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 市 設 計 | Urban Design
Charles W. Ste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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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Book: Contemporary Urban Planning (Selection from Chapter 9), John M.Levy
Translation by Acina at March 3,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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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過去的歷史中,都市設計已經是眾所皆知的苦差事了。然而只有在一九五O年代,由相關的都市設計師及都市設計行業所組成的學術性會議,曾經給了一個明確的定義。
都市乃是由於人們有意或無意的行為,隨著時間的發展所造成的。都市設計假設:儘管規模龐大而且複雜,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去規劃城市的成長模式及發展方向。下面是一個表現人類能力的重要例子:由凡‧霍斯曼男爵(Baron Von Hausman) 從1855年到1868年(包括了拿破崙三世時期)在巴黎所主持的建設工作。
在這一段時間中,霍斯曼負責建造一條新的林蔭大道及改造巴黎的風格、樹立新的典範。沿著雄偉的大道,所有面向大道的建築物正面都被要求有一致的風格,來產生一種有秩序及節奏的感覺。他所創建的林蔭大道,變成了巴黎市幾個大型公開的空間之一。他也深入了交通流量,以及土地適當使用率的問題。另外,他也藉著高度的限制及建築物間的空間管制,而改變了空中輪廓及空間的比例。
林蔭大道所創造的風景集中在大型的公共建築物及花園上,使得十九世紀有了新的景象。巴黎運用林蔭大道的模式,馬上被大量的運用在世界各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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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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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被定位在建築與計畫的行業之間。它涉及了大規模的組織及城市的設計,它也涉及了集結與有組織的建築物、及其中空間的配置,但是不包括單一建築物的設計。
有幾個特色可以去區分建築設計與都市設計:
都市設計是一個大規模的,如一個完整的社區或城市。而且它是一個長時間的架構,通常是十五年到二十年。例如霍斯曼的工作就花了十七年。和那些兩三年間就能完成一棟建築物的主體比較,就可看出明顯的區別。都市設計也牽連了許多的變數,像是交通、社區的一致性、行人導向、氣候等;而長時間的影響、環境的高度不確定性更增加了其複雜之程度;但阻礙特殊發展的限制比單一建築物少。總而言之,都市設計師使用的種種設計工具,與建築師有很大的不同。
都市設計師與計畫者有著互補的角色,他們分別做不同的工作。最常見的,一個現代都市設計師影響了城市的一部分。例如,一個設計師所分配的工作地點,都只是一個大規模計畫過程中的一部分;而那是在計畫者檢查過空間與集合的組織以後,所分配的結果。計畫者必須象徵性地考慮整個城市(主要計畫);通常他們必須看得比都市的界限還要遠,了解這個城市在其所在區域中的城市機能;例如:如何將城市的運輸系統,連接上圍繞在郊外的社區。於是在兩個衝突的機能中,計畫者扮演了如何分配土地使用的重要角色。所以計畫者比設計師更有機會透過公共政策的制定,去影響行政的過程。
計畫者與設計師都必須考慮社會、文化與自然範圍的規劃、以及討論,只是在程度上的差別有所不同。
