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96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
主辦單位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96年新進職員甄試委員會
電話:(02)23212200轉589
承辦單位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96年新進職員甄試試務處
地址:1001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1樓
電話:(02)23666409
傳真:(02)23667203
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
中華民國9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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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96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
壹、報名資格及甄試類別: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惟已屆60歲限齡退休人員不予進用)。
(四)學歷: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符合各甄試類別所訂科系者,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2.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暫准報名,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繕印畢業日期在96年8月4日以前之畢業證書,始合於應考資格規定。
(五)兵役:男性須已服畢兵役或可於96年11月底前服役期滿退伍,停役、免役者須於96年11月底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
(六)體格:兩眼(或矯正後)視力均為0.5以上,辨色力正常,兩耳聽力(或矯正後)均正常,且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或其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七)其他:參加本甄試合格錄取者,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水)分別依業務需要進用,進用後在法律上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如經發現有不得任用為公務員之情形,或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各事業機構將依法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1.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二、甄試類別、錄取分發機構及人數、報考學歷科系、初(筆)試科目與配分,以及工作性質簡述: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二科(合併一節考試),各占初(筆)試成績10%,合計20%。
(二)專業科目:各類別均考二科,合計占初(筆)試成績80%。
(三)甄試類別、錄取分發機構及人數、報考學歷科系、專業科目與配分,以及工作性質簡述等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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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1業務行銷
台電 82人
中油 31人
台水 10人
合計123人
法學院、商學院、管理學院等學院或工業工程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企業管理
30%
B.行銷管理學、經濟學
50%
台電
1.用電推廣、用戶訪問與服務、稽查竊電、催繳電費、爭議排解等,必要時需外勤獨立工作、或輪班夜間工作。
2.企劃、總務、採購、材料、燃料、通信等相關管理制度之規劃、推動、執行等工作。
中油
1.產品供需預測、推廣、市場拓展及技術服務。
2.合資計畫之規劃評估、船隻租賃及油料進出口、採購、原物料管控與規劃等工作。
台水
辦理自來水營運管理、業務經營及用戶服務等相關業務。
2人力資源
台電 8人
中油 4人
合計12人
法學院、商學院、管理學院等學院或工業工程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企業管理
30%
B.人力資源管理(含勞基法及勞動三法)
50%
台電、中油
人力資源管理相關業務。
3法務
台電 7人
中油 7人
台水 2人
合計16人
法律(含科技法律、財經法律等)學系畢業
A.商事法(申論題)
35%
B.民法(申論題)
45%
台電
法務、政府採購法等工作,必要時需配合業務需要,赴法院、仲裁庭、工程會、法律事務所及各單位辦理法律事務,參與協商並處理爭議案件。
中油
法律事務處理、訴訟事件之處理、法律諮詢。
台水
辦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非訟事件、強制執行事件之處理、法令規定及契約訂定、修定之協助、參加內外部各種調解、協調會、參與法律爭議事項之處理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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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4政風
台電 3人
中油 2人
合計 5人
不限科系
A.民法(測驗、簡答題)
35%
B.刑法、刑事訴訟法(測驗、簡答題)
45%
台電
擔任政風工作,錄取後先分發總公司政風處服務,再視需要調派其他服務地區。
中油
政風業務相關工作。
5財會
台電 19人
中油 17人
合計 36人
會計、統計、經濟、財務金融、商用數學、國際貿易、企管、合作經濟、財稅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財務管理
30%
B.會計學
50%
台電
1.預決算彙編、報表編製,及會計審核、帳務工作;並需配合業務需要,赴現場辦理採購案件監辦工作。
2.資金策劃、籌措調度,財務管理與分析、股務、及用地規劃與房地管理等工作。
3.重要電力器材設備成本及商情之分析。
中油
1.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財務管理、稅務規劃與管理及辦理採購案之實地監辦工作。
6保險
台電 2人
保險、風險管理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風險管理
30%
B.保險學
50%
火災、海上、汽車、工程及核能等產物保險之洽保、索賠及處理。
7資訊
台電 42人
中油 10人
台水 3人
合計 55人
