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試資格:
資位類別
科別
應考資格
業務員
公路監理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曾在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或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格或業務佐、技術佐考試及格或曾經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業務佐
公路監理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者。
貳、應試科目:
資位類別
科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業務員
公路監理
1. 國文(論文及公文)
2.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3. 世界地理概要
4. 英文
5. 企業管理
6. 公路監理法規
7.行政法概要
業務佐
公路監理
1. 國文
2. 世界地理大意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4.公路監理法規
5. 法學緒論大意
參、報名日期:九十六年十二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肆、發售簡章:
一、 九十六年十二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 70 號「九十六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公路人員考試試務處」。
伍、報名方式:
一、 報名履歷表一張。
二、 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一式三張(背面須書明姓名、考區、報考類科),並須自行分別黏貼於報名履歷表及准考證上,不得短缺。
三、 報名費:員級九 OO 元,士級、佐級七 OO 元,凡經完成報名手續,不得要求退費。
四、 應試資格證明文件:
1. 學校畢業證書或證明書、或考試及格證書等證件,一律採影本。
2. 退役、現役或免役之證件影本。
3. 後備軍人報考,申請報名費半價優待之證件影本。
五、 准考證一張。
六、 發准考證及成績單專用信封各一個(須自行書妥本人姓名及通信地址)。
七、 如經發現冒名、偽造或變造應試證件者,一律不得應試;榜示後經錄取任用者,取消其任用資格,不得異議。
陸、甄試日期: 九十七年三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柒、錄取標準: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有一科零分或專業科目(士級考試為技能測驗科目)平均成績不滿五十分者,均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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