都市設計師介入了公開及私人的領域。例如:一個設計師可能必須選擇使用計畫單元發展(Planned Unit Development)方式,或混合使用發展方式,就像是第八章所提到的提內克計畫(Teaneck, N.J.)。像這樣的工作,開發者會雇用設計師來做。但是,都市設計師也有可能被公立團體所雇用;如在都市更新的時期(參考11章),地點在取得之後,清除地上物、並且交由都市更新當局計畫,再成批的出售或租給開發者;而開發者必須依當局所規定的全盤計畫去興建房子。在這個案例中,當發展者雇用公司或個人做建築設計之時,公家機關同時也雇用了設計師去做整體的設計。
在這一章的巴得里公園市(Battery Park City) 的發展插圖則是描寫了一個在公款贊助下之成功的大型都市計畫案。她的發展組織:巴得里公園市管理局(BPCA),由紐約州議會在一九六八年以公共利益團體的名義所設立的;其創立的宗旨是發展在紐約市曼哈頓島 (Manhattan, N.Y.) 之世界貿易中心(World Trade Center)及該市金融中心旁的92英畝土地;這些土地是以人造填陸的方式,在曼哈頓南端的哈德遜河畔(Hudson River)填出來的。
1979年,巴得里公園市的主要計畫將曼哈頓少數地區已有的部分街廓一起併入開發。結果吸引了14,000個住宅單元、六百萬平方英呎的辦公空間(可容納20到25,000個工作者)、開放空間及一條長一點二英哩,沿著哈德遜河畔的河濱公園。
街道、街廓、開放空間、公用設備、及土地使用的分配,全部都是由這個案子的設計師所決定的;但是多數的建築物,都是由私人的建築公司所設計的。但是他們都必須依照巴得里公園市管理局所規定的建築高度、尺寸及其它的指導原則去興建。
看看這一個長時期、大規模計畫的努力過程:巴得里公園市管理局在1968年成立,於1972年發行公債以獲得資金,並且在1976年完成了填平新生地;但是由於市政府的財政發生困難,使得工作停頓下來,而且在1979年管理局被迫改組。1980年,第一棟建築物開始動工;到1987年時,規劃案的大部分都已完成;但是建築工作還在繼續,重要的工程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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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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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城市和她的問題都是獨一無二的。這裡有些是在大部分的都市設計研究時,都會用到的一般性行動方式。下面談的是這些都市設計原理的大綱及使用的技巧。這四個基本的階段是:
分析 (Analysis)
綜合 (Synthesis)
評估 (Evaluation)
實行 (Implementation)
【分析】
在分析的階段中,必須要收集種種的基本資訊;如土地使用、人口、交通、生態環境及地形等;另外,小心的觀察地方特色的變化、社區的結構、商業區的發掘;問題與計畫目標的確立等。
假設一個例子:計畫案在城市的某地區提供了二百五十個住宅單元,設計者應該要決定下列各種不同的因素:
適合的地形,如坡度、氾濫平原。
住宅的土地面積佔有率。
交通產生量及所需的容納道路量。
足夠的公共設備。
停車位的需求。
公共設施、學校、遊樂場、公園。
有關地區及相關法令。
而如果是一個商業區,則需要考慮的事項愈多。可能包含了附近住宅區的邊際收入、近來對於商業區的需求、評估商業區對於消費者的『吸引力』、與其它商業區的競爭力等諸如此類的事項。
在分析的同時,有幾件事是很重要的;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都市區域中的結構、組織與型式。現在將其描述如下:
『現況調查』(Visual Survey)
凱文‧林區(Kevin Lynch) 在所著的「都市意象」(The Image of the City) 一書中描述了現況調查的觀念及關鍵元素。這個觀點是建立在一個假設上:每一個走在城市中的人,都會在其心靈產生一個概略的圖,來引導我們溶入都市的環境中;這種心靈上的圖象,使得我們在城市中尋找方向時,能比較有安全感。