資訊、電機、電子、電信、自動控制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資訊科學概論(包括電腦基礎知識、資料結構與演算法、網路基本知識、資訊安全)
30%
B.資訊規劃與管理(包括資訊策略規劃、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資料庫設計與管理、資訊網路規劃與管理)
50%
台電
資訊策略規劃、應用系統規劃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網路系統規劃建置與監控、伺服器應用管理與監控。
中油
1.應用作業系統之開發、推廣與維護。
2.資料庫規劃、管理、監控及效能調整。
3.企業網路、伺服器等電腦軟硬體設備之維護與管理。
台水
辦理應用電腦作業系統之程式設計、撰寫、登錄、測試與維護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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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8地政
台電 6人
中油 1人
合計 7人
地政、土地管理、都市計畫、法律、土地資源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民法(測驗、簡答題)
35%
B.土地法規、土地登記
45%
台電
變電所及輸電線路用地之取得及管理,必要時需登山涉水、利用夜間或假日拜訪業主,並需獨立作業及面對抗爭處理。
中油
油、氣及廠、庫區等業務用地之取得、處分及管理。
9土木
台電 110人
中油 7人
台水 15人
合計 132人
土木、建築、水利、河海工程、營建、水土保持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應用力學
30%
B.土壤力學、結構力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50%
台電
1.輸電設施、水火力工程、核能發電廠之勘測、土建設計、施工、檢驗等,必要時需登山涉水或攀爬數十公尺之鐵塔或配合夜間地下管路施工作業,或隧道、地下廠房等輪值檢驗。
2.水力、火力、核能、再生能源可行性研究及廠址現場勘查工作。
中油
1.土木、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採購、監造、品質管理及新工法研究等工作;必要時需於崎嶇地區做地形測量或攀爬管架、燃燒塔、高架鋼構等做現場勘查作業。
2.河海工程、海管規劃及維護。
台水
辦理自來水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工等相關業務。
10建築
台電 23人
土木、建築、水利、河海工程、營建、水土保持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應用力學
30%
B.建築法規、建築設計
50%
各電力設施之新建、改建、擴建及辦公室、倉庫等工程之現場及法規整合,建築規劃、設計、請照、工務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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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11機械
台電 222人
中油 41人
台水 5人
合計 268人
機械、輪機、航空、材料工程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應用力學
30%
B.熱力學(含工程熱力學)
50%
台電
1.各發電廠、核能反應器、汽機及其附屬設備之規劃、設計、維護、大修、焊接、審查、安裝、運轉值班等工作。偏遠山區機械工程工作,配合業務需要輪值,或高空、高溫、高噪音作業。
2.污染防治設備之規劃督導查核;消防機械設備之評估與分析及查核。
中油
1.機械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監造。
2.機械設備檢修、預知保養監測及分析。
3.產品及機械知識解答、技術服務及行銷規劃等。
台水
辦理自來水取水、淨水、供水機械設備維護之相關業務。
12輪機
中油 2人
輪機、造船、航海,機械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並有兩年海上或修、造船廠實務經驗
A.造船原理與油輪實務
30%
B.輪機學
50%
1.國內外新建船舶監造工作。
2.國內外油輪營運、監督等相關業務。
13化學
台電 16人
中油 3人
合計 19人
化學、化工、環工等科系及工學院、理學院、農學院、醫學院等學院內相關科系畢業
A.普通化學
30%
B.化學分析
50%
台電
1.各發電廠運轉值班、維護、電廠化學、品質管制、及化學設備實務校正維護、放射化學營運之規劃、執行、量測、廢棄物處理之規劃與執行。
2.電力器材、物料與燃料之取樣、分析、特性試驗和檢測工作。
3.環境保護調查監測工作。
中油
1.油品及氣體之化驗、分析及研發。
2.廢棄物、空氣汙染、廢水等環保業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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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14化工
中油 64人
化工、化學、工業化學、應用化學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物理化學
30%
B.單元操作
(含程序控制)
50%
1.製程整合與改善、工場去瓶頸及操作分析與故障排除、設備之性能試驗與核算等;必要時需獨立於現場攀爬20公尺以上之煙囪及塔槽。
2.油品調度、產品技術服務、行銷規劃、計畫評估與績效管控等相關業務。
15電力系統
台電 31人
電機、電子、電信、資訊、自動控制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電路學
30%
B.電力系統
50%
1.電力系統運轉資料蒐集、彙總分析、運轉計畫、追蹤、檢討、相關圖面繪製及管理;電力品質量測分析、線路及變電所規劃設計;必要時需獨立赴現場執行專業技術及重體力作業或登山涉水、或攀爬數十公尺之鐵塔、或配合夜間作業及輪值工作。
2.電力高壓設備測試與研究工作、電氣設備試驗檢測工作。
16電機
台電 294人
中油 7人
台水 5人
合計 306人
電機、電子、電信、資訊、自動控制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電路學
30%
B.電機機械、電力系統
50%
台電
發、輸、配電等系統之規劃、設計、裝設、檢驗、維護、用戶服務及值班、工程機電工作等,必要時需獨立赴現場執行專業技術及重體力作業或登山涉水、或攀爬數十公尺之鐵塔、或配合夜間作業及輪值工作。
中油
1.電機工程設計、規劃、監造及維修管理等工作。
2.電機系統操作與研究改善。
3.電力系統工程監造。
台水
辦理自來水機電工程、設計、施工、監工等相關業務。
第 7 頁,共 13 頁
類
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17儀電
台電 99人
中油 14人
合計 113人
電機、電子、電信、資訊、自動控制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電路學
30%
B.電子學、控制系統
50%
台電
