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過突開車門 那是根本煞不及的 幸好當時車速不快 稍微往外閃躲一點 擦撞摔地 身體沒啥事 起來後督促對方一下就走了 真希望立法嚴謹一點 起到警示作用 並加強用車人教育或宣導 不然這真是太危險了 |
amlity 發表於 2020-10-4 18:29 看來罰則真的太輕了 輕到不夠給三寶長記性 |
開門要看後方,習慣成自然, 養成好的習慣,就不會出問題,也可以避免他人受傷 本帖最後由 bcdexedcb 於 2020-10-4 20:01 編輯 |
兩段式開車門,已經宣導很長一段時間了,而且未依規定"二段式開車門"而肇事者,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可是因未遵守而肇事者,屢見不鮮,是否罰則太輕了. |
尤其是違停的車輛常常會這樣,不然那些乖乖停在停車格的。是哪來會跟行駛於路上的機車有碰撞的機會。 (不就是你違停把原本機車道給擋住了。然後機車只能繞過你,接下來就發生了文中所說的意外了。) |
這還真是個麻房的是看看立法院那些人會不會立個法 |
這點當初考照的時候 好像沒有特別的被點出來 機車騎士面對突然的開門 根本來不及反應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