林區發展了一組象徵的字彙,使得都市設計師能以生動的方式來描繪都市結構的關鍵元素。現在,現況調查已經被當成是一種標準的工具,設計師用來互相傳達他們對於城市或社區結構及組織的認知。而這種方法用來檢定都市的成分,如地標(Landmark)的位置及視界、活動點,它顯示了兩個社區之間的界線是明顯或是無定形的。這種考察也研究了空間的關連,像一個行人可能從城市的一個角落散步到另一個地方。
『確認軟硬地區』(Identification of Hard and Soft Areas)
城市、鄰里、區域一直都在改變,雖然這個活動的條件可能不是像一天接著一天地那麼容易,但是只要時間經過了五年、十年、十五年,它將會改變的很明顯。
例如書中的曼哈頓都市計畫之軟硬地區草圖,可以使設計師了解那些地區是可以容許成長及轉變的、那些地區是基本上必須固定不變的,因為改變可能使得該區更為繁重,例如一個有歷史意義的地標或者是墓地。舉一個硬性地區的例子:有一座公園,接近大都會的中心商業區,假定那裡的開放空間不足,幾乎不可能會同意去開發它而改變這個地區;而軟性區域則可能是一些空的建築物。適當的干涉與發展,可能會使城市的居民感到相當滿意。新的發展可以改良物質環境的品質,和增添社區完全不同的經濟基礎。所以,在都市設計的第一階段,資料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當所建議的計畫,必須被評估其可行性時,特別重要。
『機能分析』(Functional Analysis)
機能分析是檢查活動在種種的土地使用之間的關係,及它們與循環系統間的關係。而這工作對於土地使用計畫師是非常繁重的,但是設計師必須將這項研究加上時間的因素,轉到三度空間的領域中。
舉例來說,實際上在每一個主要的都市區域,都有過度擁塞的交通問題;由於交通量太大而導致行人只有一點點走路的空間。為什麼街道不夠容納呢﹖如果我們回朔一下歷史,將會找到一個解釋:當城市在美國的殖民地時期,或是受到工業革命影響,而造成城市的人口大幅成長時;但當時的建築技術只能建到三、四層樓高,所以人口密度較低。建築技術進步後,尤其是鋼骨架構及電梯的發明,使得人們可以用更經濟、更堅固的方法蓋得更高。因此,使用者的數目和服務的需求也戲劇性地日益增加,但是街道依然還是同樣的大小;而這就是擁塞的原因啦。
也就是因此,思考我們的計畫在三度空間中的結果,以及可能隨時間而產生的改變,是非常地重要的。
【綜合】
從綜合的階段中,可以顯示出設計的概念:它反映出了問題概括的了解、推薦最適宜的解答,在許許多多必須做的事項中作妥協、尋求最好的方案。設計者常常要以果斷力來面對許多互相抵觸的需求。例如在評量住宅單元時,就有兩個天生相互抵觸的:行人與汽車的交通;如果交通流量太快或是太繁重,將會妨礙行人的穿越;除非設立交通號誌或是行人天橋。而這些解答都使用了其它的策略。
在綜合的階段中,所收集的資料及問題的分析必須轉換成行動的建議。在都市設計方案中較優先的開發,要先採取行動。
綜合的第一要素是:定位問題,改善開發的方式。在最初的階段中,可能有很多的建議;而通常一個特殊的問題,不會只有一個解決的方法。
建議、設計草案的發展,產生了概念,而且通常這些概念都是不尋常的;而設計草案也就是隨著初步的計畫產生的。
【評估】
評估發生在許多階段,從了解技術需求及技術能力,到獲得公眾的支持為止。此時,在綜合階段產生的初步計畫必須做核對,與其原始的目標及問題的定義是否有偏差。
在設計概略完成以後,則需要根據原始的、及事先假設的問題來進行評估;另外一個更複雜的工作,則是同時要確認建議有沒有被採納。有兩個基本的類別:
要如何去解決問題以及滿足問題的需求﹖
其概念是否容易被執行﹖
由於城市是動態的,使得這個工作更加地複雜。而這種情形,使得尋求問題解答的過程,就和射擊移動靶一樣的困難。隨著時代的改變,讓市民參與設計的活動,是愈來愈重要了。「民眾參與」,是於1969年環境保護運動中,才開始大幅興起的。由所委任的代表負責審核計畫案的預算(參閱15章)。
【執行】
此時,要想出實際的建設及資金籌措策略;像土地的分區使用管制等等的工具及詳細階段的研究,都要用來促使計畫案實現。
最好的計畫案,是要以最少的代價就能使之實現。實現都市計畫案的最好工具就是:土地使用管制、重點開支(錢花在刀口上)。
土地使用管制對於一位設計師來說,不僅僅是幾何的分區使用管制而已;它還包括了許許多多先進的技巧,例如計畫單元發展、獎勵分區使用、轉移發展權利等(第八章)。
