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兵性侵網友 母為女討公道!

frank701019 發表於 2007-6-26 12:31: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 4113
黃姓軍人在網路認識高中女生「小玲」,約會期間共發生八次性關係。小玲的母親認為女兒遭性侵而提起告訴,但軍事檢察官認為是你情我願的性關係,予不起訴處分。

小玲表示,兩人初次見面時,黃還穿軍服赴約,現在她只要看到軍人,就令她恐懼。她母親強烈質疑軍檢袒護自家人。但黃姓軍人受訪時表示,他並沒有性侵,和小玲算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但小玲母親反對。

廿二歲的黃姓軍人是馬祖指揮部砲兵,去年一月轉服志願役。小玲指出,去年七月三日她和黃姓軍人相約在台北市東湖圖書館見面,對方說「帶妳到別的地方聊聊」,卻將她帶到賓館強暴兩次。

小玲說,四天後黃姓軍人向她道歉,並希望她到他的高雄老家作客,讓他賠不是;但她南下三天,又被性侵六次。

黃姓軍人起初是接受警方訊問,他推稱不認識小玲,更否認有性侵,直到小玲繪出賓館和黃家的陳設圖,他才承認兩人認識。他說,他只有送她回家,其他什麼事情都沒做。

全案由軍事檢察官偵辦,軍事檢察官根據黃姓軍人錄下的電話談話,認為兩人是「你情我願」,並認為小玲陰部的傷勢是舊傷,不能認定就是黃姓軍人所為。因此處分不起訴。

小玲的母親怒罵,黃姓軍人當兵卻可每天上網玩電動,事後還向同袍說「這次搞到處女了」,軍紀如此敗壞。她們身為被害人,軍方卻明顯偏自己人,她一定要討回公道。

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4/2/gbei.html

現在的軍人是不是日子太好過了,沒有一點軍人的樣子
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 本帖最後由 S.A 於 2007-6-26 20:34 編輯 ]

已有(2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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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pli 發表於 2007-6-26 13:51
不會吧!現軍檢那麼鬆阿,而且是和高中生,未成年發生關係竟然沒事,真是不可思議
Mc_mothafucka 發表於 2007-6-26 14:09
嗯~~真是砲兵的恥辱,但是有些地方感覺有些疑點....被強暴了還敢單刀赴會下南部作客?怪怪的....
jonathan888 發表於 2007-6-26 14:14
真是可悲...不知戰時誰來保衛國家阿....但這篇文應該是雙方你情我願成份居多喔...:angry:
accpop 發表於 2007-6-26 16:55
果然是一名 "炮 "兵阿  這是他的專業嗎?
敢作敢當....自己小孩發生這種事情 我想也會奮不顧身
我想當兵還是小心點吧
jordan0937 發表於 2007-6-26 17:57
真的很誇張
而且軍法官居然判那麼輕
什麼世界
boos0519 發表於 2007-6-26 19:16
要趕快讓這種人渣是軍事監獄服刑
讓裡面的受刑人~好好的招呼這種敗類
yjio 發表於 2007-6-26 19:19
誇張

不過這種事情誰對誰錯 沒有人能夠確定

只是新聞上的片面之詞 很難辨別吧
denversam 發表於 2007-6-26 23:29
我覺得這個新聞有可議之處
現在只是那位母親的單方面說詞
也許當事人已認定互為情侶關係
重點再於女孩還未成年
兄弟們~ 小心啊
確實她的年紀後,再放進去:tongue:
c211033 發表於 2007-6-27 02:47
那個女的根本有問題

都被強暴了還敢跟對方出去

我覺得事情不要只看表面

因該深入的了解為什麼那個女的還要跟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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