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很好笑,超速取締要先告知?沒辦法這已經在實施了,可見台灣之奧客文化 台北現在竟然還要有公佈的地點才可以移動照相?真是世界之最了 |
其實社會還是存在一群明明違法還敢嗆聲的人.....實在是很無言 |
這算不算是一種另類的關說啊 真佩服全部議員的腦袋,都不知道是裝誰的排泄物 |
那種垃圾法條就該修改掉 尊法守法本就應該 現在被拍卻違法銷單 立委別整天領錢在那打屁該做事了 台灣警消真的沒有人身保障 各種被罵被告被罰 該做的事還是不能留下 被有心人操弄到身心俱疲 到底要花多久時間才能重視台灣警消的執法安全 |
如果不超速 不違規就不會被罰款了 有什麼好抱怨的 |
警察真難當 都跟大眾說了,還抓違法嗎? 先敲鑼打鼓,然後希望能抓到小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