重點開支,則是使用前面所提到的方法:利用供給來改變地價,進而達到塑造土地發展模式的目地。在這裹,可以看到公共參與的例子;我們可以使用重點開支及高價值地區的力量,來重新組合計畫案所需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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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是好的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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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裹呢,我們即將針對某些觀念,做一點小小的練習;例如什麼才算是好的都市設計﹖如何在期限內完成都市設計﹖
都市設計師的初衷是要透過計畫來改善民眾的生活品質;而為了實現這一個理想,設計師們排除萬難、給人類創造機會,將都市引向一條自由、安全,而且和諧快樂的大道。
例如要使一個人能夠在嚴寒的天氣,輕鬆地穿越城市的某部分。為了達到這個目地,設計師可能要找出連結建築物及部分街廓,而且有所遮蔽的方法。明尼亞波尼斯(Minneapolis, Minnesota)已經利用高架道路系統完成了這個;在市中心的二樓,都用行人道路來連接。對於行人來說,是相當令人滿意的;此外,這也增加了二樓店面的價值。
人們喜歡看到別人,也喜歡別人注意自己;設計師在他們的工作中,有很多的機會可以為人們創造空間。許多的城市都鼓勵開發者能在開發時,提供一些公共的休閒廣場。以致能保留一點空間給大家,可以坐在陽光下野餐啦,或是討論一些街上發生的事情。威廉‧懷特 (William Whyte) 在他的著作「城市小型空間的社會生活」(Socail Life of Small Urban Spaces) 中曾經做了一個有系統的研究,研究到底是那些因素造成一個成功的都市空間﹖他歸納出:可移動的座位(草坪也算是一種)、可以購買到食物及飲料這兩個條件是造成一個好的都市空間之關鍵元素。
另外還有一個方法也可以來評量一個成功的計畫案,這個方法就是它對於指示使用者的協助。例如一個人是否可以不慌不忙、輕易地找到所要走的路﹖指示標誌是否清楚而容易了解﹖而要走的路是否方便而且安全﹖1960年代,珍‧雅可斯(Jane Jacobs) 就在其「美國大都會的生與死」(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一書中大力提倡這一點。
有很多其它功能的標準也很重要。例如:是否有將行人與車輛分離以減少意外﹖空地是否和運輸系統有適當的連繫,以便緊急事務車輛能夠通過﹖或者是能很方便地找到停車位,使得人們可以很輕易的走到商店去買東西﹖
好的設計不僅完成規劃的內容,通常達成的更多。例如一個開發者拿的是一宗混合使用的企劃案,他可能只是在商業區及住宅區之間做適當的連接;可是如果地點的位置良好、又有動人的風景,則它可能使鄰近的地區都蒙受其利。因此,企劃案可能帶動人潮、增加銷售地區的價值;它的出現也增加了毗鄰區域的價值,更使得這一個地區變得更有趣、更多樣性。
有這麼多的因素影響了一個成功的計畫案。下列就是一些經常用來衡量都市計畫案好壞的重要元素:
一致性及連貫性。
人車之間的衝突最小。
能防範豪雨、噪音、強風等。
對使用者的指示是方便的。
土地使用的諧和。
保留人們可休憩、討論及會面的地方。
創造一種安全、愉快的感覺。
【鄰里觀念】
在都市計畫中有一個相當重要的概念:「鄰里」(Neighborhood) ,它包含了上列所述的許多概念。雖然我們現在使用鄰里的觀念,而且也可以做鄰里的計畫,但是這個想法的出現並還不是很久。事實上,美國的鄰里概念是在1920年代,由美國區域規劃協會(RPAA)的克雷倫斯‧培雷(Clarence Perry)所提出的(第三章)。符合大多數人一般生活需要的最小單位就是鄰里;在傳統的鄰里計畫單元中,其人口以能供應一所小學的學生數目為限。培雷在1920年代所寫的提示中指出:1,000到1,200的學生需要有5,000至6,000的人口才夠。其它的作者也有提出其它的數目,但是人口數並不是重點。
一個典型的鄰里會提供住宅、學校、商店的營業設備,而在此間的商店中可以買到雜貨、成藥、文具等必需品,而不是專賣店或汽車商;當然還有遊戲場,甚至可能有一座小小的公園;其中的街道只是用來服務當地的人,阻擋了穿越的交通;連結的大道只在鄰里的邊境經過,加強連繫。雷斯頓(Reston, Washington)新鎮即利用人車分道來隔開住宅及交通,使得居民每走過一條路,就提升一層社會關係。而鄰里也提供了一般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合適與安全。
