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聞 男偷友妻 罰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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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7451 2007-9-11 09:19:37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7 6804


雲林鄉民爭睹4小時 「洗門風」請吃檳榔謝罪


【李政遠、顏幸如╱雲林報導】雲林褒忠鄉一名男子,和隔壁兒時玩伴老婆通姦被捉,雙方協議賠錢和解,但姦夫竟放話被仙人跳,戴了綠帽的友人怒不可遏,拒收賠償金,還罰姦夫「在菜市場下跪四小時、敬全街吃檳榔和香菸」,為他家「洗門風」。姦夫為免賠錢,同意昨天在全鄉最大市場下跪認錯,讓只有一萬多人口的褒忠鄉為之轟動。




付出代價
昨天是農曆七月關鬼門日子,一早雲林褒忠零售市場辦貨的民眾熙來攘往。上午七時,被罰的男子陳盈志(二十七歲),在七、八名監督人監督下,跪在市場入口處。監督人指著陳罵:「敢睏別人A某,死好啦!(台語,意指敢與別人老婆通姦,活該!)看你丟臉不丟臉。」陳則羞愧低頭說:「我勾搭人家老婆,我錯了!」
往來民眾好奇圍觀並爭相通報、議論紛紛,甚至發生數起小車禍,連警察都以為出了事趕來,就地指揮交通疏導圍觀人群。有人搞清楚原因皺著眉頭說:「什麼時代了還玩這套?」也有婦人得知跪地者原本要賠七十五萬元,如今罰跪就省了,不禁嘲諷:「平均跪一小時賺近二十萬,划算啦!」也有攤家交頭接耳說:「大家都是老街坊,以後怎麼相見?真是丟臉丟到大街上。」


衛星追蹤 忘情搞車震
據警方了解,陳盈志家裡經營電子琴花車,和已婚張姓男子(三十三歲)是兒時玩伴,一個多月前兩人泡茶時,張發現陳面對其妻(二十八歲)時常魂不守舍,兩人相視時眼神曖昧,加上鄰居繪聲繪影指兩人經常同車出遊,懷疑他們關係不尋常。
張於是找徵信社業者在妻子手機和轎車上偷裝竊聽器和衛星定位發報器,監聽到老婆和陳做愛的歡愉聲,他不禁大罵:「虧我從小當他是兄弟,竟偷我老婆。」
上月二十九日晚,張妻開車出門,徵信社憑藉衛星定位,發現她的車停在元長交流道附近包公廟停車場,但到場時卻不見人影。
第二天晚上,張妻車子又在同一地點出現,張和徵信社人員趕到,只見陳正與其妻忘情車震,立即拍照存證,並將光溜溜的陳拉下車,陳嚇得跪地求饒,眾人痛罵:「敢在包公面前做這種事!不怕神明懲罰?」



談完和解 指遭仙人跳
事後雙方透過地方人士和解,張開價一百萬元遮羞費,最後殺到七十五萬元成交。張姓男子接受《蘋果》電話訪問時說:「雙方同意和解,他竟放話指我兩夫妻聯手仙人跳騙他,真可惡,我決定不要錢,就是要他難看。」雙方再度協調,結果張只要陳挑星期六、日、一,任一天早上跪在菜市場口四小時,並沿街敬街坊鄰居檳榔和香菸,以示認錯。陳一口答應。而張姓男子也在兩天後和妻子離婚。
昨上午十一時,陳跪滿四小時,雙腿也都麻了,他在親友攙扶下,捧著檳榔香菸盤沿街請人分享。沿途有人嘲諷:「真行!真行!」陳花了近一個小時在市場周圍送檳榔,約二百五十戶、一百多名攤商,連同消費人群,送出約五百顆檳榔。
附近攤販指出,戴綠帽一方存心要陳難看,前天傍晚就請來宣傳車在褒忠鄉鬧街上廣播:「明天有人要到菜市場罰跪,請大家到場看熱鬧。」但張家親友透露,最尷尬的是被害人父母親,老人家已連續好幾天不敢上街。陳爸爸則安慰兒子:「當作一次教訓,以後好好工作就是了。」
前古坑鄉調解委員會主席陳文山罵:「荒唐!這老公頭殼壞去嗎?出了氣又怎樣?糞坑只會越攪越臭。」律師洪瑞燦則質疑:「當街下跪恐有違公序良俗。」


