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都更案 「卡民」PO文反駁「都市計劃生」觀點 你贊同誰?

Yoshiya 2012-3-30 17:22:2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3 25023
kai99 發表於 2012-3-31 12:25
有人提到其他36戶的權益,我認為那不應該是要王家來承擔過錯
而是該建商跟36戶自己負責,是建商造成今天的局面,他去利用
利益整合36戶同意,而36戶人家也接受了建商的方案,那麼現在
發生的一切就是他們自己跟建商當初造下的"共業"本來就該他們
承擔,現在覺得他門被耽誤了好幾年值得同情,但是以後有好處
時他們也不會拿出來作公益啊,所以先不值得同情。

而建商可能以前凹習慣了,想說這次"頭過身就過"..........誰知碰到
一個大釘子,他們的心態跟作法才是最該被譴責的。

最後動員千名警力去欺負一家平民老百姓跟手無寸鐵的學生,
這也是"打蒼蠅不打老虎"的最好教材了~
aomeios 發表於 2012-3-31 12:29
chenchijin 發表於 2012-3-31 00:24
我覺得該學生所強調的,是王家從頭拒絕參加聽證會,而後被強拉入"都更遊戲"無法自拔,最後才再做無謂的消極 ...

打個比方說吧
社區大樓都有管委會
管委會都會通知所有住戶出席討論問題(大部分都是錢的問題)
我覺得管理費太貴不想繳所以我選擇不出席
你覺得合理嗎?
會議中大家決定管理費每戶每月要交100萬好了
兩年後你欠下巨額的管理費
管委會會同法院來抄你的家
你向法院說你沒有出席所以他們決定的事跟我無關
你覺得合理嗎?
不想賣一開始就要找媒體找議員找立委找律師
這些通通沒有

王家的行為美化來說是掩耳盜鈴
說難聽一點是居心叵測

新聞的資訊很多都是王家自己的陳述
有很多的疑點也有諸多錯誤
你如果仔細看就可以看得出來
jefflin 發表於 2012-3-31 12:51
建商為利是圖,再拿冠冕堂皇的理由來推脫責任!!!!!
jonny0904 發表於 2012-3-31 13:24
kai99 發表於 2012-3-31 12:25
有人提到其他36戶的權益,我認為那不應該是要王家來承擔過錯
而是該建商跟36戶自己負責,是建商造成今天的 ...

如果其他36戶認為自己的權益受損而向法院提起訴訟 你猜被告會是誰 有法令在不執行又是誰的錯 其他36戶權益受損該由建商跟他們自己負責又是根據哪一條法令 政府的運行不是誰大聲政府就聽誰的 安分守法的人就活該倒楣 誰叫你們要聽建商跟政府的話
jinshon 發表於 2012-3-31 14:12
基本上利用法令行使於民不便之事就是錯誤
法,是由人所訂定...
於誰有利,於誰不利,皆在立法者
正常情況之下,政府是由人民所選出
所有法令應對多數人民有利才是對的
如果有利於少數人,立法之人應負相對政治責任
強行執行更是不對
既知法令有誤,而執意執行便是有私心或愚知之表現
從此事件可知北市府表現太令人民失望
執行之人更令人覺得有包庇之嫌
台灣人們,請大家一起站出來
對政府錯誤行為予以批評及抗議
並對其法令要求修正
apacheliu 發表於 2012-3-31 14:45
這只能說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所以建商鑽法律漏洞
又碰到爛法官+爛政府
就像屋漏偏逢連夜雨
穩死...
chauter 發表於 2012-3-31 15:40
看完兩篇文章,很難去選邊站,畢竟很多事情本來就根本沒有對錯...

說完這句話,應該很多人覺得沒對錯回覆個"X"吧~

基本上,我是從社會化的經驗跟過程中,知道了「灰色地帶」的存在

所以身為一個不算是建築人的建築人...關於這些只有下面的一些想法....


一、都市更新!?


          我相信都市更新「學理上的意義」以及「必要性」,但是問題不在於初衷,而是執行過程的手法及目的,在我看到的許多案例裡,都更的意義似乎早就已經變質,而這個部分,我想是張同學比較難去"理解"的。






二、王家事件!?


         我想,不是參與者的大家,應該沒什麼立場去評斷對錯,就算是引經據典來說明自己的立論基礎,我想,也不能在這件事情中代表什麼,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很簡單...有下面幾個想法:
         
          1.法律是給懂得人用的
          2.權益是自己要去爭取的
          3.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在整個王家案執行的過程裡,有太多的東西是我們無法知道的,因為台灣媒體說的話可以聽的話,母豬都可以上樹了...

