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治看板管理版主有失職管理疑慮提出投訴

eletalen 2020-11-10 13:55:45 發表於 檢舉投訴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2 5013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3 13:19
bbmanex 發表於 2020-11-13 12:04
五毛是一個正常的職業,你知道嗎?

你只有檢舉一篇,檢舉也可以放消息給版主...你從來沒有發過消息給我哦

五毛?  我有說五毛怎麼了嗎?
我只有檢舉一篇? 以私訊息截圖來佐證?  系統有檢舉按鈕功能  我是在每篇有疑慮的留言去使用那個按鈕檢舉的,但目前來說一按下去送出去  就沒有途徑可以查證紀錄 我沒辦法查詢。 如果可以請教我如何去查檢舉紀錄, 但我期盼管理群可以調出相關紀錄 (畢竟我沒那個權限)  我何時檢舉何時回報 你又何時處理我也只能期盼有個紀錄在。

"切腹"我是說罵人嗎?  這個已經違反總版規教唆自殘 自殺行為 ,你居然可以說"語氣沒有強烈,只是提出自己的想法"?
互相指責對方滾出台灣?   他們先叫我滾出去 說太平洋沒加蓋 , 我不能叫他們滾出去?  這算是歧視,不是罵人 因為意見不同而要別人離開這塊土地

我"一直"要求版友公布個資? 我只有對TTMC說過一次 何來重複性,對姬八矛詢問過一次"你拿的是甚麼身分證" 並沒有請他公布,單次行為為何被你們一直抹黑我"一直"
更何況 又指控我"逼迫 脅迫" 我意圖不良?
說我收集他人個資?  

現在又說我來亂的 吵到服務中心?   我對管理層級有覺得不妥之處,難道我不能來這裡申訴? 或是其他管道申訴?  申訴了就是來亂的?  

我提供的照片 姬八矛 明確引用我的留言並且說 要我說出我的省籍與認同 (這難道不是個資收集?)又叫我去告 說他樂意看支那遺族崩潰 ,也說"被迫害妄想症又發作了咩?" 等人身攻擊字眼
等等言論都已經算是針對性地你又認為不是

我想申訴  又被你說的是來亂的  這不是一言堂嗎?

所以在論壇不能說是打嘴砲  但是來這裡可以歧視 謾罵 使用不雅字眼  人身攻擊,否則都不算是討論 只能算是來亂的?


bbmanex 發表於 2020-11-13 19:13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3 13:19
五毛?  我有說五毛怎麼了嗎?
我只有檢舉一篇? 以私訊息截圖來佐證?  系統有檢舉按鈕功能  我是在每篇有 ...


1.你當然可以舉證啊...

就是因為你檢舉,我把有爭議的回文刪除,他們檢舉我也是把有爭議的回文刪除,再視情節輕重去做處理,基本上就是刪除文章登記違規,系統會去判斷,我是同樣的標準!

你一直說歧視用詞,是針對畜牲一詞吧?


"解釋:
禽獸的通稱。也作「畜生」。罵人的話。指人品格低劣,如同禽獸。如:「他在背後低聲罵了一句:『這個畜牲,一定會遭到報應的。』」"

這用詞是一句罵人的話,版友們引用來罵中國,我覺得不為過,以中國對台灣人的做法,無視台灣人的健康生存生命,用卑劣的手段傷害台灣人的生命,到底哪裡有問題了?國語字典你有沒有先去查?

2.姬八矛的部份,你問我?你檢舉的部份我有處理,你沒檢舉的部份,我怎麼知道....你們在吵架的時候我在工作耶!你是不是覺得我一直都在啊...版主也是人,也是要討生活的啊!而且你也沒消息給我說明情況....你按下去的我有處理好吧,我也有發短消息給你,你連一句謝謝也沒有,你根本就不願意跟我溝通,也沒有回禮的習慣,也可能一開始你就是要來檢檢舉我,找他們吵吧?你要我回文,我也有好好回,你連理都不理我...你一開始的目的就是來打嘴炮然後來總版找架吵的吧??

"買魚「切腹」 挺連老里長又哭了:生平第一次殺魚"..笑笑就好了

一、幫助自殺之可罰性:
     (一)肯定教唆幫助自殺之可罰性者認為,教唆幫助自殺乃對他人生命之特殊侵害行為,具有特殊之惡性
          與不法內涵,應屬獨立之正犯型態,自不適用刑總有關從犯從屬理論規定。
     (二)否定可罰性之見解認為,教唆或幫助自殺,最終仍是自殺者自己結束自己生命,即使有教唆行為,
          充其量係導致自殺行為之遠因,更重要的是自殺者本身的近因。再者,既然自殺者是在自由意志下
          決定結束生命,應對自己之行為自我負責。