耆老見證
陳男罰跪時 ,還有居中協調的地方人士(右三)到場查看陳有無確實履行約定。
李政遠攝



陳男跪久了,雙腿麻木、體力不支,不禁趴在地上。



分送檳榔  陳男跪了四小時後,捧著檳榔香菸盤,沿街送給街坊鄰居。


通姦被捉罰跪事件簿
資料來源:張、陳男子親友
1999
雲林褒忠鄉張姓男子娶妻,和妻育有兩名子女。
2006
張妻向鄰居 、也是丈夫兒時玩伴陳盈志抱怨婚姻不幸福。
2007/07
鄰居見張妻和陳兩人常一起出遊 ,在背後指指點點。
2007/08
張懷疑妻子紅杏出牆,找徵信社在妻子車上裝衛星定位器追查行蹤。
2007/08/29
徵信社追蹤到張妻車子夜晚停在包公廟前停車場,張前往捉姦未果。
2007/08/30
陳和張妻再在包公廟前停車場搞車震,被張率十餘人捉姦,陳當場下跪求饒。  
2007/09/02
張、陳第一次調解,陳願付75萬元遮羞費,事後卻聲稱遭仙人跳。  
2007/09/04
張得知陳仙人跳說法,怒不可遏,要求重新調解。
2007/09/06
張、陳第二次調解,張要陳在菜市場前跪4小時,並發送檳榔、香菸給街坊鄰居,表示悔過,陳同意。
2007/09/08
張與妻簽字離婚。
2007/09/09
張請宣傳車到鬧街上廣播:「明天有人要到菜市場罰跪,請大家到場看熱鬧。」
2007/09/10
陳上午在市場口跪4小時,並送街坊鄰居檳榔、香菸為張家「洗門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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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就看到超級猛的頭條新聞 天呀75萬可能是不想付或是沒錢付 就說被仙人跳

結果不付的下場竟是比75萬還丟臉的事(他老兄還真帶種 敢當街跪)

寧可下跪給眾人看也不要付75萬 我服了他

誰教他當初要去"戲朋友妻"沒給他死就不錯

不過我覺得應該連他老婆一起跪才有看頭

大家的看法呢!!


[ 本帖最後由 too7451 於 2007-9-11 09:36 編輯 ]

已有(5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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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u 發表於 2007-9-11 09:42
他老婆? 誰的老婆??
姦夫如果有老婆 他的老婆又沒錯 
通姦的婦人的下場怕也不會太好吧

帶種帶到去菜市場跪 臉皮還是蠻厚的
eddie0958 發表於 2007-9-11 09:44
朋友妻   不可戲    戒之  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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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夠屌   跪在市場門口  告訴大家它就是姦夫
丟臉的可不只有它  我想兩家人都夠糗的吧

她就這樣原諒她老婆  也真奇怪   套句樓上大大說的
兩個人都跪  就好笑了  呵呵:smile:
阿洪之聲 發表於 2007-9-11 09:55
有人把錢看得比面子還重要.
笑笑就好.
刑事上強制性交罪也跑不掉.
鐵平 發表於 2007-9-11 09:59
看到這個新聞還蠻囧的
不過這個75萬的代價
還真的蠻貴的
更惡毒的事還請蘋果來拍
這是那個人始料未及的吧....
我想如果重來他應該會賠75萬
uizn 發表於 2007-9-11 10:17
那個戴綠帽的想法怪怪的..
這樣搞得街頭巷尾都知道..
好像怕別人不知道他老婆被人睡..
我覺得他本身才是最丟臉的吧!!
說不定別人會以為因為他不舉..
老婆性生活不美滿才會討客兄勒~~
wef5168 發表於 2007-9-11 10:26
這個男子糗大了, 連蘋果日報都來拍了...

不過, 我想..最痛苦的是通姦的女方,
就算離婚後,不曉得她在家中臉要擺哪裡,
出門也會遭到別人背後的指指點點...淫婦.

[ 本帖最後由 wef5168 於 2007-9-11 10:27 編輯 ]
chuan-2 發表於 2007-9-11 10:28
垃圾人呀!!
這就是很多現代男女對愛情的觀念呀!!
以為兩個在一起只要有性慾其它都無關緊要!!
HubertLin 發表於 2007-9-11 10:33
不是離婚了嗎?
還要人家出來跪....這也想太多了吧
不過為了省下75萬....敢做這種事
還真是臉皮厚到令人難以置信
jjqoo 發表於 2007-9-11 10:34
這種事在現在社會可多了!
只是沒幾件浮上台面!
但搞到跪在菜市場!!!丟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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