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罪犯監護擬不限5年 可不限次數聲請延長

瀏覽數: 1475 | 評論數: 8 | 收藏 0
關燈 | 提示:支援鍵盤翻頁<-左 右->
    組圖開啟中,請稍候......
發佈時間: 2020-6-6 11:43

正文摘要:

這種精神相關的疾病本來就要早點修法了,怎麼會等到發生那麼多的重大新聞事件後才慢慢地修法,這樣已經影響到很多人的安全了 鐵路警案命案鄭姓被告一審無罪後,法務部針對有精神疾病犯罪者的監護處分規定研議修法 ...

回覆

saber768 發表於 2020-6-7 20:26
這個要由專科醫師鑑定認證
有的可能是會復原
有的精神病,無法復原
李彩蝶 發表於 2020-6-7 06:55
這種精神病患者罪犯真的不需要去住院治療嗎?
ckblue 發表於 2020-6-7 03:19
應該趕緊修法才能遏止有人以此脫罪,讓犯案者不再心存僥倖關5年就出來~
wolfx 發表於 2020-6-7 00:57
對法院早就不抱希望,所謂的法官很多根本是為了自己。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6-6 23:07
法律是得儘快的修法,這所謂精神病患已造成不少社會事件
callmini 發表於 2020-6-6 22:20
所以我真的不懂法官想什麼
有遇過已經失智狀態的病患
因為本能摸了路邊的小姐
結果判監護5年
然後殺警的無罪
IF003 發表於 2020-6-6 15:27
在這之前,人民就慢慢地等民進黨修更多的法,滿足罪犯的人權吧!
出門有人靠近時,自己小心就對了!
mellaya1 發表於 2020-6-6 12:49
沒辦法..台灣立委忙著做選民服務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