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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國 2007-4-26 23:32:19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2 4712
Anthony_J 發表於 2007-4-27 00:25
主機的租借費啊!
營運長已經不知道吃多久泡麵啦!
再這樣下去要就是抽資大家說掰掰,
要就是管理團隊大家也來吃泡麵!
所以,大家這麼聰明,懂我的意思啦!
jo6cl4 發表於 2007-4-27 00:30
其實喔

聽他"喇消偉"也不錯啊

可以在回覆中辱罵他

發洩一下也挺爽的
jbopen 發表於 2007-4-27 00:40
可不可以要求他不要再放錄音檔..
他的聲音實在是......
馬桶同學 發表於 2007-4-27 00:43
還是不改那種居高臨下
氣勢凌人的那種霸氣阿
感覺上不像是請求  像是命令耶
不過如果肯贊助卡國營運的話
..........................
.....................當然是無任歡迎
只是怕他到時候假贊助之名行幹譙之實~~~~~

當然有時候打打嘴砲也滿爽的就是
sheing3003 發表於 2007-4-27 01:47
當然歡迎阿! 我還想再多看點笑話耶! 他只演了那麼一下怎麼夠阿
定孤支 發表於 2007-4-27 07:00
原帖由 播磨拳兒 於 2007-4-27 00:07 發表
我個人的建議是...


十八銅人:不錯!少林寺十八銅人! ...





不知道 YSH 是誰或幹了什麼事, 不過十八銅人提議我頂並建議加強版.

可以恢復身分但簽下不平等條約, 亦即人人可罵黑名單人物, 不受版規限制扣分, 但黑榜會員回罵就扣分或禁言.  而且只要有人登高一呼開帖內含"食神歸位"四字, 眾版友就立即進帖公幹他....以達到十八銅人特訓目的.
黑市 發表於 2007-4-27 07:12
如果他真的是真心悔過,我絕得也無需做的太絶
畢竟能夠在卡國能夠互相討論甚至辱罵...也是種緣份
所以我選擇放他一條生路,不過若是再犯,加重處理~:smile:
佐藤真子 發表於 2007-4-27 09:01
這個問題嗎...一但放他一條生路,那以前被處分的人不也要一起放條生路?
況且他說"他的言論[不適合]本論壇",那他心中也已經對卡國下了定義了!
就是跟他意見相左的論壇..
況且他說不會再發讓大家不喜歡的帖..總絕得..又是個全世界的人都對不起他的小朋友..自己信奉的就是真理,其他的聲音都是妖魔鬼怪..哀
狗狗國..我相信您老有掙扎的地方..可是版規定出來了,就是要遵守,不然就是依照巴哈方式,若是鬧論壇的,依照犯罪程度,可從禁言的天數來罰,當然被禁到2.3個月的也大有人在,可是最後真的太超過的...就殺無赦!
相對的YSH小朋友若是此次能得到"特赦",那其他被版規處分的人,勢必也得公平化一併處理歐..慎之~~慎之阿~~~:angry1:
台灣大頭 發表於 2007-4-27 09:06
讓他回來也不錯啊
反正他開板我當笑話看
也不會氣啦
至於他是不是那個喊要刺殺布希的傻瓜啊?????
發表於 2007-4-27 09:17
原帖由 Anthony_J 於 2007-4-27 00:25 發表
主機的租借費啊!
營運長已經不知道吃多久泡麵啦!
再這樣下去要就是抽資大家說掰掰,
要就是管理團隊大家也來吃泡麵!
所以,大家這麼聰明,懂我的意思啦!


既然想回來那就捐錢阿
大家忍心讓營運長在吃泡麵下去嗎???
捐錢表示他對卡國得誠意
捐多少就看他對於卡國情誼囉........
他阿爸不是好野人~還可節稅耶好野人不都是喜歡節稅

TOPICS是啥碗糕~
我英文不好啦

[ 本帖最後由 周 於 2007-4-27 09: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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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狗國可愛的狗狗國 ^u^徵女友中...(這句是ck寫的 不關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