二、教唆、幫助自殺之要件:
     (一)教唆自殺:
         1、教唆他人使之自殺,乃對原無自殺意思之人,誘發其產生自殺之決意,因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
              者須為瞭解自殺或死亡意義,且有能力自由決定其意思之人。亦即,自殺者的決定須出於自由且
              自我負責的決定。
         2、倘對無自我決定能力之人施以教唆自殺行為,應成立殺人罪之間接正犯而非教唆自殺罪。行為人
              如以暴力手段或恐嚇、威脅之方式強迫他人自我殺,亦不能論以教唆自殺罪。此時,行為人以強
              迫被害人自殺來遂行自己殺人之目的,同樣成立殺人罪之間接正犯。
     (二)幫助自殺:
         1、以積極的助力幫助:
              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乃指對已有自殺意思之人,從旁予以助力,因而促成或便利其自殺行為。幫
              助自殺之行為方式,以積極方式在物質上或精神上給予幫助,均屬之。
         2、以消極不阻止的方式幫助:
          (1)實務認為未加以助力,僅未予阻止者,不成立幫助自殺罪。
          (2)學說有認同實務之見解,認為行為人於他人自殺時,並未予以積極助力,只是消極地旁觀不加阻
              止,並不成立幫助自殺罪,但有不同意見認為幫助自殺方式包含以消極手段或無形方式之幫助。
          (3)王師贊同實務意見,其認為對於自殺者不加阻止而消極旁觀,倫理上縱值非難,也不應以刑罰責
              難,以免過度擴大刑罰範圍。
          (4)若行為人對自殺者具有保證人地位者,王師認為應貫徹前述原則,消極不阻止並不成立此處之幫
              助行為,不論行為人是否具保證人地位。理由在於行為人不阻止,係出於尊重自殺者之意願,而
              此一意思不應轉而評價為主觀上具有殺人罪故意。
     (三)主觀要件:
         1、行為人須有使他人自殺的認識與意欲,並進而為教唆或幫助,始具有教唆或幫助自殺之故意。
         2、若以欺騙或錯誤資訊誤導他人而誘發他人產生自殺意思,而此一欺騙或誤導可以評價為行為人藉
              由優越知識之操控,而對被害人之自殺行為進行支配,仍應成立殺人罪之間接正犯。

你自己稍微參考一下,符不符合要件,看不懂的部份,你可以提問,我為你翻書,去找判例


3.身份證上有省籍跟認同嗎?你有拿身份證看過嗎?那只是你的政治立場而已,台灣本來就是各族群融合的土地,而且一開始就是你叫人家拿身份證出來的?還敢講?我有懲罰你嗎,沒有吧....我也是只是屏蔽起來

你說姬對你人身攻擊歧視謾罵,我不是刪除登記違規了嗎?我不懂你在不開心什麼...


本帖最後由 bbmanex 於 2020-11-13 19:33 編輯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0:11
bbmanex 發表於 2020-11-13 19:13
1.你當然可以舉證啊...

就是因為你檢舉,我把有爭議的回文刪除,他們檢舉我也是把有爭議的回文刪除,再 ...

歧視用詞非僅針對畜牲一詞, 而是把意見不同之人也歸類到"他們認為是畜牲的同一族群"  所衍生的歧視意識
昨天晚上很明顯的  他就是在針對我  我提出檢舉 也感謝你的協助。

但我希望版主能多看幾眼   整篇言論 只要持反對意見都會被類似的言論所回覆 這還需要討論嗎?  然後每個都要檢舉?  還是整個樓都歪了?

大聲公是政治版的前身,但我沒記錯的話 大聲公的版規好像有明文說明可以講任何的話不管不雅字眼 歧視用詞等等,但政治版的版規我只有看到總版規   並沒有特別規定, 如果有錯也請糾正

最後  我重新強調  "我沒有用逼迫 或是脅迫等手段要求任何人公開個資"  "我也拒絕任何人以我的名義發表任何我沒有說過的話"
bbmanex 發表於 2020-11-17 12:00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0:11
歧視用詞非僅針對畜牲一詞, 而是把意見不同之人也歸類到"他們認為是畜牲的同一族群"  所衍生的歧視意識 ...


之前的版規太嚴格..最後每天只剩二.三個人在回文..甚至都沒人發文

我是一個版主,我的立場是讓大家享受言論自由暢所欲言,版區才會熱絡,你能明白我的立場嗎?

版規並非我明定的,那是總版公布實施的,我只是採取比較寬鬆的解釋,可是大家一直吵一直吵,檢舉我會處理,可是你們一直偏題互相攻擊,你也是叫人家公佈身分證嘴一些有的沒的,有些也是含攻擊性的言論,我不是不懂,我是希望你們在辯論中能有一個好的結果出來!

你們互相無法說服,每個人都說我處置不公,我真是的莫名奇妙,還是你們希望我把標準一直拉高,只要有抽象性攻擊言論我馬上刪文?那都沒幾篇文了你知道嗎?

畜牲一詞形容某族群,為什麼不行?像有一些犯罪集團我也覺得他們根本是畜牲,每個人認知不同嘛,人家又沒講到你,你何必沒事找事?你可以罵政府是畜牲,只要沒有違反版規,都是可以被容忍的,我不可能隨時跟著你們背後去看去想你們每一篇發文是想表達什麼,是在含沙射影什麼,如果你覺得人家在罵你,請你舉證,好不好?台灣是講究科學證據的地方,你都退伍那麼久了,難道不知道嗎?大家都是大人了,那些都是國中生公民課會學到的東西,我們不要在這種國中生的論點上鬼打牆! 本帖最後由 bbmanex 於 2020-11-17 12:06 編輯

TTMC 發表於 2020-11-17 12:09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0:11
歧視用詞非僅針對畜牲一詞, 而是把意見不同之人也歸類到"他們認為是畜牲的同一族群"  所衍生的歧視意識 ...


