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修法"性行為年齡"嗎?!!我選不知道因為不論修不修!!對我都沒差*** 畢竟我並沒有女朋友!! |
當自己有女兒之後,就會更在意這個法案了~ |
氣氛來了就上了 法律道德兩邊站 |
現代社會相對於過去的農業社會 青少年營養攝取提高, 國民基礎教育提高, 社會資訊流通 法律是要修改 在雙方自願的情形下, 存在的是社會及家庭觀念的問題 而觀念是隨時代在變, 保守時代時, 被視為不良的露腿, 露背, 露胸..等 在現代又是隨處可見 |
個人是覺得不鼓勵,以免修法後都是鼓勵到嫖客... |
修年齡根本沒意義,最好是改為無法給予後代合法的成長與受教環境就要懲罰。 畢竟性交是本能,而我們受教育來壓抑這個本能,讓我們有思考的能力, 真的沒本事養就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在製造社會問題了。 |
可以修法就針對那些對未滿的女性! 性侵或發生性行為的部分加重刑期! |
法律要 與時俱進 因為很多 少女 在外面 跟男友發生 自願 性行為 回家被父母發現 父母反而告男方性侵 這對男方是不平等的 我認為應該修法 年齡 由14歲 修為 12歲 性知識早已普及 滿12歲 的 男女 自願 性行為 應該合法 用刑法 去干涉 性行為 是違反人權的 父母不要老是說 孩子還小 什麼都不知道 孩子大了 有他生理上的需求 跟 感情上的交流 其實 不知道的 反而是父母 |
我覺得法律很難去界定這種事是對是錯。 就算現在法律訂了,那些有錢人上了人家也是娶回家就了事。 我覺得重點在於年輕人到底是不是真的了解自己自願做了什麼事? 不過這也很困難啦,年紀越小,越不能理解這背後的負任。 越會受到生理的影響。偏偏天生的性欲跟人類後天的社會觀念是不一樣的。 |
我覺得沒有必要去修法 因為現在的性行為已經很泛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