各發電廠運轉值班、儀控設備、儀控工程及遙測遙控之設計、規劃、審查、安裝、維護;儀控系統數位化更新計畫之推動與執行。配合業務需要輪值,或高空、高溫、高噪音作業及偏遠山區儀電工程工作。
中油
1.儀電設備之新建、擴建及維修工作之規劃、設計與執行。
2.儀電工程及自動控制設計、維修與監造等;必要時需獨立於現場攀爬20公尺以上之煙囪及塔槽,或配合夜間作業。
18電信
台電 3人
電機、電子、電信、資訊、自動控制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電路學
30%
B.通訊系統、網路概論
50%
通信系統規劃、設計、施工、運轉維護等工作。
19核工
台電 20人
核工科系及原子科學院、工學院、理學院等學院內相關科系畢業
A.普通物理
30%
B.核工原理、電廠概論
50%
核能電廠運轉值班、維護、核心分析方法之建立、核能機組填換核心之設計及審查、核能電廠核心營運之規劃、填換核心執照申請、核心監測計算系統之規劃運用、用過核燃料近程貯存之規劃執行、核燃料使用規範之釐訂、功率提昇計畫、核能電廠執照更新之規劃推動及核燃料循環作業規劃暨執行。
20保健物理
台電 2人
核工科系及原子科學院、工學院、理學院等學院內相關科系畢業
A.普通物理
30%
B.保健物理學、電廠概論
50%
1.核能電廠運轉值班、維護、核能後端營運、輻射防護實務等相關作業。
2.輻射安全管制、輻射偵測、輻射劑量度量與評估、屏蔽分析模式建立與應用及環境輻射監測規劃與執行。
21地質
中油 3人
地質、應用地質、地球科學、海洋學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普通地質學
30%
B.構造地質學
50%
國內、外野外地質調查、地質測勘、地下地質及油田地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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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錄取分發
機構及人數
學歷科系
專業科目
與配分
工作性質簡述
22石油開採
中油 3人
礦冶、礦業及石油工程、資源工程、材料及資源工程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普通地質學
30%
B.資源工程(包括地質、採礦工程、經濟分析)、石油工程
50%
國內外油氣井鑽探、規劃、設計、施工、油氣井完井、修井、廢井;需赴海上或僻遠之野外鑽、修、廢井現場,有高溫、噪音、高壓及高架之工作環境,工作需要時需配合夜間作業。
23地球物理
中油 4人
地球物理、應用地球物理、地球科學、海洋、地質、應用地質等科系及相關科系畢業
A.普通地質學
30%
B.探勘地球物理學
50%
國內、外地球物理測勘、資料處理、資料分析評估;必要時需赴野外執行測勘資料採集,或赴現場了解鑽井或油氣田生產作業情況。
(四)各類別列有「相關科系」者之採認,以符合下列條件並持有證明為限:
1.核工類、保健物理類:專科以上學歷之修業期限內所修習課程,與報考類別初(筆)試任一專業科目至少有一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取得3個學分以上者。
2.核工類、保健物理類以外各類別:專科以上學歷之修業期限內所修習課程,與報考類別初(筆)試專業科目A、B至少各有一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各取得3個學分以上者。
(五)第8~23類等16類因工作及工安需要,複試時有現場測試項目(測試方式請參閱本簡章參、二、(二)、3.),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請慎選報考。
(六)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資格條件不合者,請勿報名;如於複試時發現,將不予錄取;於錄取後發現時,取消資格。
貳、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日期:民國96年6月1日(星期五)9:00起至96年6月11日(星期一)24:00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通信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表(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辦理。另,本甄試簡章建置於經濟部及各分發機構網站(http://www.moea.gov.tw/, http://www.taipower.com.tw/, http://www.cpc.com.tw/,http://www.water.gov.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販售。
三、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及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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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單:依報名系統指示輸入報名資料後自行列印繳費單,請使用A4尺寸白色紙張單面列印,並儘量使用雷射印表機,以噴墨印表機列印時,請選擇最佳列印品質;如代收便利商店無法讀取時,請重新以較優品質的印表機列印。繳費單係個別專用,請勿與他人共用。
(三)繳費方式:請持繳費單至7-ELEVEn(統一)、FamilyMart(全家)、OK(來來)等便利商店,以現金方式單筆全額繳清。最遲應於96年6月12日(星期二)24:00以前繳納完畢,始完成報名手續。繳費證明單請妥為保管以備查對。
(四)繳費次日(假日順延)中午(12:00)以後可登入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查詢繳費狀態,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66409。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自行輸入網路報名表資料,必須正確且符合規定。
(二)網路報名表中「報考類別」、「考試地點」請分別擇一點選(報考類別請參照簡章各甄試類別之資格條件勾選)。報名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報名資料。
(三)網路報名表中「通訊地址」必須詳細輸入96年12月31日以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報名截止後如有變更,應以書面註明報名序號、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地址及聯絡電話,郵寄至試務處(地址詳如本簡章封面)查對更正。
(四)入場證僅供考試時證明用,報考資格憑報考人於複試繳驗之相關證件審查認定。
(五)網路報名表勾選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之報考人,另應繳交下列證件影本(一律使用A4白紙縮放單面影印),並請於影本空白處註明報名序號、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地址及簽名蓋章,於96年6月12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試務處,逾期不予受理,驗畢後存查概不予退還。
