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存在的目的?有無違法?一定需要存在?(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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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446687 2005-11-1 15:41:02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6 3077
如提.投票看看你的觀點.我覺得這裡跟台灣論壇.差很多.完全顛倒.太誇張了.同件事兩樣情.
是嗎?你確定?
我問你他那兩家公司有哪一家公司的董事是台灣人?
問你為啥一家公司只有100萬資本額卻可以擁有價值4億多台幣的股票?
很想問問.他專啥漏洞.是不是外資.有沒有合法?
而且這個只要去法院判決.輸面覺對大?誰模糊焦點很清楚吧?
還有報導人是TVBS會客觀嗎?別搞笑了.
我問你假如這樣搞下去.全台灣媒體都百分之百外資可以嗎?

[ 本帖最後由 hi446687 於 2005-11-2 03:2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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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發表於 2005-11-1 15:46
這投票開的太亂了
由新的舊會員去投票討論吧
WLIFE 發表於 2005-11-1 18:03
原帖由 hi446687 於 2005-11-1 03:41 PM 發表
如提.投票看看你的觀點.我覺得這裡跟台灣論壇.差很多.完全顛倒.太誇張了.同件事兩樣情.


台灣論壇~~

事實上我去過~~那裡號稱是被埋木馬程式最多的地方!

那裏的年齡層大約是國中---高中左右!!

年輕沒有不好~~除了社會經驗不足的問題而已!!

如果以卡國的高水準而言!

台灣論壇相對弱智水準的確稱得上是誇張!!
hi446687 發表於 2005-11-1 19:06
原帖由 WLIFE 於 2005-11-1 06:03 PM 發表


台灣論壇~~

事實上我去過~~那裡號稱是被埋木馬程式最多的地方!

那裏的年齡層大約是國中---高中左右!!

年輕沒有不好~~除了社會經驗不足的問題而已!!

如果以卡國的高水準而言! ...

沒有分啥弱不弱智.
卡國是管理水準高.
但人就不一定拉.
基本上從台灣論壇社會萬象裡.
大陸人跟台灣人可以和平相處.
而這邊是一直鬥.就知道水準拉.

[ 本帖最後由 hi446687 於 2005-11-1 07:10 PM 編輯 ]
berrity 發表於 2005-11-1 19:24
:smile:我沒投票
         因為沒有我喜歡的答案
         所以直接回答你的問題
         第一TVBS的節目不是只有2100
               而TVBS存在的目的可說是娛樂大眾
               因為任何節目都有他的收視群
         第二就我所認知的  TVBS帳面上看是百分百港資也是外資
               但他並不違法  因為他會玩法  所以只能修法
         第三TVBS有無存在的必要  我的體認是現在存在是必須的
               因為時機敏感  因為要看如何解讀政府的用心
               如是因為追弊案而關TVBS那以後哪家電視台敢說話
               而如果是他的股權問題  當初審查時就該提出
kr2ooxx 發表於 2005-11-1 21:46
要違法12年前就違法了,不用等到現在來個兩面手法
陳水扁當白臉,姚文智當黑臉

佔有TVBS53%股權的東方彩視,也是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屬本國公司,T台資金結構沒有問題。
成立公司是以法人為認定,不是說什麼港人在台設立就叫港資.
huhuji 發表於 2005-11-2 02:26
這個投票根本是莫名奇妙的
選項都是模糊焦點

開板的你去仔細看看法律
TVBS哪裡有違法??
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修法
現階段來講, 合法!!
不要再亂打了~
姚文智比 蔡啟芳還不如
蔡啟芳發現自己錯了還懂得認錯~
baby123 發表於 2005-11-2 02:54
:smile:我個人覺得tvbs的存在可以監督政府的行為,只要說出的問題是事實
政府就應該改進,無關tvbs是中資還是外資,這是兩碼子的事!這樣貪官污吏
才會減少,人民才會有好日子過,不然我們的所得稅都進這些狗官的口袋裡了.
hi446687 發表於 2005-11-2 02:59
原帖由 kr2ooxx 於 2005-11-1 09:46 PM 發表
要違法12年前就違法了,不用等到現在來個兩面手法
陳水扁當白臉,姚文智當黑臉

佔有TVBS53%股權的東方彩視,也是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屬本國公司,T台資金結構沒有問題。
成立公司是以法人為認定,不是說什麼港 ...

是嗎?你確定?
我問你他那兩家公司有哪一家公司的董事是台灣人?
問你為啥一家公司只有100萬資本額卻可以擁有價值4億多台幣的股票?
很想問問.他專啥漏洞.是不是外資.有沒有合法?
而且這個只要去法院判決.輸面覺對大?誰模糊焦點很清楚吧??
還有報導人是TVBS會客觀嗎?別搞笑了
我問你假如這樣搞下去.全台灣媒體都百分之百外資可以嗎??

[ 本帖最後由 hi446687 於 2005-11-2 03:24 AM 編輯 ]
ypc1976 發表於 2005-11-2 09:05
有無違法,請各位不妨參考一下這篇評論,講的頗為中肯。
別鬧了新聞局:TVBS資本結構適法性爭議評析

至於比較重要的部份,個人擷取下來引用如下:

三、衛星廣播電視法有關外資與外國經營者之限制

  衛星廣播電視法是對外資限制最為寬鬆的法規,相關規定僅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



   熟悉台灣傳播法規歷史者應能理解,像TVBS這樣的「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指自有或向衛星轉頻器經營者租賃轉頻器或頻道,將節目或廣告經由衛星傳送給服務經營者、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包括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者。原本是「有線電視廣播電視法」規範下的頻道業者,受相當嚴格的外資限制,但在近年來的頡除管制風潮下,法令開放了衛星廣播電視業者的外資限制。在實務操作面上,外資只要合於「不直接持有」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的規定,如:

(一)     外國之自然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台之股權。

(二)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董事長、董事與監事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     外國人投資之本國公司,為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之股東,以間接持有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

均屬於合法的狀況。


所以今天問題就出在「不直接持有」 上,也就是外資利用間接轉投資方式持有T台股份是屬於合法的,而持有53%T台股份的東方彩視是在台灣依法成立的本地公司,所以儘管知道該公司背後金主可能為港資或簡稱外資,但簡單講,就適法性上T台並無任何違法之情事。
簡單總結,以資金來源而言,確實T台有可能是百分之百外資,但是就資本結構而言,T台完全合法,不滿意但也沒辦法,這是一個法律上的漏洞或者說是留的後門,個人相信民進黨政府不會不知道。所以個人認為新聞局現在以資金來源來混淆視聽是很不道德的,更甚言之,這整個事件的報復意味濃厚,而這才是讓大家覺得看不下去的地方。
所以民進黨的支持者別在那邊被牽著鼻子走,合法不合法可不是比誰講話比較大聲或是官位比較高就是對的。

[ 本帖最後由 ypc1976 於 2005-11-2 09:1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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