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非常質疑我們警察的辦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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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merpopeye 2007-4-16 19:41:08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2 5105
861 發表於 2007-4-17 10:23
哈哈哈  861大, 菜刀跟大便, 也比不上跳樓自殺壓死賣燒肉粽的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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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我也是印象深刻

只能說要自殺記得要看下面有沒有人
861 發表於 2007-4-17 10:34
台灣也發生過丟菜刀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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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的法官七日就強制要求一名被鄰居評為惡鄰居的林姓男子搬家,讓他的鄰居是高興不已。桃園地院指出,家住桃園市的林姓男子,疑似有躁鬱症傾向,時常在三更半夜亂吼亂叫,還會把菜刀和鍋碗瓢盆往樓下丟,擾得社區不得安寧,由於屢規勸不聽,里長前往勸說也無效,鄰居不得己只好報警處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住戶應遵守,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又同條第3項規定,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經法院宣判後,強制要求當事人搬家,法官表示,可別小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社區自治而言,這個法條就如同是社區內的憲法,如果住戶不遵守條例,不繳管理費,未來管理委員會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及同法第22條之規定提出告訴,屆時住戶自身的權益一定會受到影響。

法官說,住在公寓大樓內,都以為房子是自己買的,就可以隨意作怪,其實如果一再惡搞,讓人無法忍受,日後皆將比照林姓男子的例子,強制要求當事人搬家。由於這名男子五年前才被台北的法官要求搬家一次,這一回再被桃園的法官趕走,如果林姓男子再不收斂,恐怕又將會有人要受其害了。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 ... 24337.00&seq=15
861 發表於 2007-4-17 10:36
奇摩知識也有人遇到類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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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上住戶往樓下丟東西影響社區安寧是否有法可罰?
都是在半夜丟的
我住1樓
屋頂總是碰的一聲
出來看又沒有東西
裝監視器又不知道要照哪
照別人家可能被說侵犯隱私權
啊~~~怎麼辦????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6082506222
da016457 發表於 2007-4-17 10:54
警察真的很沒用
可是卻拿人民那麼多錢
風紀又不好
但我們卻沒有辦法讓他們減薪
只有加薪的份
越想越氣啊
警察只是保護壞人的
drumerpopeye 發表於 2007-4-17 12:02
天啊
不才的文章發表居然引起草莓妹昧的青睞
小弟真是受寵若驚

至於你懷疑我文章的真實性,那就算了
畢竟不才也不是為了取得你的相信而發文的

不過草莓妹妹你的天真活潑,真是讓不才的嘴角漾起一抹微笑呢
flyinnet1123 發表於 2007-4-17 13:45
遇到這種事 警察會這樣喔 也算是見怪不怪
只能說 家附近沒有住些知名人物 警察局長之類的
不然遇到這種是鐵定馬上獲得解決 可惜似乎是沒有
建議可以去找某日報或某電視台投訴吧!!

生活週遭 總是充斥著許多白目
解決一個 另一個又出現 白目的數量多到我們無法想像阿

看開點吧!!
oscon225 發表於 2007-4-18 20:31
昨天看了東森的關鍵報告 才知道我們的警察還有所謂的民代是如何勾結謀取暴利 這種事就不足為奇了
pvfoqye 發表於 2007-4-18 20:38
警察靠得住, 母豬也會上樹,這句話不是今天才被發明出來的
他們都是欺善怕惡的死走狗
真正好的沒有幾個
starrow 發表於 2007-4-18 20:54
警察就是這樣啦,我住的地方被偷了三次,我都沒興趣找警察了
小案子引不起他們的重視,可能也是比較難破
84901876 發表於 2007-4-18 20:58
警察哪時候靠得住了...
作完筆錄之後就沒下文了...
板大的更是無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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