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剛之子 撞人一死一傷 輕判六年

 
楊文若 發表於 2011-1-30 13:54:1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 2652
氧化鈣 發表於 2011-1-30 22:32
台灣有什麼好嘲笑中國的?

台灣的特權不用當官,只要當個議員或立委甚至是議員或立委助理,就可以關說,三不五時還可以開個記者會砲轟,還有言論免責權加持的光環

台灣雖貴為民主國家,但我們的民主已經徹底變質了
yizo 發表於 2011-1-30 23:39
无论在哪:我个人认为 一个健康成年人酒后开车撞杀人,根本就不是什么过失杀人!
而是另类的故意杀人,对此量刑基点应至少为无期徒刑!
a8854086 發表於 2011-1-31 23:11
中國有官方勢力的權貴和台灣比較來
還是中國官方勢力比較好用,台灣雖然也有,但和中國官方比起來
還是中國人被官方吃的死死的,連一點正義感都沒了
黑市 發表於 2011-2-5 16:51
台灣也沒資格笑人吧...台灣肇逃最多五年以下勒...如果表現良好,也不過是幾個月,還能緩刑喔~XD
jrm0123 發表於 2011-2-5 21:54
回覆 1# 楊文若


    民與官鬥...結果如何,顯而易見
只有民主進步到一定程度才有機會改變!
moonlvy 發表於 2011-2-5 21:57
请问楼主这样的醉驾在台湾会判死刑吗?

或是15 ? 25 年??

说自己爸爸是李刚,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就是醉驾。

请问台湾会怎么判??

死刑 还是 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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