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 恩X公醫院 護理人員 合約問題!

egal 發表於 2007-5-24 01:19:0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3449
大家好~

1.請問恩主公醫院的護理人員適用勞基法嗎?

2.我是個剛進去約一個月的護理人員,由於裡面工作相當的繁雜與 勞累,萌生了離職的想法,但是想到當初進入該醫院時有要求我要簽一份合約,其內容大概是(1)工作未滿一年需賠給公司約一個月的薪資(2)離職必須一個月提出,由於在裡面工作關係,常常超時工作(早到晚退),身體漸漸的感到不適,常常工作到一半便會出現頭暈、冒冷汗等症狀,再加上裡面的老鳥欺負菜鳥,在心靈與精神方面也備受極大壓力!

那我主要是希望有怎樣的辦法,可以幫助我盡早離開這公司,因為若是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就等於是要再工作一個月才能離職,可是這樣的話,我想我應該真的會倒下去!(因為真是壓力太大了!)

3.先前也曾在工作時,曾向護理長提出要離職的想法,但他卻跟我說『你不早點講,我班表都已經排好了』,請問這樣合理嗎?

在此懇請諸位先知,能提供我一些解決之道!!
感激不盡!!


咪糖說:全面禁止注音文喔~  咪糖關心您

[ 本帖最後由 咪糖 於 2008-2-25 19:49 編輯 ]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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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cca32 發表於 2007-5-24 01:31
:redface: 只要不是公立醫院的護理人員皆適用勞基法,再者你才去該院一個月,按勞基法,
工作未滿3年,只要於20天前提出即可,這是勞基法保障你的地方,還有,如果你因身體不適
而無法工作,醫院(資方)是不得強制要求或脅迫你上班的,可以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訴,醫院
不合理的地方多,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我也是在辦離職,醫院
沒按勞基法給加班費,所以我向醫院提出不履行契約的要求,醫院也不得強迫我繼續任職
所以你可以打電話去向勞工局申訴,不要怕,勇敢一點,不要老是被醫院吃得死死的,祝你順利囉!
台北縣勞工局  地址:(22001)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7樓
電話:(02)2960-3456 傳真:(02)2967-1525
sogojokimo 發表於 2007-5-24 10:35

回復 #1 egal 的帖子

簽約了沒有
若沒有就打東西收收走人
因為又沒簽約 沒理由要求你留下

像我就是不爽常走人的那位
阿果果 發表於 2007-5-24 22:13
試用期就要簽約,好像有的醫院是這樣耶!
thummi 發表於 2007-5-25 23:18
他卻跟我說『你不早點講,我班表都已經排好了』,-----------------
這句話很討人厭
就像我學姐和我說的一樣
我們離職光了也好 這樣他就可以重訓練一批受教的人了
她們到底怎麼了
也被臨床逼瘋了吧

或者換句話說 談談離職的真實原因
及給你適當支持
這樣的話
比較會堅持下去 因為誰沒當過新人啊
希望妳離開之後 也要堅強下去
重點不是 長官和學姊 而是真正的照顧病人
sweetpig 發表於 2007-5-31 04:28
當然適用勞基法呀
新人離職很簡單的.....我想你們阿長應該不會太刁難(畢竟那裏的阿長都蠻nice的)
只是離職你要賠醫院一些錢而已(包含護士服.鞋子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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