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出生的注意!請領勞保年金「這原因」少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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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出生的陳小姐(右),申請老年年金的時間竟因「勞保局電腦系統沒有這一天」,硬被改成3月1日。(圖/張耀中提供,2024.05.14)

2月29日出生的人,不僅4年才過一次生日,連活到60歲申請勞保老年年金,都能因公部門的電腦系統沒有2月29日,硬被延後一個月!這位倒楣的陳小姐住在台中,雖然勞保局已請她填具「勞保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走救濟路線追討消失的一個月年金,仍忍不住高呼:在229這天出生不僅太邊緣,簡直虧慘了!

1964年2月29日出生的陳小姐,今年2月15日滿60歲前夕,向勞保局台中市辦事處遞出請領老年年金的申請書,依規定月退申請給付日是2月29日,2月21日她接到以勞保局名義發出的簡訊,稱「如經審核符合規定,所請給付將於次月底入帳並按月發給。」

但3月底陳小姐的銀行帳戶並沒有入帳給付,4月底她收到勞保局公文,稱「自3月起,按月於次月底前發給老年年金給付」。說明欄中並註明她在3月1日申請老年年金給付,所以必須4月底才能領到給付。

但公文內容與原本應在2月29日申請生效、3月底前入帳的預定時程不符。陳小姐打電話詢問勞保局台中市辦事處,接電話的人卻稱「電腦系統沒有113年2月29日,故以次日3月1日代替」。對於她質疑將因此少領一個月的給付,辦事處以「這是台北核定的」,要她打電話問台北本局,

陳女再與勞保局連絡,對方要求她填具「勞保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走救濟路線追討少領的一個月給付。雖然權益得以維持,但她覺得太離譜,因此向張耀中反映此事。

張耀中強調,此案問題顯然出在「勞保局的電腦系統沒有113年2月29日」,勞保局理應主動出面解決自己的問題,卻地方推給中央、中央再要求當事人走繁瑣的救濟程序,這種態度讓民眾無法接受。他呼籲生日是2月29日的民眾,別只顧著抱怨4年才過一次生日,更要好好檢視自己與公私部門的權利義務關係,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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