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聯盟勝負投歸屬問題 ??

wolf6627 發表於 2007-6-26 12:23:2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 2083
昨天 小小郭輸了

投5.1局失"3分"
可  是最後的比數卻是

9:4道奇輸

我覺的好奇 怪
為什麼是小小郭是敗戰投手

他不是只失3分嗎????

他又不是失4或5分 ??


以結果論來說

如果後援一分都沒掉

那不就是3:4道奇勝利嗎??

這個問 題 我想了很久都沒有答案

有人可以跟我說嗎

[ 本帖最後由 0916279173 於 2007-6-26 18: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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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a3838 發表於 2007-6-26 13:00
勝利投手及敗戰投手
(A)先發投手至少投完5局後退出,此時該隊仍在領先狀態,中途並未平手或落後且至結束為止亦仍在領先狀態等條件俱全時始得給予勝利投手之記錄。
(B)為決定勝利投手,先發投手至少應投5局之規定係適用於6局以上之比賽。倘比賽於5局結束者,先發投手至少應投完4局後退出,且於此時該隊不但應在領先之狀態,於以後各局亦應在領先狀態者,始予勝利投手之記錄。
(C)勝隊的先發投手因不具備(A)(B)各項條件而未能獲得記錄為勝利投手時,倘有2人以上後援投手出場,則依下列規定決定勝利投手。
(1)先發投手之任務中,勝隊奪得領先且保持至結束時。依記錄員之判斷,認為某一後援投手對該場勝利作最有效之投球者給與勝利投手之記錄。
(2)比賽進行中,無論任何局倘有一次成為同分者,關於勝、敗投手之決定,以該時起,視為比賽重新開始處理之。
(3)如對方曾一度領先,至此時之所有投手,均不給與勝利投手之記錄,但如對方領先,而投手繼續投球,本隊轉敗為勝再奪取領先而能維持到結束時,給予該投手為勝利投手記錄。
(4)某一後援投手之任務中,若本隊奪得領先而且該領先以能保持到最後,則給予該投手為勝利投手記錄。但該後援投手球時間短暫,且成效不著,則不給予勝利投手記錄,而接替他出場之後援投手,為保持領先而有充分且優異表現者,應給予勝利投手記錄。
【註】給予後援投手為勝利投手之實施細則:職棒六年起實施
依照棒協棒球規則委員會所頒布之「棒球規則應用上的解釋」,對棒球規則10.19中(C)部份之解釋如下:
首先比較各投手的投球局數多寡,再檢討每個人的投球內容來決定勝利投手。
出場的救援投手的投球局數如有差1局以上時,則多投的投手為勝利投手。
投球的局數幾乎一樣,或者相差不滿1局(1/3局,2/3局)時,則檢討每個人的投球內容,記錄員判定投球較有成效的投手為勝利投手,此時,在自己的任務中取得領導地位的投手優先取決。
此項實施細則自職棒六年起實施。
(D)投手因被代打或代跑替換而退出之局中如有得分,退出之投手如合於下述情形者,該項得分應記錄在該投手任務中之所得。即該投手退出為止,是在領先,或退出之該局得到領先而且該領先維持到最後,如果把退出該局之得分記錄為該投手任務中所得,則可以當為勝利投手。
(E)投手因被對隊得分領先而退出,或退出後因成為自己之責任得分才被領先,以後本隊得分未曾拉平或領先者,無論投球局數多少,則最初被對隊得分領先之投手記為敗戰投手。
(F)除非投手完投(COMPLETE GAME)不得給予完封勝利(SHUT-OUT)記錄,但在第一局中無出局亦無失分時,代替出場之投手限於無失分狀態將比賽結束時,雖非為完投投手,仍可給予完封勝利之記錄,如投手由2人以上接連完成完封時,應在聯盟投手成績裡附加說明。
(G)非錦標賽(NON-CHAMPIONSHIP GAMES),例如明星球隊比賽(ALL-STAR GAME)時,事先決定投球局數為2或3局,而勝隊獲得決勝分並領先至終場,則獲決勝分時任投球之投手(先發或後援)為勝利投手。但如勝隊奪得一面倒之領先後,該投手被大量得分而退場(KNOCK-OUT)而依記分員之判斷後援投手較有資格為勝利投手時不在此限。
【註】像前述決定勝利投手時,通常是給與得分領先當時之投手(先發或後援)為習慣,但記錄員判斷其他投手比該投手之投球對於得到勝利更有貢獻時,亦得記錄後者為勝利投手。
得分相同之比賽,最後一局有2人以上出任投手時,取得最後出局投手給與獲同分之記錄。
責失分 又稱投手自責分

