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覺醒,為愛勇敢」線上論-呼籲改正錯誤稅制,讓人民免於稅災

「良心覺醒,為愛勇敢」線上論壇
呼籲改正錯誤稅制,讓人民免於稅災
(記者林晴玥/台北報導)響應國際愛與和平月,法稅改革聯盟等8個民間團體,舉辦一系列線上論壇,9月27日開播的主題為「良心覺醒,為愛勇敢」,邀請四位為人母的與談者,分別以自己親身遭遇、社會觀察,來闡述台灣社會現況與問題,呼籲總統傾聽人民的聲音,改正錯誤的稅制,人民才能有免於稅災恐懼的和平生活。
與談人Sally是兩個小孩的媽媽,看到社會現況令她不安,也不知該如何教育小孩了。她以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為例,60歲黃姓志工媽媽參與法稅改革舉牌行列,卻遭警察以現行犯當街逮捕,又移送地檢署總共長達7小時,漏夜偵訊並限制住居,黃姓志工媽媽長時間沒休息進食,加上巨大精神壓力下昏厥送醫,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她表示,平民百姓被告要自己舉證自清,但警察違法濫權,卻沒事?另外,她也關注到近兩年,疫情影響民生經濟,財政部明年稅收預算居然估計上漲11.9%,這讓她聯想到稅災戶為何這麼多,呼籲總統能正視法稅歪風,從有法稅228之稱的太極門冤稅案開始解決,讓台灣有真正的公平正義。
森樂與先生經營小工程公司,過往夫妻常意見不合吵架,關係長期緊繃,壓力讓身心失衡生病,進入太極門後修改自己,學會心平氣和與先生溝通,慢慢修復了關係;但民國85年12月19日侯寬仁違法搜索太極門,誤導媒體大幅不實報導,讓當時先生誤信媒體,百般阻撓她去太極門,每次練功後回到家,不是被關在門外,就是滿地杯盤狼藉,讓她十分難過。終於96年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但先生卻已往生,無法親口告訴先生,讓他知道太極門師徒的清白,讓她深感遺憾。
阿珠媽跟小美這對母女檔,也表達因為過去不實報導,讓親友家人都對她們在太極門練功很不諒解,一直誤認是她們被騙了,而且回想當時被違法起訴時,媒體大幅報導,後來判決太極門沒罪、沒欠稅時,媒體卻都沒有甚麼篇幅,難怪大眾只記得之前舊的錯誤報導。母女談到,其實一般小老百姓,根本沒想到檢察官會說謊亂栽贓太極門,讓很多人不敢去太極門練功,因此斷送了修道路。
阿珠媽談到,自己的祖父曾在公家單位做建設課長,負責驗收鋪路造橋工程,常有廠商送禮盒又塞錢賄賂,但是她的祖父都一併退回,所以廠商也都不敢偷工減料,她認為若公務員都這樣守本分,不貪非分之財,台灣應該會更好。但是太極門案25年未解決,就是因為公務員貪圖獎金,陳志龍教授曾踢爆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在還沒公告拍賣太極門土地前,就函文士林分署要求回饋績效獎金。阿珠媽母女呼籲政府可以聽聽人民的聲音,好好改正錯誤的稅制,人民才能有免於稅災恐懼的和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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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響應國際愛與和平月,法稅改革聯盟等8個民團,9月27日中午直播論壇,主題為「良心覺醒,為愛勇敢」,邀請四位為人母的與談者,分別以自己親身遭遇、社會觀察,來闡述台灣社會現況與問題。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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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er768 發表於 2021-9-29 19:02
稅吏就是只知道要收錢
不公不易的還很多
現在執政黨只改對他有利的不公義
不是人民要的那種
cyliang0914 發表於 2021-9-30 12:21
太極門這個組織的開班(什麼這個班、那個班)教授氣功,氣功學員/弟子們交給掌門人/

