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也不一定是後車的錯,雙方要心平氣和解決問題
把一些照片該拍的拍下,照片真的要自己拍比較好,有些警察所拍攝的角度並沒有用
打110等警察來評判
看要私下了還是上法院
一般而言,一些人的心理上是認為大聲先贏,遇上一些比較剛硬、比較直的,雙方就打起來
往往打到雙方掛彩警察才到
以前我同學也遇到這種人,他騎機車在一巷口被一台直接衝過去的汽車撞到
,機車倒了,人跳起來沒事,汽車下來兩個人,是一對年舲較老的夫婦,皆為老師
也是大聲的跟我同學說是他的錯……那你人沒事,沒事就好,以後要小心騎車,不要再
害人撞到你了,說著說著就開車開走了。
我同學也只是傻在那裡不知該說什麼
以前的老師:自以為受到大家尊重,在社會是個有地位的人,他講的都對
自以為什麼都懂的老師
其實什麼都不懂,你要老師認錯道歉,簡直比丁丁變成人才還難。
開車本來就要保持一台半~兩台車身的距離以防前方車急煞或紅燈
但台灣人開車通常都緊貼著前車,撞到才在那裡喔喔嚷,比比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