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rumerpopeye 於 2007-4-2 01:13 發表
記得多年前與我的一個ABC朋友聊天聊到一個話題
他認為回來台灣以後,要小心不能與任何人發生衝突
因為我們很會落人
他說 要是在國外PUB與人發生爭執的話
通常都是去外面一對一解決
可是在台灣PUB與人發生爭 ...
樓主說得很有道理
記得2004連爺爺落敗
也是落了一堆人到凱達格蘭大道鬧事
去年的施明德先生也有樣學樣
落了一堆紅衫軍
結果咧
增加社會成本 浪費社會資源
卻好像沒聽過他兩位老兄說句道歉的話
難怪你現在看到的小孩子都很會落人
都有樣學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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