顯然易見地在這個主題中有許多的變化。一個衰退中的鄰里可能注重的不是學校,而可能是設備的改善;同樣的道理,可能有一個衛星城鎮的所有學童必須坐公車去上合併的學校上學。但是,大部分鄰里計畫的特徵都是淺而易見的;像彎曲的街道及許多的囊底式路,它隔離了鄰里的交通,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在郊區,由於它的土地細分規則使得都市的鄰里設計觀念,轉向低密度及汽車導向發展。所以,鄰里概念並不是拘限在一個範圍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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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的遠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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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都市設計師與城市的發展不只是現在而已,不管15年、20年、直到未來,它們都是緊緊相扣的。有些概念是有關都市未來發展的。幸運地,在建築、計畫及都市設計的書中都有許多有關此類的文章;這些構想,從法蘭克‧勞埃‧萊特(Frank Lloyd Wright)提出的Broad Acre City 、布克米斯特‧福勒(R. Buckminster Fuller) 為曼哈頓設計的大圓頂城市(Geodesic Dome City)、以及李‧柯必意 (Le Corbusier)在放射城鎮(Ville Radiense)中所使用的觀念,都顯示出了城市居民對於社會及技術改變的看法。例如在放射城鎮裹,柯必意的構想是在好似公園的背景中,立起高聳入天的居住塔,主要道路連結了城市的各區域。在這裡反映出都市設計的兩個主要關鍵。
他的第一個構想是將土地的使用權還給人們。這也是為什麼他的建築物都是使用高塔的原因,藉此建築物不再阻礙我們在地面上的活動了。
第二個構想是城市的組織應該改變。由於我們接受了汽車,大型的道路連接了城市高聳的住宅區、商業區及工業區。柯必意尋找一個解決的方法,可以反映出人們的身份及地位;讓人們使用更先進的技術來解放他們自己、更接近大自然。
在建物組織及土地型態的所有權上,放射城鎮與萊特的無界城市 (Broad Acre City) 所用的觀念就有很明顯的差別。柯必意認為土地所有權屬於共有的,而萊特認為每一個人或家庭都應擁有至少一英畝的土地,而用主要道路連接住家與工業。萊特覺得,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土地所有權是維繫民主的關鍵。他將他的政治觀與社會觀轉換成無界城市的設計概念。
比較兩個人的構想:萊特對於政治的意識型態有著敏銳的觀察力,他肯定了個人獨立與自治的價值,所以他提議每個人都應該擁有自己的一塊土地。而柯必意則看到了集中財產所有權的好處,他認為:因為個人發現了自己是一個大團體的一部分,所以增強了社會全體的福祉。
其它有許多不切實際的建議,用更激進的方法來建設未來城市。建築師沙勒雷(Paulo Soleri)已經在鳳凰城(Phoenix, Arizoba)北方的沙漠中建設了一個小的實驗社區:安克聖提(Arcosanti) 。它的目地是為了解:當居民住在一起時,其城市的功能將會如何組成﹖又如何與生態系保持密切的關係﹖
沙勒雷描述:面積有幾百英畝的超級結構體,它的高度比最高的摩天樓還高;而它提供了100,000 人以上的居住及工作。沙勒雷還把這個研究叫做「Arcology」,就像生態學要研究動物的生存環境一樣;它研究什麼樣的都市結構可以在一個大自然的均衡狀態下,能容納住宅、產業、及各種的公共設施。另外他也建議了一種新方法,就是在將來,所有的自動生產設備將會全部隱藏在地底下。
那些有關未來都市的幻想將會成為一個指引的方向。沒有人提供他們這些幻想的完整計畫,但是他們傾向集中注意一兩項較為重要的觀念。他們的前提是:每一個環境規劃的觀念都會影響人們的行為。
