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貿協議真的「利大於弊」?統計的科學檢證

瀏覽數: 74773 | 評論數: 9 | 收藏 2
關燈 | 提示:支援鍵盤翻頁<-左 右->
    組圖開啟中,請稍候......
發佈時間: 2014-4-3 15:16

正文摘要:

林宗弘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2014/04/01 兩岸服貿協議簽訂所引發的爭議當中,看似主要有兩個對立的立場: (一)許多學者擔心的是中國因素或政治後果,認為服貿協議即使表面上看起來對台灣有利,也不應該貿然簽 ...

回覆

macrom1683 發表於 2014-4-7 20:22
現在經濟就搞不好了,以後能搞好嗎?
對一位沒信用的人講的話能信嗎?
s66005566 發表於 2014-4-7 16:34
只能說  大陸要台灣  完全只是戰略考量  只是想跟老美 平衡權力而已
peacracker 發表於 2014-4-7 15:58
lee33533 發表於 2014-4-3 21:45
分析得跟什麼一樣 = =
跟中共還分析個屁
如果這份合約對台灣比較有利


習近平:你們不但高估了台灣,也侮辱了鼻屎。
miaomi 發表於 2014-4-4 02:03
說得好~轉發成帖子好了!!


本帖最後由 miaomi 於 2014-4-4 02:18 編輯

lee33533 發表於 2014-4-3 21:45
分析得跟什麼一樣 = =
跟中共還分析個屁
如果這份合約對台灣比較有利
中共會願意簽嗎?
臺灣的市場小得跟鼻屎一樣,合約還比較利於臺灣
中共還會簽???
背後沒陰謀,中共怎麼可能會差這筆小生意?
gotomugen1 發表於 2014-4-3 20:50
講再多數據也沒用的啦

能[錢]進大陸的才不管啥 利大於弊 還是弊大於利

利永遠在能去大陸的那一方 OK嗎?了解嗎?

留下來的到底有啥配套或者補教措施呢??

答案還是只有一句話 利大於弊所以不能退服貿

馬先生我因為公司遷移去大陸後我在台灣工作權有保障嗎? 利大於弊所以不能退服貿

馬先生陸企來台能增加就業率嗎? 利大於弊所以不能退服貿

馬先生能讓勞委會調高基本工資嗎? 利大於弊所以不能退服貿

馬先生台灣的物價能因開放後平穩(不敢奢求下降)嗎? 利大於弊所以不能退服貿

我[認為]留在台灣的只能當[弊]的這一端

為何呢???因為

海协会会长:服贸协议中大陆对台优惠相对更多
陈德铭表示,大陆对台开放的80条中,大部分超过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优惠程度,而台湾对大陆开放的64条中,约三分之二是在该协定框架内本应有的,大陆对台给惠相对“更多一点”

看到這個有想到甚麼嗎????
啥叫更多一點~~~根本爽上天了~~~
台灣有錢的都去大陸服務了,大陸會因為開放沒有相對利多懶得來鬼島賠錢,早已開放3分之2有讓你感到陸企來台很多嗎???
那留下來的員工怎麼辦??不用擔心陸勞入侵因為陸企根本不想來啦!!還在想被搶飯碗???有時間不如多念書考公職吧!!
從633騙到現在兩個爛黨互相比爛的下限,綠黨也想簽的啦只是大陸不鳥綠黨。

補充一下

大陸方面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

銀行及其他
金融服務(不
包括證券期
貨和保險)

1.大陸的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時,可以投資符合條件的臺
灣金融產品。
2.符合條件的臺灣的銀行可以按照現行規定申請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
銀行。
3.臺灣的銀行在福建省設立的分行可以參照大陸關於申請設立支行的
規定提出在福建省設立異地(不同於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請。
4.若臺灣的銀行在大陸設立的法人銀行已在福建省設立分行,則該分
行可以參照大陸關於申請設立支行的規定提出在福建省設立異地
(不同於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請。
5.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支持兩岸銀行業進行相關股權投資合作。
6.臺灣的銀行在大陸的營業性機構,經批准經營臺資企業人民幣業務
時,服務對象可包括依規定被認定為視同臺灣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
者在大陸設立的企業。

注意第6項!!!真好耶!!錢進大陸不用轉帳!!靠!真爽!!!!!資金轉移無負擔!!!!!

