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較煩(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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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moon 2007-5-14 01:18:46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 3977
 前幾天心情真的很不好,火氣也很大,所以換了這個論壇加入,因為覺得不想要有人認識,這樣
有時後要發文卻又要顧忌別人,真煩,沒地方發洩,只好改別人的歌詞,這是前幾天改好的,
副歌部份沒有改,我想應該可以說我的心情吧,我覺得人真的很難當,也許是因為有思想吧,連找個發洩的管道
都不好找,因為不能表現真我嘛~~~
p.s應該放這版沒錯吧?

冠冠:最近比較煩 比較煩 比較煩
冠冠:總覺得世界變得有一些黑暗 我想我還是看不慣
冠冠:從默默做事到被人計算

小健:最近比較煩  比較煩 比較煩
小健:總覺得正義一天比一天落難 人們常常不分事非胡言
小健:這到底要我該如何分辨

阿盛:最近比較煩 比較煩 比較煩
阿盛:我說那道理 怎麼也沒人要看 文章後面還有一堆回文亂幹
阿盛:shit 花時間po文沒人喜歡 我越打越慢

冠冠:最近比較煩 比較煩 比較煩
冠冠:無情的城市何處有愛的地盤 看見了偽裝的善念
冠冠:內心受傷更覺得難堪

小健:最近比較煩 比較煩 比較煩
小健:版主說罵加灌後果就是禁言 我回短訊說 要你管
小健:結果換來了帳號被刪

阿盛:最近比較煩 比你煩 也比你煩
阿盛:我看見網上回文的口水戰 文字的組合,書寫太黑暗
阿盛:我搜尋不著那理性的正義感

小健:生活總有好的壞的事件
小健:朋友常常讓我覺得傷感

冠冠:自己覺得功課實在很爛
冠冠:但是做人處事卻不混蛋

合唱:理它什麼 網友胡亂
合唱:文都發了 不看就算 想要倒蛋版主自然會管

阿盛:媽媽發現我的身子很爛 她就買了兩灌的四物丸
小健:社會太亂 到處充滿罪犯
冠冠:做人太難 被害無法申冤
合唱:麻煩 麻煩 麻煩 麻煩 麻煩 我很麻煩 麻煩 麻煩 麻煩

小健:最近比較煩
冠冠:比較煩
阿盛:我比較煩

阿盛:我想正義使終沒出頭的一天
小健:人們的思想變的太亂
冠冠:失去良心的看法讓人遺憾

冠冠:最近比較煩
阿盛:比較煩
小健:比較煩
小健:我只想發洩卻被限制開戰
冠冠:你們的回文讓我睹爛
阿盛:道德卻使我無法罵幹

合唱:不煩 我不煩 只有一點煩 你比我煩 我情願心甘
合唱:我不煩 不煩 我不煩 我不煩 我不煩 我只有一點煩 你和我一樣
合唱:我不煩 不煩 我不煩 我真得不煩 我不煩 不煩 那人很擺爛 擺爛
合唱:我不煩 不煩 你比我煩 你比我煩 你比較煩 你比較煩 我不煩
合唱:我一點不煩 我不煩

已有(30)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光明閻羅 發表於 2007-5-14 05:25
不管你挺藍挺綠或是中立~~來大聲公就不會煩了
挺藍的天天都有蠢話連篇的綠營人士讓你開心
挺綠的賤骨頭癢了~~一發帖就止癢~~隨時發作隨時有善心人士伺候
就算你保持中立~~你也不得安寧~~特別注意防範leons103這個人

只要不順他的意~~就猛潑你油漆  (不解油漆何意嗎???由他本人現身說法最清楚了)
leons103這個人堪稱比最牛釘子戶還牛的最牛油漆戶

我說另一會員發霉麻吉勇於虛心接受別人的指正~~正是他學習的好榜樣
leons103回覆 "原來這年頭不中立不公正還會被教訓說要好好學習耶?"
我勸告他不要用錯誤的影射來 詆毀 曲解他人
他回覆說 "影射不行?恩  像你這樣大剌剌的指名才是正確作法...原來如此   我明白啦  嘖嘖嘖"