他的定義是在於失分的原因而判別

如果球員是安打上壘 並且無失誤的情況下回本壘得分 都稱之為投手自責分

相反的 如果是失誤上壘 或者因失誤而造成的失分 就不列入投手自責分

補充...2出局後 只要有失誤產生 爾後的失分縱使是安打上壘無失誤回壘 都不會列入投手自責分中 簡單的解釋 如果不是失誤 此局已經結束 所以之後的失分都不會計算於投手自責分~~:heartbork :shutup2: :sleep: :crying:
wolf6627 發表於 2007-6-26 13:48
原帖由 marka3838 於 2007-6-26 05:00 發表
勝利投手及敗戰投手
(A)先發投手至少投完5局後退出,此時該隊仍在領先狀態,中途並未平手或落後且至結束為止亦仍在領先狀態等條件俱全時始得給予勝利投手之記錄。
(B)為決定勝利投手,先發投手至少應投5局之規 ...



這位大大真 是博學

可是

寫這麼多我還是看不懂 a....

你可以不可以直接用小小郭 投5.2局 失三分 而最後比數是4:9卻算敗投

直接 解釋 啊 !!

你就直接用案 例來解釋
不要用又硬又臭又長的棒球規則 來解釋 啊....


沒有惡意

請大大見諒..
saraba 發表於 2007-6-26 14:00
基本上郭泓志投到5.1局 總教練把郭換下來當時壘包有2名跑者(這2名跑者是郭投球時上去的)
接著中繼投手在被打安打失分 所以回本壘的跑者是郭的責任分
那時6局結束道奇落後一分
在接下來的往後局數道奇沒能追平比數及魔鬼魚繼續在傷口上灑鹽下
道奇輸了這場比賽 而郭也就成為悲情敗投
道奇最後的那兩分是9局上的兩分砲所得到的
但那時魔鬼魚已經有9分遙遙領先
不過郭的表現比前一場好很多
祝他繼續保持下去吧:smile:
圍巾人 發表於 2007-6-26 15:18
簡單來說小小郭失三分下場
是敗投候選人道奇要在九局
內追平讓比賽從新開始他才會脫
離敗投
marka3838 發表於 2007-6-26 15:41
Wolf大大
投手因被對隊得分領先而退出,或退出後因成為自己之責任得分才被領先,以後本隊得分未曾拉平或領先者,無論投球局數多少,則最初被對隊得分領先之投手記為敗戰投手
飛翔的台灣人 發表於 2007-6-26 18:40
看他下場的時候是領先還是落後吧~
如果...2-2平手 壘上有兩個責任分
都回來的話~變成4-2...這樣算再前一任投手身上
他就是敗投候選人....
如果後來打線幫忙打成4-4...前任投手就解套了...
就無關勝敗...
那勝負的責任就會落在後面的投手身上~

以郭泓志來講....他丟三分之後...球隊就一直處於落後
球隊從頭到尾都沒有追平或超前比分
所以敗戰的責任就算在他身上~

勝負是看退場時的狀況~跟失多少分沒有關係....

如果你退場的時候~你丟了10分~
可是在這之前 球隊已經幫你打了20分
那你還是勝投的候選人

道奇如果後援沒有放火....
郭泓志跟勝敗也是沒有關係...
因為他下場的時候球隊並不是處於勝利的狀況
所以他還是敗投的候選人

[ 本帖最後由 0916279173 於 2007-6-26 18:46 編輯 ]
yuanchen 發表於 2007-6-26 23:56
簡單來說就是
"開始落後的那一分"是誰丟的
A 0 2 0 0 2 0 0 0 0   4
B 0 0 1 0 0 2 0 0 0   3
因為B隊從第二局落後就一直無法超前
所以敗投要算在第二局的投手身上
A 0 2 0 0 2 0 0 0 0   4
B 0 0 2 0 0 1 0 0 0   3
因為B隊在第三局時將比數追平
到了第五局開始才一直落後
因此敗投要算在第五局丟掉第三分的投手身上

不曉得這樣子您能瞭解嗎
familycut 發表於 2007-7-3 22:39
簡單的來講 就是壘上還有郭留下來的跑者
要是被打回來 還是算郭的自責分
所以說他拿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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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首次統一全中國地區的征服王朝。元朝前身為蒙古帝國,1206年成吉思汗於漠北斡難河建立大蒙古國,隨後東滅西夏與金朝,稱霸歐亞大陸。成吉思汗之孫忽必烈於1271年建國元朝,1276年攻滅南宋後統一中國地區。元朝前期國力鼎盛,中期皇位頻繁更迭,國力開始衰落,晚期元帝怠於政事,天災人禍不斷,1351年爆發元末民變。1368年明朝北伐攻陷大都,元廷退居漠北,史稱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位建國韃靼,北元亡。元朝繼承蒙古帝國主要領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