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LIFE 於 2007-8-16 12:12 發表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六日電)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今天認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委任律師宋耀明利用媒體,披露經刻意纂改、節略證人陳述內容,應公開道歉,否則不排除追究責任。不過,宋耀明發表三點聲 ...
侯寬仁能續任嗎?
馬英九特別費案獲判無罪,合議庭並認定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的偵訊筆錄不具證據能力,立即引發檢察官議論。
內部網站上有檢察官留言:「侯寬仁還適合繼續留任在特偵組嗎?希望長官思考一下。」
證人吳麗洳的偵訊筆錄中,有假設性的問話,也有對證人說法「斷章取義」,因此認定不具證據能力。
有檢察官得知判決結果後,直指那些筆錄「太過離譜」。
但還不至於如此「硬拗」,
當初馬案辯護律師團指出侯寬仁筆錄有問題,他們還寧可相信自己人,如今他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昨天馬案無罪之後,就有檢察官在論壇留言:「侯寬仁筆錄事件,會引起大問題,檢察系統該如何因應?」他說,首先要承認錯誤,並提升檢察官偵訊水準,讓法庭一看就能採信,不需要再重聽錄音帶或光碟
這就是今天侯寬仁出來的原因,同儕已經對它的公正性存疑,也代表它已經信用倒地,我感覺它應該要學著做自己,不要看到陳瑞仁的例就想學,自己不知公正尺度,走到這步,真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