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北台灣小王子 於 2007-7-15 14:47 發表
我說大大阿
你這樣就不對了
要是我小王子的話
立刻轉身飆車就走
把警察甩的遠遠的
頂多吃一張妨害公務
關個幾天而已
對不對??
你想的太簡單了
通常遇到臨檢.若是駕車逃逸
警察有權利可以開槍
而且你以為車牌不會被人看到嗎???
順便在告訴你.就算你開的是時速破300的跑車也沒用
因為警察可以用無線電呼叫其他員警包圍你
台灣的路.跑車根本不可能跑到極速
路面一堆坑洞&紅綠燈&機車....等等
不要以為你車上沒有任何違禁品就不需怕警察
因為可以告你公共危險罪(要坐牢的)
[ 本帖最後由 861 於 2007-7-15 18:2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