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錄取員額、報考資格、測驗科目及甄試方式
一、錄取員額:2名。
二、報考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學歷及專業/工作資歷 (具備以下1-3款條件之一者即可報考):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同時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同時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國內外專科學校有關電子資訊相關科系畢業,同時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三專五年、二專(含五專)六年者。
註: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三)年齡:不限(惟聘用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四)性別:不限。
(五)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96年7月31日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正本,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六)體格需求:
1.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8以上。
2.辨色力及聽力正常。
3.無心臟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三、測驗科目及範圍:
(一)「程式語言」:包含(1)JAVA、(2)JSP、(3)VB.NET、(4)ASP.NET、 (5) SQL及(6)其他等。
(二)「系統分析與設計」:包含(1)資訊系統開發模式、(2)系統分析與設計技術、(3)專案管理、(4)資料庫管理及其應用及(5)其他等。
(三)「資料結構」:包含(1)資料結構之類型、(2)與資料結構相關之操作演算法、(3)資料結構在程式設計之運用及(4)其他等。
四、甄試方式及成績計算:本項甄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筆試,第二階段為口試。
(一)第一試(筆試):
1.測驗日期:96年6月24日(星期日),考三節(每節均為90分鐘),測驗時間如下: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題型及方式
第 一 節 程式語言 09:50 10:00~11:30 均為非選擇題
第 二 節 系統分析與設計 12:50 13:00~14:30
第 三 節 資料結構 14:50 15:00~16:30
2.測驗地點:台北市(試場詳細地址與平面圖,請於96年6月15日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3.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筆試成績為三科原始分數之平均分數(前述所有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2).筆試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程式語言、(2)系統分析與設計、(3)資料結構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二)第二試(口試):
1.測驗日期:96年7月15日(星期日)上午09:00開始依入場證號順序進行。
2.對象:筆試成績前10名。
3.方式:
(1).每次1位應考人應考,每人時間均為15分鐘;應考人先進行2分鐘自我介紹,再由口試委員與應考人間進行問答並評分。
(2).口試成績以100分計,各項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A.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20分。
B.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20分。
C.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30分。
D.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30分。
4.測驗地點:台北市(試場詳細地址與平面圖,請於96年7月9日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筆試三科之平均分數)佔甄試總成績70%,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30%(所有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2.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決定排序;筆試成績再相同者,則以(1)程式語言、(2)系統分析與設計、(3)資料結構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貳、報名期間、報名方式、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期間:96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96年6月6日(星期三)18: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應試說明簡章同時建置於基隆港務局(http://www.klhb.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www.tabf.org.tw/tw/Ptc_KLHB/)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四)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為新台幣1,200元整(報名費發票將於第一試測驗當日於試場發放;缺考者之發票則於測驗後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96年6月6日(星期三)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96年6月6日(星期三)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限內至金融機構ATM完成匯款。
(1).請注意該帳號為獨立之專用繳費獨立帳號,每筆訂單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至各金融機構採臨櫃匯款方式,惟請於96年6月6日(星期三)下午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
3.因ATM轉帳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故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之基隆港務局招考/訂單查詢之網頁(http://www.tabf.org.tw/tw/ptc_KLHB/BotOrderLogin.aspx)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參、測驗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
(一)僅設台北市考區,試場詳細地址請參閱96年6月15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之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資訊。
(二)須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口試):
(一)本院除於96年7月9日網站公告外,另將以e-mail或行動電話簡訊方式通知第二試(口試)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二)攜帶及繳交證件:口試當日務必攜帶本人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以進行身分核驗,並繳交下列表件(請直接影印或黏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3.報考資格須具備條件證明資料影本 (工作經驗年資證明,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
4.兵役證明: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如係現役軍人,應由權責單位出具可於96年7月31日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5.應徵者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從網站之第二試公告下載填寫)各乙份。
6.有以下證件者請提供影本:技能檢定、證照、工作經歷證明文件(供口試時參考)。
註:以上所繳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肆、試場規則(詳細規範屆時請詳閱金融研訓院網站及入場通知書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至指定地點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請自備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橡皮擦、修正液等文具,不得使用鉛筆作答。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桌角號碼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題型為非選擇題,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依規定在答案卷上作答,否則不予計分;試卷及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
(五)應考人得自備簡易型電子計算機應試,簡易型電子計算機限具備數字鍵0~9及+-×÷√%M之功能,且不具財務、工程及儲存程式功能。
(六)如有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或偷看他人答案等違規情事,即令立即出場,參加測驗之成績不予計分,取消當次測驗應試資格。
(七)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之編號就座,除第一節於測驗開始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其餘各節均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每節測驗開始後30分鐘內不得離場。測驗期間應考人一經離場,概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入試場。
(八)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呼叫器、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九)本次測驗試卷、答案卷一律回收且不提供試題解答公告及試題疑義之釋示,亦不受理成績複查。
(十)其他測驗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二、第二試(口試):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至指定地點準時辦理報到;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96年7月9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不另行寄發通知。
伍、錄取標準
一、錄取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前二名(第三、四名依序為列為備取),但測驗科目有一科零分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二、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陸、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錄取人員應依基隆港務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要求保留資格;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二、錄取人員到職後須簽訂「聘用契約書」,配合年度聘用計畫,本次錄取人員聘用期限至本(96)年12月31日止,爾後每年度重新檢討視業務需要得予續聘。錄取人員月酬標準依「交通部所屬各港務局約聘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及「各港務局實施用人費率交通事業人員待遇表」規定,核支八等一階376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52,910元。
三、錄取人員之任用身分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適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非「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
四、體檢:
(一)報到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3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一份,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之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前項所稱體格檢查不合格,係指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患有嚴重精神疾患,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3.辨色力異常者。
4.各眼矯正後視力未達0.8以上者。
5.左右耳聽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6.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五、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試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基隆港務局(http://www.klhb.gov.tw/)。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洽詢電話02-33653666轉分機706~711。
二、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三、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基隆港務局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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