1.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繳交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影印本1份。
2.身心障礙者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1份。
(六)行動不便之報名者,務請於網路報名表勾選註記,俾便安排合適之試場。
參、初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
(一)日期:民國96年8月5日(星期日)
節次
筆試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國文、英文
08:45
08:50~10:20
第二節
專業科目A
10:45
10:50~12:00
第三節
專業科目B
13:25
13:30~15:10
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三個考區(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同時舉行,報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二)入場證(含考試注意事項)預定96年7月26日以郵件寄發,報考人如至96年7月31日尚未收到入場證,請自行上網(同報名網址)查詢列印憑以入場應考,如無入場證致影響個人考試權益,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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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於考試前1日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個考區之各考場門前公布,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另為方便報考人查詢,可於96年7月31日起登入報名網址,以入場證號碼查詢試場分配。
(四)試題題型:
1.共同科目: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含單、複選)。
2.專業科目:除法務、政風、地政等類別均採申論式或混合式試題外,其餘各類別之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含單、複選);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3.測驗式試題以答案卡畫記作答,採機器閱卷,作答注意事項另行在報名網頁及經濟部與各分發機構網站公告。
(五)初(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成績計算如下列:
1.共同科目占初(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占初(筆)試成績80%。
2.各項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4位數,第5位數以後捨去。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2位數。
3.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4.原住民族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報名時所檢具身分證明屬實,其初(筆)試成績另予加計10%後列計;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10%列計。
(六)筆試成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複試:
1.有一科成績零分。
2.核工類、保健物理類以外各類別英文成績排名未達全部類別總到考人之前50%者。
3.核工類、保健物理類英文成績排名未達全部類別總到考人之前40%者。
4.電機類、機械類專業科目B成績未滿50分者。
(七)依初(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人數加額通知參加複試(錄取人數在100人以上之類別加額30%、99人以下50人以上之類別加額40%,49人以下之類別加額50%,尾數均進整數,至少加額10人),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國文、英文成績高低決定之。
(八)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於96年10月中旬在經濟部、各分發機構等網站公告,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九)寄發成績及初(筆)試結果通知單日期:上述公告之日起3日(不含假日)內寄發,惟各節次均缺考者不予寄發。
二、複試:(查驗證件、現場測試、口試):
(一)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視同棄權。
(二)實施項目:
1.查驗證件:查驗身分、學歷、兵役等證件、體檢表(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及其他報名時資格證件之正本,另免服兵役原因如係身心健康問題,尚須繳驗已痊癒之醫療或診斷證明。【註:以原住民族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正本;以身心障礙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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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身心障礙手冊正本】。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免職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人格特質評量:瞭解應考人人格特質,評量結果不計成績,交由口試人員參考。
3.現場測試:報考第8~23類人員須接受本項測試,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測試項目為體適能測試(400公尺跑走)、現場適應性模擬(上下鷹架)及識圖、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等三項,其施測說明及合格標準如下:
項目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1.體適能測試
(400公尺跑走)
400公尺跑走
(不限於運動跑道施測)
1.男性2分30秒內完成。
2.女性3分鐘內完成。
2.現場適應性模擬
(上下鷹架)
1.爬上4公尺高之鷹架,繞行一圈後,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安全鈎、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等。
