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比例原則???

i64516451 發表於 2020-7-12 09:13:3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 5067


靠北
手被竹筷子的刺刺傷
需要搭救護車去醫院急診????????
會不會不符比例原則???
我從小不知被刺過N次
也從沒去過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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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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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芸 發表於 2020-7-12 09:18
反正他有錢啊!叫救護車也付錢喔!只是辛苦救護人員了。
fbb 發表於 2020-7-12 09:22
這樣也能叫救護車,那需不需要開刀取出刺
kib37704 發表於 2020-7-12 09:25
這人也太誇張了吧,感覺像之前手被夾到的某個人
xwilliewang 發表於 2020-7-12 09:33
被竹筷刺傷也要叫救護車
立委要不要修法一下,讓救護車的隨車人員有一定的權力判斷需不需要上車送醫
不然醫療資源真的是會被這些人浪費光
J-Mon 發表於 2020-7-12 10:51
我記得之前還聽過香港腳發作叫救護車急診的
當事人說因為在下雨呀...
幹真的覺得非必要原因叫救護車要自費
定價還要超貴,避免這類人再來浪費資源
吳家鴻Cary 發表於 2020-7-12 11:04
我電視上看到這篇新聞標題直接跳過,就是因為看了會讓我覺得這個人很讓我靠北
hsiaoa 發表於 2020-7-12 11:18
應該修法把這種浪費醫療資源的人特別註記
若再次發生就應該予以鉅額罰款
jacky97052 發表於 2020-7-12 11:25
智障...老是在浪費納稅錢....
這樣就叫救護車到底是多脆弱?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7-12 11:33
這真的是想靠這樣的方式碰瓷吧,不然會搞成這樣,不知想要求多少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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