辦理,未來改建後的道路寬度為25至40公尺公園道,對紓解鄰近地區交通與塑造市中心區意像有具體效益。
市府說,地下化工程所需土地,未來無法載重開發、建築的地面騰空廊帶,將結合現行鐵路用地,規劃成為連通台南市區的主要公園道,對於紓解市區交通擁擠問題有極大幫助,且兼顧居住環境品質、防災防汛等功能,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市府說,南鐵地下化293.6億元建設經費來源,已明確編列在交通部與市政府各年度預算,充分證明全數由政府出資興建,並無原告指稱任意將路線東移、擴大用地範圍以增加開發利益並挹注工程經費的情形。
對於今日判決結果,反南鐵東移自救會也提出聲明,強調居民仍將上訴,並質疑在法庭中,政府單位「提不出證據、數度翻供、醜態百出」,如此判決結果令人錯愕;大埔歷經8次訴訟結果、3次定讞才進行強拆,「民進黨政府至少應給南鐵居民與苗栗大埔居民同等司法救濟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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