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規如下:
山坡地建築(建築技術規則)
第二百六十一條 本章建築技術用語定義如左:
一、平均坡度:係指在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實測地形圖上依左列平均坡度計算法得出之坡度值:
(一)在地形圖上區劃正方格坵塊,其每邊長不大於二十五公尺。圖示如左:
(二)每格坵塊各邊及地形圖等高線相交點之點數,記於各方格邊上,再將四邊之交點總和註在方格中間。圖示如左:
(三)依交點數及坵塊邊長,求得坵塊內平均坡度(S)或傾斜角(θ),計算公式如左:
nπh
S(%) = ───×100%
8L
S:平均坡度(百分比)。
h:等高線首曲線間距(公尺)。
L:方格(坵塊)邊長(公尺)。
n:等高線及方格線交點數。
π:圓周率(3.14)
那假如設定
坵塊邊長為 25 M
交點數總和為 8
等高線間距為 1
那計算式是否為 (8 * π * 1/ (8 * (4* 25) ) )×100 呢?
不知道是否為這樣計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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