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未展開的男用保險套(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網路上有一句玩笑話「防賊防盜防閨密」,意思是要女人對自己的閨密多提防點,免得老公被她搶走。南投就有一件真實案例。陳姓女子介紹丈夫李男給閨密簡女認識後,沒想到兩人卻走到了一起,經常偷偷相約打砲。某日李男女兒整理發票時發現老爸經常買保險套,於是告訴媽媽,陳女才發現丈夫外遇,而且對象竟是自己好友,氣得對2人提告求償60萬元。法院二審審理後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
判決指出,陳女和丈夫李男結婚24年,育有2女。前年1月兩人的女兒整理抽屜發票準備兌獎時,發現有6張在附近超商購買保險套的發票,女兒直覺父親有問題而將發票拿給母親看。
陳女一看氣炸,這6張發票日期在近2個月內,可她與丈夫已經久未有性生活,丈夫如此頻繁購買保險套,無異就是有了外遇,而且經常上床,她鐵青著臉對丈夫興師問罪。
原本李男口風很緊,不願說出第三者是誰,但女人的直覺太敏銳,陳女發現在同一公司上班的好友簡女去年開始會跟丈夫通訊,認為小三就是她。
陳女於2019年2月質問簡女為何搞上她丈夫,簡女僅對兩人私下聯繫感到抱歉,不應該愛上好友丈夫,還傳簡訊跟陳女道歉,「我知道妳很痛苦,我也一樣不好過,痛苦我來承受,妳就原諒你老公一次,好好重新生活好嗎?」並稱自己已有報應等。
隔天陳女找了妯娌約簡女談判,簡女始終否認偷吃好友丈夫,僅承認精神出軌,直到陳女丟出保險套發票,簡女才吞吞吐吐承認與李男交往半年,性生活也有半年。
陳女氣得回娘家,李男不願妻子離開,到台南去向她道歉,並寫下悔過書請求妻子寬恕他的外遇行為,承諾未來絕不再犯,同意每月給妻子1.5萬家用,如果日後「再與妻子以外之女子有任何超出友誼範圍之互動 (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牽手、摟抱等親密行為,以及曖昧 言詞、簡訊、電子郵件等聯繫),本人同意將名下財產移轉予妻子,作為精神慰撫金。」
但立下悔過書的李男家用只給了一、二個月就沒給,陳女便拿著悔過書提告。二審法院審理認為簡女在東窗事發後的簡訊已經證明她與李男有不倫戀,且雙方談判時也有錄下簡女自承確實與李男有性行為,加上李男的悔過書和保險套發票,認為兩人確實侵犯陳女配偶權,判決須連帶給付20萬元,另李男須給付積欠的21個月家用31.5萬元。(郭芷余/綜合報導)
個人觀點:發票記得要丟掉
新聞來源: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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