師傅(洪某)的費用加總起來甚鉅,這些費用如果課徵所得稅,因此也甚鉅。但太極門自

始不認為這些費用是洪某的所得,所以連續好幾年都從未向國稅局申報繳這方面的所得稅

。後來被國稅局查知此事,而依據相關人等的銀行帳戶進帳金額予以計算所得與應課的稅

額。



太極門主張:這些鉅額費用,是「傳統習俗、宗教上免所得稅」的「敬師禮金」,竟然被

國稅局列為計算所得收入,國稅局違法,因此太極門打了無數次行政訴訟。我查了一下司

法院網站的相關訴訟資訊,行政法院在相關判決,一致地認為上述學氣功的費用是屬於洪

某對學員的學費收入,而不是不必繳稅的弟子禮金贈與(雖然弟子在其他情況--例如逢年

過節--另外會給予洪某單純的禮金贈與,這是不同的兩回事)。



太極門上述好幾年沒有繳、因此被國稅局追徵的稅金,因為太極門自始不配合提供明確的

可供國稅局判斷的詳細名目收入帳本,而國稅局只好藉由例如當事人的銀行帳簿..等等,

逆推洪某各年度各自收入多少,而計算洪某各年應繳的所得稅額。



就上述洪某各年度的「資金狀況」,行政法院判決的結果是:最高行政法院調查發現國稅

局就洪某某一年度的情況,可明確推估出洪某當年度合理的應繳稅金,而判洪某就當年度

稅金繳納的訴訟事件中敗訴確定(洪某該繳當年度的稅的意思),而洪某在法院判決出爐

後堅持不繳,所以名下的土地被(國稅局請行政執行署,依照法院此一確定判決去依法)

查封,即將予以拍賣(所以太極門才氣急敗壞到處抗議)抵償洪某當年度的鉅額欠稅。



而太極門宣稱的「行政法院判國稅局敗訴」,事實真相是,行政法院對於「上述該年度以

外的其他年度」國稅局查核掌門人夫妻當事人銀行帳簿所逆推的金額,國稅局在核課過程

中則(跟某年度已經釐清的不同,)還沒有釐清到底哪筆進帳是門徒學氣功的學費收入,

哪一筆是門徒的年節贈禮或借貸往來等等--



所以行政法院要國稅局「對於這些其他年度的洪某總收入額度」「再去查得更清楚一點,

以免過多地計算總『收費所得』,造成當事人不利」,所以「目前這些『其他年度』所逆

推出來的通知納稅金額,先予以撤銷」;但行政法院絕不是認為「國稅局不應該將洪某教

氣功的學費收入認為是稅法上規定的所得收入」。



太極門相關信徒在網路論壇上到處放煙幕彈混淆視聽,瞎扯諸如「國稅局違法,行政法院

判國稅局敗訴囉」(所以咧、行政法院認為洪某的教授氣功收入完全免稅?我上一段已經

說了法院的真正意思)、「國稅局、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人民財產」(政府依照最高行政

法院某個已經確定的判決去查封洪某名下的土地,違什麼法?其他還沒確定的其他年度洪

某欠稅情況,如果也到了日後判決確定,自然還要「另外追加」予以強制執行如果洪某繼

續拒繳的稅額)等等胡言亂語。



至於當初檢察官起訴認為洪某「『故意』逃漏稅」(這情況是刑事犯罪),刑事法院認為

洪某並沒有逃稅的故意,所以判洪某無罪--但是洪某的「不必坐牢」v.洪某(或許因為不

是故意有惡念逃稅,只是不小心--因為洪某對法律的規定有爭執--所以才)沒繳的稅,依

然(由行政法院判斷稅務爭議後)依法該補繳,是兩回事。太極門相關信徒在網路上放煙

幕彈說「法院判決洪某無罪無稅囉」云云--什麼叫「無罪無稅」?這種他們自己發明的怪

異名詞,一聽就知道是部份別有用心者的鬼扯,想誘導民眾誤以為洪某被法院認為不必繳

納教氣功鉅額收入導致的鉅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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