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告

巫婆賢 發表於 2007-9-11 09:39:0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666
主旨:舉辦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考試院民國96年8月30日第10屆第249次會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各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
 二、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民國96年12月22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民國96年12月22日(星期六)至23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96年12月22日(星期六)。
參、考試地點: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本項考試分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包括基隆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臺灣省中區(包括苗栗縣、臺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臺灣省南區(包括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臺灣省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臺灣省澎湖區(澎湖縣)、福建省金門區(福建省金門縣)及福建省連江區(福建省連江縣)等9個錄取分發區。計設北部、中部、南部、東部、澎湖、金門及馬祖等7個考區,考試地點分別在臺北、臺中、高雄、花蓮、澎湖、金門及馬祖等7地區。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伍、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6年9月19日起至9月28日止(無論採印刷紙本報名或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均須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郵戳日期以96年9月29日前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二種(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一)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者:不須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為免報名截止日前應考人集中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儘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二)採印刷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
   (1)時間:自民國96年9月19日起至9月28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2)地點: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02-22363491或22369188轉3215)。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函購:
   (1)時間:自民國96年9月14日起至9月21日止。
   (2)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50029765;帳戶:考選部書表費專戶),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回件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350公克)之A3大型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6年地方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陸、後備軍人之優待:後備軍人應繳規費,依照規定數額減半收取,其餘均不予優待。
柒、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項考試「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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