        所以只能分享一下自己的感覺:在龐大利益前面,有太多的手段跟作法,是沒有經歷過的人所不會瞭解的,張同學的解說,可以讓更多人清楚的知道怎麼去保護自己基本的權益,但是在面對這樣的狀況時,到底能不能發揮作用,其實我是存疑的。

        至於所謂的三方,我覺得沒這回事情,因為從頭到尾就只有兩方,建商與王家,至於政府擔任的角色?政府是經由人民選舉出來的人來帶頭,帶著一堆考上高普考的公務人員及他們所謂的幕僚,進而所組成的一個團體,在保障自己的前途跟也許可能獲得巨大利益的前提下,是的!他們只能「依法行政」,至於引用的法條?做出的決定?別擔心,他們一定比我們想的更清楚,日子還得過阿!退休金還是得領阿!

        然後就是輸贏了,嘿,照這樣的狀況,很多事情應該都是有"處理"過了,都更成功=雙贏? Maybe... 王家案?嘿!噱翻了。

        有沒有聽說過無本生意?曉不曉得那所謂利潤到底有多驚人?沒錢賺的事情誰要做?真的有這麼多理想跟抱負?
     




三、至於如何看待這件事情,以及我們該怎樣呢?


         啃....真的很難下筆,都市更新算不算是「等價利益的交換」?羊毛應該還是出在羊身上吧?不賺錢的事情有誰願意做?

         還是說一些廢話吧...

         假如,碰到了都更的問題,不可避免的是,自己必需要有參與跟瞭解的意願及動作,因為這不是市場買賣青菜,一把十幾二十塊,很多狀況是沒有後悔藥吃的,還有狠重要的一點,莫貪心!!(所謂的參與,說穿了就是不要忘記,在對的時候表達自己的立場及態度,而於對的時候,張同學有說過幾個重要節點了。)

         然後找一個有良心或是年輕的建築師(一般年輕的比較有良心...但是也不一定啦),或著應該是說找一個你可以信任又懂得這些事情的人(基本上這是有難度,但是多花點時間,我相信應該有的...),多諮詢,多瞭解(專業是有他一定的價值的,所以請大家態度上或是物質上....你懂的...),也只能這樣了...

          至於修法上的問題...嘿嘿...我只能笑笑了...對不起,這只能請老師們、專家們、委員們多用點心了,多用點良心了...

          民眾參與的部分,台灣人有多健忘!?
          自掃門前雪的人...嘿嘿...說不定我們都是吧!?
b5930121 發表於 2012-3-31 16:02

台北市民選出來的..........一級拆除士
此刻妳想誰 發表於 2012-3-31 16:20
更新確實不錯

不過這樣強拆一定會增加社會反感

郝先生需要好好加油了!
julian1522 發表於 2012-3-31 16:55
dukerwin 發表於 2012-3-30 23:01
先來看張地籍圖

對了對了,”dukerwin”的這個圖我覺得很有參考價值~

近日的新聞和相關消息實在太多了,下面敘述的我也忘了從那篇查證來的了...
如果資訊有錯的話,歡迎告訴我,但不要炮我喔...哈

1.在王家的兩戶透天厝的中間那戶叫“賴家”,賴家已經參與都更,而王家使用的巷弄是經過賴家的土地,
問題來了,那王家沒了路,該怎麼出入??賴家人的權益就不管了??

2.承上題,王家說他不都更,那未來前面的房子都更起來了,王家沒有日照,會不會又說蓋太高了,我要日照權!!

3.王家人一直說他不都更,他開了2~5億的天價是為了打退建商??為何王家說了大家就信??建商說了大家就不信??

為什麼不可能是王家真的想要高額補貼,所以要了這麼多錢,
誰知果然不成功,索性一不鬧、二不休、三拆我房跟你把命拼!!

4.前面已經同意的多數住戶,家裡也有老一輩的已經等到往生了,那這些人就不可憐嗎?

5.雖不同意,但自己卻不參與各種會議,到最後就哭給大家看??
家裡這麼多人口,事關自己祖厝的發展,老中青三代沒有人對這件事關心??或是去瞭解相關法令??

上述都是合理的疑點,我個人沒有一定支持那一邊,
只是大多數人都沒有想想多數住戶的權益,我個人覺得也有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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