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分享音樂MV,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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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 2007-5-13 10:27:18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 3358
在部落格分享音樂MV,小心觸法!台北市一名高職學生,把網路下載的影音檔,下載到落格讓網友欣賞,卻被法院認定侵權,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成為國內「貼歌遭判刑」的首例。

原本單純分享音樂,卻被控侵權,遭判刑,孫同學是國內首例,他到現在還是覺得「有那麼嚴重嗎?」

遭判刑學生:「就是想說也讓網友認識這首歌,或是這個歌手而已,然後普通也是一堆人分享這些音樂和影音,也不是只有我一個,我只是把音樂放上網路,也沒想過會那麼嚴重。」

去年12月,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IFPI,發現他的部落格上貼了將進近400首國內外流行歌,報警處理,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

只是,這樣的分享動作,網路上非常普遍,以孫同學張貼音樂的無名小站來說,隨便以關鍵字「音樂」搜尋,就能找到一堆「歌曲分享」,連YAHOO奇摩的部落格,也到處都是轉載來的音樂和MV。

如果說,部落格裡放音樂分享是違法,恐怕怎麼舉發都抓不完,到底侵權的界線在哪裡?法律留下的灰色空間,實在讓民眾,摸不著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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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只是分享音樂,並沒有提供下載就可以。

畢竟網路上如此做的比比皆是。

也不用說台灣,光是Youtube就可以在上面找到許多歌曲分享。

那去告Youtube啊!!

只會欺負小市民有什麼用,何況還是個高職生。

我想他的心裡除了「有那麼嚴重嗎?」



一定在想「靠,衰小為什麼是我!」

已有(2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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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壞壞 發表於 2007-5-13 10:28
之前 問過知識+
只要張貼音樂 好像就觸法了..
而且 這高職生 他張貼了400多首..
ck811628 發表於 2007-5-13 10:59
只能說"算他衰"
網路上那麼多人分享
偏偏只有他最先被開刀
不過如果網路的世界缺少音樂
那還有人會上網嗎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5-13 11:01
這是算犯罪了

的確,講難聽點,網路上原本就到處都是侵權的東西

如果真要抓,Youtube裡找就可以抓翻天了

網路傳輸已經發展到這地部,相關法律規定又搞那麼籠統及嚴格認定,只會讓人對法的明確性無法掌握而莫名奇妙觸法

爛~實在很爛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5-13 11:20
這的確是觸法了!
其實在我們每天生活的周遭很多都是侵權的,
例如~~
我們出去逛街時聽到許多店家都播放著音樂,
如果店家沒有經由唱片公司授權基本上已經侵權了!
不過我覺得現在不論網路或是媒體如此發達,
在著作權法的規範及底線應該重新評估,
不然任由IFPI這樣的商業團體茲意妄為,
我想將來傷害的不只是一般大眾,
就連唱片公司也不見得能夠撈到好處。
jo5577 發表於 2007-5-13 11:24
犯法是一定的
但為何只抓他呢
也許是大明目張膽
分享了四百多首歌耶~ :unhappy:
belleuve 發表於 2007-5-13 12:45
他忘記不應該設定分享,大家一般的印象就是自已用自已聽
這次不一樣,他還放四百首歌,不被發現才怪
861 發表於 2007-5-13 13:45
放太多歌了加上他自己沒有做好保護

要分享之前至少自己的個人資料不要附上去
最好是偽裝IP或是隱藏IP

這樣警察才不會找上門
楓馨 發表於 2007-5-13 13:52
警察分局跟我讀的學校是鄰居
有一天
警察伯伯開著警車(有喔咿喔咿+閃燈呦)
大搖大擺的開進了學校
光明磊落的走進了教室
理所當然的帶走了一名學生
那個學生犯的罪就是在無名上放音樂...

聽到時覺得真的有夠OOXX
有必要這麼誇張嘛...
noelle-tpe 發表於 2007-5-13 14:10
Youtube, spymac,stickam, Pandora ,天空部落的影音俱樂部etc....都有mp3分享
IFPI有 種就去告Youtube啊!!


[ 本帖最後由 noelle-tpe 於 2007-5-13 06: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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