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掌鼓掌! 警方大膽用槍 開六槍攔下酒醉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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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ing3003 2007-3-24 06:22:54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1 8176
husandy 發表於 2007-3-27 01:55
我記得之前有一篇新聞,警察開槍,結果流彈打死一名路過女學生
在台灣人口密度高的國家,警察的用槍時機也是要注意
酒駕或許錯在先,但執法者要注意如何適當的值勤
至於美國的警察擁有至高的執法權限~
不過相對的有些白人警察就常對黑人動手動腳的
假如故事中的警察是之前國道奪槍的警察會不會比較好啊?
sunny631 發表於 2007-3-27 15:58
以台灣目前的狀況而言,大家守法觀念太差,罰則輕,像酒駕肇事,最重大多以公共危險罪送辦,而且關也關不了多久,很明顯無法達到赫止的效果,實質上喝酒不可開車,這是早已宣導無數次的觀念,因此這種犯行若傷了人命,我認為已經趨近殺人罪,若加上連續肇事,理應重判,因此對於酒駕,我傾向以更嚴格的法律來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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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 hi guys wuss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