在補充一下

臺灣方面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


銀行及其他
金融服務(不
包括證券期
貨和保險)


1.儘速取消大陸的銀行來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 OECD 條
件。
2.已在臺灣設有分行的大陸的銀行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增設分行。
3.單一大陸的銀行得申請投資臺灣上市(櫃)銀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率
提高至 10%(如加計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為15%);投資未上市
(櫃)銀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率提高至 15%;參股投資金控公司子
銀行的持股比率可達 20%。參股投資金控公司或其子銀行,維持現
行二者擇一規定。
4.大陸的銀聯公司得申請來臺灣設立分支機構。

看到第一項嗎??那是啥麼東西捏???

「OECD條件」是指現行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規定,本國銀行要到大陸設立辦事處、分行及參股等,條件之一是必須在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經營業務達一定期間,辦事處需2年,分行及參股需5年。
       
大陸銀行來台設立辦事處、分行及參股,必須適用相同的OECD條件。
國際監理機關對於外商銀行到當地設立分行,多未設此規定,當初金管會訂定這項規定,主要為控制初期開放大陸銀行來台家數不能太多,但同時也卡住本國銀行登陸設點家數

看不懂沒關係注意紅字部分,銀行業應該感到一陣快感直衝腦門了!!
簡直是連環計,不管大陸開放或者台灣開放都能直接增幅去大陸的利多,靠!!誰敢罵馬先生是水母腦的,他簡直是孔明在世阿!!配服!!!

本帖最後由 gotomugen1 於 2014-4-3 22:04 編輯

suyishun 發表於 2014-4-3 17:23
兩岸服貿協議 重點是在 政治動機和馬鹿毛歷史定位

就是以經濟統治台灣 本帖最後由 suyishun 於 2014-4-3 17:24 編輯

2121212 發表於 2014-4-3 17:15
文中只對於統計的迴歸預測做抨擊,然而預測本來就不可能準確,如果是拿已經開放的部份來做比較,才能更有信度與效度......

扣分的傢伙大概哪裡出了問題,到我的各回覆裡扣分,只會選同一句話.去看醫生比較實在,光靠扣分解決不了自己出問題的部份......

又來一個隨便扣分的傢伙,這傢伙腦袋很差喔,在別篇我的回覆裡面,明明評語都寫好了,他還扣分問評語在哪裡,是那種看醫生也沒救的傻瓜唷!現在又跑來別篇扣分向大家宣傳自己多笨,真是沒救了......

你扣越多分表示你越笨,你三不五時要宣傳自己有多笨,很好呀!反正扣分我又不會痛,倒是看到你這麼笨讓我覺得好笑,最好你每天都把所有的分數都拿來扣,讓大家知道你笨的程度是一輩子的分數也不夠扣......:emo_127: 本帖最後由 2121212 於 2014-4-6 11:54 編輯

fitch 發表於 2014-4-3 16:30
從科學的角度審視服貿數據

假說成立的前提是,所引用的要素是真實的,或至少包括真實可能性在內的
而後,排除「真實的否定」,
但對於「不確定真實的否定」,必須嚴格對待,不能輕易無視忽略
若再加上「取樣標準」的公正客觀性來討論,就更複雜了

如果一開始所引用的數據都不能得到足夠的信任
以此數據而得到的結論如何能信?

而現在,拿份好處往高估,壞處往小裡看甚至直接刪去無視之的報告
卻要以之作為行動的基準...

拿沙土當磐石蓋成的樓,哪怕能撐出101樓的面貌
但凡認識真實的人,都不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