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社會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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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大ㄟ 2007-6-9 21:22:27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9 4122
ujkmj 發表於 2007-6-10 09:30
追撞也不一定是後車的錯,雙方要心平氣和解決問題
把一些照片該拍的拍下,照片真的要自己拍比較好,有些警察所拍攝的角度並沒有用

打110等警察來評判
看要私下了還是上法院

一般而言,一些人的心理上是認為大聲先贏,遇上一些比較剛硬、比較直的,雙方就打起來
往往打到雙方掛彩警察才到

以前我同學也遇到這種人,他騎機車在一巷口被一台直接衝過去的汽車撞到
,機車倒了,人跳起來沒事,汽車下來兩個人,是一對年舲較老的夫婦,皆為老師
也是大聲的跟我同學說是他的錯……那你人沒事,沒事就好,以後要小心騎車,不要再
害人撞到你了,說著說著就開車開走了。
我同學也只是傻在那裡不知該說什麼
以前的老師:自以為受到大家尊重,在社會是個有地位的人,他講的都對
自以為什麼都懂的老師
其實什麼都不懂,你要老師認錯道歉,簡直比丁丁變成人才還難。

開車本來就要保持一台半~兩台車身的距離以防前方車急煞或紅燈
但台灣人開車通常都緊貼著前車,撞到才在那裡喔喔嚷,比比皆是。
周海威 發表於 2007-6-10 09:36
簡單啦!
直接打電話報警!
這樣的話…打完了,警察也來了!
一石二鳥的計劃!
sunking0113 發表於 2007-6-10 12:35
真慘啊!
以為大聲可以佔上風
結果卻出來3人開扁
:unhappy:
籃球人 發表於 2007-6-10 22:01
能閃則閃 ...  連看別人一眼都有被人打的可能性 ...
笨蛋學系 發表於 2007-6-10 22:22
假如很光明你就不會看到那種事情了

可是倒是可以幫忙報警~~

這樣誰對誰錯就很難說囉~~~
紫要A片 發表於 2007-6-10 22:26
追撞雖然絕大部分事後車的錯
但打人絕對就是錯的
追撞頂多賠錢了事
打人士傷害罪
最好那三個人通通被抓去關
然後再賠傷者一大筆醫藥費啦
LeO. 發表於 2007-6-10 23:32
台北交通真是有夠亂阿!!!

很容易出車禍

驚驚...
oscon225 發表於 2007-6-10 23:36
這又是一個腦殘之人 後車追撞前車已經有錯在先 為何還不知理虧真是不知死活
dumbmotor 發表於 2007-6-10 23:58
樓主   至少也幫忙打通電話報警吧!!!  

不需要出手相救   因為那不太合情理   不過一通電話  應該不難做到才是~~~
DniccocksX 發表於 2007-6-11 00:13
現在的社會真的很可怕~~
不小心看人一眼可能連命都沒了
所以在外面吃飯或是溜達時都不敢隨便看人
不然倒楣的絕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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