都市設計師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已知的人類行為及實質規劃之間的關係連接起來,可以獲得人類生活品質的實際改善。我們也學到了在都市更新及聯邦補助住宅方面得到的經驗,這些實務的計劃會影響人類的行為;但是,不僅只有這一個明確的方法。更確切地說,那只是由我們生活中的文化、心靈、經濟、社會、物質等各項事實所組成的複雜陣列中的一面而已。
例如,國宅的經驗使我們學到:高聳的建築物並不能滿足全部的人;像一個母親不能在十二層樓看到她在戶外玩耍的孩子們。高聳的的生疏感已經使得這些高聳的建築物成了犯罪的溫床,而且很難建立起社區的感情及守望相助的精神。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高層建築可能對一些年輕、高流動性的人口來說是非常適合的;例如有很多的分割讓售的公寓都是成功的例子。而且我們現在知道,並不如柯必意所預期的,這些高層、高密度的建築產生了社會問題。我們寧願不要把他的構想全盤地在所有的都市區域實行,最好能像建議事項一樣的好好地思考它們、評量它們。
現代的都市需要在她未來的發展有一致性,也必須包容廣大的多樣性價值、希望、與遠景。未來的觀點必須定位於:人們如何居住﹖鄰里如何組成﹖我們如何能在保護自然美景及環境品質的前提下,繼續不斷的繁延,居住在這一個美麗的星球 ── 地球之上。
Translation by Acina at March 3,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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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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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都市設計呢﹖「都市計畫」和「都市設計」又有何不同呢﹖在文中作者說明了兩者的不同:都市設計與建築設計是不同,有時間長短的不同、著重內容不同等。
表一都市設計與建築設計的差別
項目 完成時間 考慮因素 受限因素 工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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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長(15-20) 複雜多變化 較少 政府、團體
建築設計 短(2-3年) 單純少變化 較多 私人(公司)
而台灣的情形又如何呢﹖根據所找到的資料顯示:台灣地區最早的都市設計概念,是出現在民國六十九年的台北市信義計畫案。
在信義計畫案中除了基本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管制外,還成立了「信義計畫區都市設計委員會」。本委員會對於區內的建築物設計、景觀設計、交通系統設計、廣告招牌之設計及天橋、地下道、連接等事項加以審查。
這是最早使用「都市設計」的案子。但是直到民國七十八年,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舉辦的「推動台灣地區都市設計制度研討會」中,我們才對『都市設計』有了一個明確的定義:
「都市設計是人類在地緣活動之關係中,適用實質環境空間所表現出之一個型式,其是利用公眾之參與過程而將此實質環境之結果表現出來。都市設計與一般大尺度之建築設計有別,都市設計強調的是過程之參與,而非以建築設計只注重最後之結果;都市設計強調的是政府與民間雙方之互利共存,而建築設計可能是不考慮社會成本的;都市設計所提供的是一連續、良好的環境或空間;可提供人們使用及活動為主,而建築設計則可能各個爭奇鬥豔,互不相容的。」
以上為我國「都市設計」的發展情形。而都市設計與我們所學的都市計畫到底有什麼差別呢﹖作者將都市計畫分為計畫者及設計者;計畫者是規劃出主要計畫(Master Plan) ,而設計者是做細部計畫。計畫者負責與政府、政策之間的協調,土地使用分配,城市機能分析;設計師則負責各分區內的細部規劃,如公共設施、道路等。表二則是計畫師及都市設計師的關係。
而林區(Kevin Lynch) 認為:「都市設計係對城市環境形態所做的各種合理處理與需求安排。按區域範圍由小至大,城市設計師的任務可分為工程設計、系統設計和城市地區設計。