其實我也不算有甚麼特別的政治主張。個人不過主張在支那對台灣進行侵略戰這種畜牲行為時,台灣人應該挺身而出對抗,這應該是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民都應該有的自覺。我不知道為什麼因為我這樣的主張,就要被你逼迫「...簽張切結書 放個自拍照 身分證證明一下...」,你脅迫我公開個資是事實,也有意圖收集反支那台灣青年的事實,這些都是你抵賴不掉的。

另外,政治版在過去,支那人翻牆過來羞辱台灣人的言詞更嚴重的都有,開口就是「綠蛆」,「綠蛙」,「槍斃台獨份子」,「核平台灣」,「留島不留人」....,舔共人士他們也差不多啦,這些沒有看你抗議過耶。說實話政治版如果要像管理其他版區那樣的嚴格標準,就變成箝制言論自由,如果台灣人連批評在網路上批評那些統豬華雜死台奸他們的言論自由都被剝奪,那麼台灣就支那化了,言論自由蕩然無存,嚴重傷害台灣的民主自由。

所以本人說句公道話,一句非常適合政治版(大聲公)的名言,「怕熱就不要進廚房」,明明忍受不了這個環境,何苦來哉?進了廚房唉唉叫說服不了別人,在廚房喊著要撤掉吊爐、烤爐吼著敲掉大灶...哪有這樣的道理?你是來亂,來砸鍋的喔?

如果不是我感到有人違反個資法,而且可能牽涉國安問題,一再逼迫我公開個資,你對我的攻擊我也只能吞下去,這樣懂嗎?所以討論政治議題而衍生出的問題一切以法律為依據,這是一個折衷的辦法和規則。

再說,在支那對台灣進行侵略戰這種畜牲行為時,你我同樣都願意上戰場,雖然我不認識你,本人對同袍好戰友的你也有一份敬重,這點應該沒有紛爭吧。






TTMC 發表於 2020-11-17 13:14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0:11
歧視用詞非僅針對畜牲一詞, 而是把意見不同之人也歸類到"他們認為是畜牲的同一族群"  所衍生的歧視意識 ...


你要在服務台談政治,那我就說清楚。沒有任何人以你的名義發表你的言論,你是誰啊?誰會冒用你的名義發表言論?還是有誰盜用你的ID?真是莫名其妙耶。

個人闡述自己的論點也不行?我再說一次,支持「中華民國」就是一邊一國,就是兩國論,華華叫就是台獨份子,這100%正確。

論證:如果支持「中華民國」不是台獨份子,周子瑜怎麼會因為一小段揮青天白日旗的影片被舉報台獨?怎麼必須拍影片向支那道歉?胖虎那麼喜歡唱「中華民國頌」怎麼不去支那天安門廣場唱?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3:51
bbmanex 發表於 2020-11-17 12:00
之前的版規太嚴格..最後每天只剩二.三個人在回文..甚至都沒人發文

我是一個版主,我的立場是讓大家享受 ...

畜牲一詞形容某族群,為什麼不行?可以
但是因為意見不同的把我歸類為"那個群族" ,這樣你認為可以?

基本上他們意涵差不多在此,   如沒有到指名道姓 ,  只不過是文字遊戲罷了

c1.png
c2.png
TTMC 發表於 2020-11-17 14:17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3:51
畜牲一詞形容某族群,為什麼不行?可以
但是因為意見不同的把我歸類為"那個群族" ,這樣你認為可以?


光會檢討別人,然後抵賴自己脅迫他人公佈個資的事實,問題出在你自己的心態。台灣人反支那畜牲國他們文攻武嚇的惡行,越後面世代天然獨成份越高,某些人再不調整自己的心態,上網只會讓自己越來越憤怒暴躁。


bbmanex 發表於 2020-11-17 14:23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3:51
畜牲一詞形容某族群,為什麼不行?可以
但是因為意見不同的把我歸類為"那個群族" ,這樣你認為可以?


這些回文我已經處理了,不是嗎?

有檢舉我就會處理,在審理的過程中去看到類似的違規言論也會啊

我已經警告過那位版友了,他也在說我不公平...

到底是??

反正我全刪了,不要再吵了


姬版友支那族遺族是指你?他回的那篇也是人身攻擊,被我刪了,這幾篇互相罵來罵去我都會刪 本帖最後由 bbmanex 於 2020-11-17 14:31 編輯

姬八矛 發表於 2020-11-17 14:38
eletalen 發表於 2020-11-17 13:51
畜牲一詞形容某族群,為什麼不行?可以
但是因為意見不同的把我歸類為"那個群族" ,這樣你認為可以?

畜牲在說誰?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eletalen

LV:5 騎士

追蹤
  • 17

    主題

  • 380

    回文

  • 0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