我真是無言~~重點在於不要詆毀 曲解他人~~牛性大發的他偏偏死性不改
我好心提點~~他卻像頭尾巴著火的狂牛胡亂頂撞
若是不希望被大剌剌的指名~~覺得丟臉~~就該好好聽勸好好做人不是嗎

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大聲公過去有位正氣浩然的"打地鼠英雄" 有著相同的感嘆

總覺得世界變得有一些黑暗 我想我還是看不慣
總覺得正義一天比一天落難 人們常常不分事非胡言
我說那道理 怎麼也沒人要看 文章後面還有一堆回文亂幹
無情的城市何處有愛的地盤 看見了偽裝的善念
我搜尋不著那理性的正義感
我想正義使終沒出頭的一天
人們的思想變的太亂
失去良心的看法讓人遺憾

不過~~一點都不煩^^

[ 本帖最後由 光明閻羅 於 2007-5-14 05:35 編輯 ]
justin59 發表於 2007-5-14 05:37
看光明先生長篇大論
又提到地鼠, 並對地鼠歌詠一番
莫非你與地鼠有何關聯?

上次地鼠以為我檢舉牠, 發帖罵我一通知後就龜縮了起來
若你與牠有交集, 請告知牠欠我一個道歉!

不然遇到這樣亂罵人的傢伙
也是很煩!

原帖由 光明閻羅 於 2007-5-13 15:25 發表
不管你挺藍挺綠或是中立~~來大聲公就不會煩了
挺藍的天天都有蠢話連篇的綠營人士讓你開心
挺綠的賤骨頭癢了~~一發帖就止癢~~隨時發作隨時有善心人士伺候
就算你保持中立~~你也不得安寧~~特別注意防範leons10 ...
光明閻羅 發表於 2007-5-14 06:38
原帖由 justin59 於 2007-5-14 05:37 發表
看光明先生長篇大論
又提到地鼠, 並對地鼠歌詠一番
莫非你與地鼠有何關聯?
上次地鼠以為我檢舉牠, 發帖罵我一通知後就龜縮了起來
若你與牠有交集, 請告知牠欠我一個道歉!......


不解世間事~~庸人自擾之~~有何冤情~~本座自當秉公排解

據查~~打地鼠英雄不是因為你檢舉他才發那帖
而且發帖罵你之後~~還是有繼續發帖
還有~~他不叫地鼠~~被他罵的人才是地鼠之輩
玩過打地鼠遊戲的都知道~~只有被打的地鼠才會龜縮了起來

最後~~以"牠"來稱呼別人是沒教養沒禮貌不尊重他人的行為~~你也欠他一個道歉
此點打地鼠英雄不想與你計較~~所以二位算是扯平了~~本案受理完畢~~吾身去也

接受光明閻羅的指引~~得獲光明的重生

[ 本帖最後由 光明閻羅 於 2007-5-14 06:42 編輯 ]
justin59 發表於 2007-5-14 07:00
地鼠本是鼠類
雖說打地鼠者自認非鼠輩
唯爛發罵帖者, 亦屬鼠輩, 因此以牠代稱並無不妥!
況且
該鼠輩先罵人在先, 本人未獲得道歉之前, 豈有要我道歉之理!
竟狂言不與本人計較, 太過可笑!
光明先生未免太過偏頗. 原來這就是你常掛嘴上的正義公理? 可笑!
光明先生既稱該鼠輩非因我檢舉牠才發帖罵我, 在下自認發帖與該鼠輩毫無交集
則此鼠輩發帖罵人在光明先生眼中竟可接受? 這又是你所謂的正義公理?
還打地鼠英雄呢?! 哼! 鼠輩峱種罷了!
因此, 並非被此廢物鼠輩所罵之人之錯! 而是維護此鼠輩者才是下賤之人!

最後,  請勿以你自身之信仰妄稱光明閻羅.
人有人的路, 神有神的道. 本人宗教信仰與汝不同, 你自重!

