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原帖由 JACKKID0895 於 2006-8-28 02:03 PM 發表 真是太慘了,不高興不能說不幹了, 也不能組工會, 薪水不到外勞的一半, 這樣子真的算是合憲的嗎? 我呸,什麼狗屎憲法義務?
檢舉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LV:2 村民
4
主題
5
回文
3
粉絲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