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犯真的該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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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0949 2007-10-14 22:40:55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6 93145
現在的社會上有許多女人被男人已不正當不正常手法進行不該的性行為
但是,當強暴犯被捕後在監獄表現良就可在獲得假釋,但是他們憑什麼再度獲得
難道他們傷害過的女性就該無辜倒楣? 也有人說強暴犯也是人犯錯是難免,但是
請說這句話的人不要在自欺欺人了,試問如果受害的是你女友你可以這樣說嘛,
再問如果說每個人都說人難免會犯錯給它個機會那誰給過受害人機會?因為抱持
著這種想法,所以不停的犯錯,但是這一切真的都是可以原諒的嘛?
正方觀點 (4041)

不該原諒則是正方

反方觀點 (2826)

如果該原諒納表示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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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冰咖啡 發表於 2007-10-15 11:19
只要犯罪都是不可原諒的 錢財也就算了 強暴涉及尊嚴及顏面問題 而且再犯性高 應該限制居所及行動 也就是俗稱的軟禁 應該專人統一管理 必要時直接直行宮刑....(簡單來講就是閹掉)至於人權團體的話  聽聽就算了 畢竟治亂世用重典 
davidliuluther 發表於 2007-10-21 22:00
我為何選擇反方?任何一個人禍一群人或一個組織,都沒有權利去決定一個人的生死,生死是掌握在上帝手中,人不能扮演上帝去決定依個人的死活,反到我建議台灣學新加坡採用鞭刑,沒有一個強暴犯在被打到皮開肉綻後還敢去犯案的!!只要懲罰他們就好,要重罰,但不要扼殺他們生存的權利!!所以當他們被懲罰過之後,他們就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或許以前他是個強暴犯,但是改過自新後他研究出一種不死藥之類的以貢獻社會,她搞不好是上帝派下來的,這起強暴案搞不好是註定要發生的,發生過後強暴犯絕得對不起大眾想貢獻社會之類的,當然啦.這都只是猜想!但我重聲>>人類只能做適當的懲罰,不可跨越!園不原諒應該要等到審判日由上帝去跟他說!!
四物燉乖乖 發表於 2007-12-7 15:20
我覺得不可以原諒
就算在牢獄裡表現良好假釋出來那又如何
當初犯的罪行就可以一筆勾消了嗎
被害人的身心受創
不是強姦犯關個幾年就會好的
yagon 發表於 2008-2-16 03:59
恩,版大的意思是...只要犯錯就抓去槍斃吧,我映像中 假釋=再犯錯就沒機會了
我是覺得該給人一個機會,版大說 試問如果受害的是你女友你可以這樣說嘛,
那請問,如果你是強暴犯而且很有心要改過,你會這樣說嗎(雖然極度不可能是你)
如果說,傷害到他人一生,那開車撞人導致他人行動不便的,也該斃一斃了...
也不該假釋,改天他出來又撞到人怎麼辦...
我沒有經歷過,萬一我遇到了,我也不知道那時我會想什麼..這只是我現在是這樣想的而已
kuoeight 發表於 2008-3-25 15:45
我覺得
這問題要看強姦了什麼人
有些援交妹討不到錢還告人家強姦
真的很好笑
kuoeight 發表於 2008-4-5 15:02
為什麼公娼寮要廢掉
造成一堆欲望無處發洩的人?

這是整個國家政策的錯誤
壓抑了人性最基本的需求
kuoeight 發表於 2008-4-5 18:11
原帖由 小呆 於 2007-10-21 07:59 發表
那些反方的人聽好了:
你們要知道,你們給強姦犯的機會,是用下一個受苦的女性的痛苦換來的.
你們有什麼資格可以做這樣的交換.
有什麼資格?????
有什麼資格?????
有什麼資格?????


強暴犯一定是男性嗎?
強暴犯也有女性的

如果長的漂亮
我們也沒有資格要求被害人不原諒她

所有事情都有例外
所有強暴犯也都未必該死
princess-vogue 發表於 2008-4-5 20:42
不可原諒
人類因為有文化有道德所以比一般動物高等
既然連基本的生理衝動都無法控制那又何必當人?
一直都覺得那些強暴犯就算出獄也還是會再犯
壓根就覺得台灣法律判得太輕了
他們要人道待遇  但是對那些受害的人難道就人道了嗎
所以乾脆執行「宮刑」好了,這樣我想他們就可以得到原諒了
sean641209 發表於 2008-4-11 16:11
一定要原諒~不應該對其人身拘禁...畢竟牠們想犯罪的只有某地方...針對局部切除即可...可收一勞永逸之效.........限制牠們的自由是侵犯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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