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陳姓男子惡意棄單20份雞排,最後因涉犯毀損罪遭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28歲陳姓男子去年9月打電話訂了20份雞排外送,卻惡意棄單不取,讓雞排店老闆氣得報警控告毀損罪,法院審理時,陳男認罪,依犯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南投一名陳姓男子2022年9月14日下午間,打電話向派克雞排店訂購20份雞排,請許姓老闆於晚間5時許將雞排外送至南投醫院洗腎室,未料外送時間到了,陳男並未出現取餐付款,惡意棄單,許姓老闆不甘承受損失,氣得報警控告陳男毀損罪。
南投地院審理時,陳男認罪,法官認為陳男的自白與許姓老闆的指述大致上相符,法官指出,陳男假裝訂餐,導致店家製作商品後財損,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實在不該。
法官考量陳男尚未與店家成立和解或達成調解的犯後態度等,依犯詐術至人損害財產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若以官網定價一份雞排65元為計算,2萬元罰金相當於可購買近307份雞排,代價慘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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