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於25日公告,自當晚9時起,將禁止文化幣用於購買拍立得。(示意圖/Pexels)
文化部今年再次針對16歲至22歲的青年,每人發放1200點文化成年禮金「文化幣」,希望能藉此支持國內藝文產業。不過,近期陸續傳出點數濫用情形,除了用於購買化妝品而飽受爭議外,「拍立得」也引起了巨大的討論聲量,而文化幣官網也在昨(25)日於官網公告,自當晚9時起,將全面禁止文化幣用於購買拍立得。
文化幣在該則公告指出,文化幣旨在鼓勵青年藝文參與及體驗,自今(113)年常態化實施後,其適用範圍經滾動檢討後,自113年1月25日下午9時起,禁止文化幣用於購買拍立得,「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關於文化幣濫用的爭議,先前就有不少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高調曬出自己使用文化幣的成果,包含用於做美甲、化妝品、保養品和拍立得等等,引起大量網友反彈,紛紛吐槽「納稅錢被亂花」、「根本違背了文化幣設置的初衷」,而後續許多違規店家也因為遭到檢舉,最終被文化幣停權。
而在此次公告發出後,Dcard論壇也迅速出現討論文,表示「大家還是多看書多看展,這個文化幣就是要支持藝文產業的,不是送你1200去買想買的東西」、「這才是文化幣的初衷好嗎」、「推薦大家去看看舞台劇,跟從電視看完全不一樣的體驗,一生中一定要體驗一次」。
不過,也有不少網友反駁,「所以街拍文化不算文化就對了?攝影不算文化嗎?去電影院看國片睡覺好像更沒文化吧」、「自己買的開心就好了啊,我的爸媽也有繳稅啊,他們也沒有說什麼」,更質疑道「比較希望一開始就限制清楚,不是大家發現可以用然後又突然不行」。
對此,文化部也再次強調,文化幣以支持國內藝文產業之實體場域消費為主,可用於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視聽娛樂、圖書及文創工藝等藝文消費折抵,包含看表演、看國片、買書、參觀博物館、逛市集或展會買文創工藝品,以及參加手作DIY、藝文體驗、社區文化小旅行等活動皆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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