3分鐘內完成各項規定操作且無不安全動作。
3.識圖、辨色實作模擬
(接線操作)
利用現場提供之工具,在接線盒上,將導線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接入正確位置。
2分鐘內正確完成。
4.口試:占總成績20%,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肆、錄取及進用:
一、經複試合格者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分發機構(於複試時選擇),按各類別錄取人數依序錄取,餘均列為備取人員,惟備取人數以錄取人數50%為上限,尾數均進整數。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口試、初(筆)試成績高低決定之,且各類別均不相互流用。錄取、備取人員名單在經濟部公布欄公告榜示外,並函送各分發機構。
二、錄取人員應依各分發機構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並須簽訂勞動契約(另行寄發)後始予進用,以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加分錄取人員由分發機構指定分發單位,其餘人員由各該機構視業務需要分發遍佈台灣及離島地區之服務單位;除配合業務需要調動外,分發後5年內不得申請調動。(註:錄取人員如為各事業機構之專案精簡退離人員,依規定不得再任職於原事業機構。)
三、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由同類別備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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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總成績高低及志願依序遞補,前述人員中途離職或分發機構現職派用人員錄取報到時,由順位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97年5月底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四、進用人員到職後須經6個月實習,如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實習期滿成績合格者,取得職員派用資格。若工作表現優異考核成績優良者,依下列標準敘薪:
(一)台電及中油:
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比照分類2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3萬6仟餘元)。
到職第2年,得調升比照分類3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3萬9仟餘元)。
到職第3年,得調升比照分類4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4萬3仟餘元)。
到職第4年,得調升比照分類5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4萬6仟餘元)。
到職第4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各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法務類錄取人員前已取得律師執照或高考法制類別及格證書(照),並具相關全職法務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比照分類5等1級支薪。嗣後之升等調派依各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二)台水:
新進人員支薪(含實習期間),比照分類3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3萬6仟餘元)。新進人員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水有關規定辦理。
五、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六、報名者如具學士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考試高等考試及格資格者,經進用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資格敘薪。各分發機構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試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職等級保障敘薪。
七、本甄試進用人員如有兼任車輛駕駛及初級保養者,屬業務上、職務上之所需,不另支給兼任司機加給。
伍、試題疑義與成績複查:
一、考試完畢後,應考人對初(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以下簡稱答案),如有疑義時,至遲應於初(筆)試後一週內(以郵戳為憑),具體敘明疑義,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試務處,以憑處理;同一道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
二、報名者若須申請成績複查,請於收到成績單一週內(以郵戳為憑)以書面申請,須註明複查科目,並附成績單影本及回郵信封,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試務處。複查成績時,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答案卷(卡)等成績相關資料。
三、應考人提出試題、答案、成績疑義,如逾受理期限或前項應檢附之資料及載明事項不齊備者,不予受理。
陸、附則:
一、本甄試其他相關規定事項及訊息,將統一在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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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分發機構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網址:
(一)台電
1.地址:1001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
2.電話:(02)23667333
3.網址:http://www.taipower.com.tw/
(二)中油
1.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2.電話:(02)87258433
3.網址:http://www.cpc.com.tw/
(三)台水
1.地址:40425台中市雙十路2段2-1號
2.電話:(04)22244191轉744~748
3.網址:http://www.water.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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