觀先生註冊日期
竟能如此熟悉鼠輩
先生身分為何
不言可喻!
莫再扯謊, 莫再裝神弄鬼, 回頭是岸
幸甚

要為人分憂解煩, 先惦惦自己斤兩再說
妄稱閻羅, 小心神鬼找上

原帖由 光明閻羅 於 2007-5-13 16:38 發表


不解世間事~~庸人自擾之~~有何冤情~~本座自當秉公排解

據查~~打地鼠英雄不是因為你檢舉他才發那帖
而且發帖罵你之後~~還是有繼續發帖
還有~~他不叫地鼠~~被他罵的人才是地鼠之輩
玩過打地鼠遊戲的都知 ...
打扁就對了 發表於 2007-5-14 07:05

回復 #5 justin59 的帖子

怪了
很煩捏

版規明明規定不得開分身
莫非又有一些見不得人的傢伙來搞自慰了

版主也無需與這樣的 XX 談
請大聲公版版主查明是否又有分身來耍賤就好
dumbmotor 發表於 2007-5-14 07:14
..........  指名道姓??   說話語氣很像???  剛剛才註冊???  馬上了解大聲公的歷史??

難道又是..........  分身????

算了............   留給版上高人去查明吧!!!  至於小弟我........  火侯不夠, 功夫不到家, 就不多管了!!!

只不過當初有人說要帶著勝利離去, 那時確實是蠻帥的, 如果忍不住又跑回來......  整個就遜掉了~~~


回給樓主, 網路上發個帖, 留個言, 如果都需要顧慮東顧慮西的, 確實是痛苦萬分啊, 因為這樣一來,

就失去了網路神秘的色彩啊!!!!  不過大大放心, 就算你在大聲公非常出名, 還是可以隨便你說話的,

你喜歡怎麼說, 就怎麼說, 只是....  也要有心理準備接受別人的指教就是!!!  阿如果是惡意的指教,

不用怕!!!!!!!!!  我們狗國跟史丹利, 可是絕對會幫你出頭的!!!!!!  放心在這裡玩吧!!!!!!!  歡迎你喔!!!!
光明閻羅 發表於 2007-5-14 07:28
地鼠本是鼠類   常識

雖說打地鼠者自認非鼠輩   大人罵小孩難道是自認為小孩才去罵小孩

唯爛發罵帖者, 亦屬鼠輩,  你個人的偏頗見解

因此以牠代稱並無不妥! 況且  該鼠輩先罵人在先,    不理性沒禮貌還強辭奪理

本人未獲得道歉之前, 豈有要我道歉之理!竟狂言不與本人計較, 太過可笑!
光明先生未免太過偏頗. 原來這就是你常掛嘴上的正義公理? 可笑!
這非關正義公理~~先問你自己吧~~既然你承認錯了~~就該道歉~~還分甚麼先道歉後道歉
最後,  請勿以你自身之信仰妄稱光明閻羅.人有人的路, 神有神的道.
謙稱光明閻羅是傳達表彰自身之信念~~是人是神~~皆由此念

本人宗教信仰與汝不同, 你自重!
學校教你英文~~你是否也說我不想當外國人~~師長自重
學校逼你~~我可沒逼你
普羅米修斯 發表於 2007-5-14 07:31
原帖由 光明閻羅 於 2007-5-14 05:25 發表
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大聲公過去有位正氣浩然的"打地鼠英雄" 有著相同的感嘆


文天祥看完這段大概會氣到把正氣歌撕了…

真不簡單,從小肥蝦事件後小弟就發現開分身的都有個習慣…
要不就分身說完話,本尊出來鼓掌。
要不就乾脆分身直接幫本尊加冕;帽子能戴多高、就戴多高。
自己幫自己吹捧;一點都不覺得不好意思。

知恥這兩個字,看來懂得人愈來愈少了。

:sunglass:

[ 本帖最後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7-5-14 07:32 編輯 ]
justin59 發表於 2007-5-14 07:44
等你有 "種" 以"本尊"示人的時候再來狂言吧
煩呢!
呵呵

原帖由 光明閻羅 於 2007-5-13 17:28 發表
地鼠本是鼠類   常識

雖說打地鼠者自認非鼠輩   大人罵小孩難道是自認為小孩才去罵小孩

唯爛發罵帖者, 亦屬鼠輩,  你個人的偏頗見解

因此以牠代稱並無不妥! 況且  該鼠輩先罵人在先,    不理性沒禮貌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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