基本上,計畫師與都市設計師沒有多大的差別;兩者所須考慮的因素大致相同:社會、文化、自然環境等,只是在深度上有差別。計畫師必須做全面粗略的考量,而設計師則是做部分地區的詳細規劃(細部規劃)。
表二計畫師及都市設計師的關係
作者將都市設計分為四階段:
表三都市設計四步驟
在完成都市計畫後,作者提出了一個方法,可以來評斷都市計畫的好壞。例如:使用方便性、開放空間、使用指示、人車分道、停車位、區間連繫等;下列是一些常用的評估標準:
一致性及連貫性。
人車之間的衝突最小。
能防範豪雨、噪音、強風等。
對使用者的指示是方便的。
土地使用的諧和。
保留人們可休憩、討論及會面的地方。
創造一種安全、愉快的感覺。
而在其它資料中建議了城市設計的原則:
一、城市設計應力求完善,避免重蹈前人覆轍。
要有整體協調觀念。
要珍惜借鑑歷史、推陳出新。
綜合大眾需求。
本身應具有文化素養及科技知識,為綜合各學科通才。
二、城市的要素和材料。
包含空間、視域、景物、訊息和質感。
三、城市設計準則:
減緩環境壓力、力求身心舒暢。
創造合理活動條件。
特性鮮明。
多樣化環境。
規劃與布局明確易懂。
含意清楚。
具有啟發教育意義。
保持感官樂趣。
安排處理各項制約因素。
四、城市設計應創造合理的社會環境。
提供替選方案,並協調岐見。
促進人類社會理想的實現。
五、城市設計中的幾個典型問題:
地區政策。
新住宅社區。
史蹟修護、保存。
通道。
商業中心和市中心區。
特定區。
大型的自然與人為環境。
街道傢俱。
六、想像力:
重視都市生態,融合城鄉特色。
天啊,做個城市設計師有這麼大的責任,真是嚇死人了;以前看學長做的很辛苦,我不太了解為什麼;正如一位我們的老師所說的:『不是我不給你們輕鬆,而是想到我的孩子要生活在你們所創造的環境之中,使得我不敢讓你們輕鬆。』,這使得我更有了一份責任感,要好好的學習「它們」的內容;不過,我知道這些是學不完的,只有以虛懷若谷的精神,一直學下去;即使是在畢業以後,也是一樣。
寒假我拜訪了一個已經畢業很久的學長,他說:『都市計畫這個系很苦,而且課業很重,你還能適應嗎﹖』『在都市計畫系所受的教育是很廣泛的,可以說是一種通才教育,所以出路都很好。』最後他勉勵我要好好努力,考上研究所再深造。
我想,『我的孩子要生活在你們所創造的環境之中』是個努力的好理由吧。
註:書中有關「未來的都市」部分多為文字介紹,故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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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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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生活預言, 江淑玲、湯帕君編, 金錢出版社, 79
各國都市計畫, 楊裕富譯著, 明文書局, 79
雅砌月刊, 華尚文化事業公司, 80, Volume 13
都市的幻影, 漢寶德著, 經濟與生活出版事業公司, 72
都市計畫專業用語之解說及彙編, 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 79
都市計畫概論, 于明誠編著, 詹氏書局, 79
都市計畫概論, 王紀鯤著, 東大圖書公司, 75
都市環境之藝術創造, 地景編輯部, 地景公司出版部, 79
圖解都市計畫, 崔征國譯, 詹氏書局, 79
圖解都市景觀, 崔征國譯, 詹氏書局,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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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ert by Acina at April 26,1997
[ 本帖最後由 cupidlee 於 2006-3-14 08:03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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