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日期:97年3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主)
貳、報考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高員三級:
(一)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系科畢業者。
(二)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 經高等檢定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者。
二、員級:
(一)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 經普通檢定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佐級:不限學歷。
參、考試科目:
一、 高員三級: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中華民國憲法 、世界地理 及專業科目六科。
二、 員級: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中華民國憲法 、世界地理概要 及專業科目四科。
三、 佐級:國文( 作文與測驗 )、世界地理大意 及專業科目三科。
肆、成績計算: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筆試成績之計算,高員三級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員級考試、佐級考試及士級考試均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伍、體格檢查:
一、 本考試應考人於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錄取。
二、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視力:除下列第二項各級類人員有另定標準者外,其他人員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者。(二)聽力: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三)血壓:收縮壓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者。(四)辨色力:色盲。(五)四肢:機能不健全者。(六)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七)患有精神病者。(八)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三、 以下各級類人員除適用前項第二款至第八款規定外,並須符合下列標準方為合格:
(一) 運輸營業科高員、員級人員須兩眼均無斜視,並須矯正視力均為 1.0以上(如兩眼裸視力均達0.8者,無須再矯正),佐級及士級運務工須兩眼裸視力均在0.3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如兩眼裸視力均達0.8者,無須再矯正)。
(二) 運輸營業及運務工科各資位人員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其為18以上31以下者。
(三) 土木工程科、建築工程科員級以上人員,須兩眼均無斜視,並須矯正視力均為 1.0以上(如兩眼裸視力均達0.8者,無須再矯正),佐級及士級人員須兩眼均無斜視,兩眼裸視力均須在0.5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如兩眼裸視力均達0.8者,無須再矯正)。
(四) 電機工程科各級資位人員兩眼裸視力均在 0.2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如兩眼裸視力均達0.8者,無須再矯正)。
(五) 機械工程科員級以上人員,兩眼裸視力均在 0.2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兩手握力均須25公斤以上,佐級以下人員兩眼裸視力均在0.5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如兩眼裸視力均達0.8者,無須再矯正),兩手握力均須35公斤以上。
(六) 機檢工程科員、佐級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其為 18以上31以下者。兩手握力均須35公斤以上,兩眼裸視力均須在0.5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但現職司機員、檢車員、機車助理、駕駛助理、檢車助理報考上述之一科者,兩眼裸視力均須在0.4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0.8以上。
(七) 機務技術工(士級)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其為十八以上三十一以下者。兩手握力均須三十五公斤以上,兩眼裸視力均須在 0.5以上,並須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
陸、報名有關事項:
一、 報名日期:96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報名方式:網路或通訊報名,不論採何種方式報名,均須郵寄報名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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