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判時間: 2007-9-11 18:00
裁判觀點: 現在社會已經從以前的社會型態轉變,當轉變時,人的想法也是會跟著改變,像我阿公他們養狗就是為了看家(若是會抓老鼠等等更好),狗被毒死了也就埋一埋等等的,在養一隻就好
但社會變遷後,人開始認為寵物的生命也是該被尊重了~我想法律也可以慢慢注重到這些無法跟我們用語言表達的動物們了...
以上試驗PK辯論結束~感謝大家的討論,下次我會很認真的想題目的(Orz) 最佳辯手: 四物燉乖乖
不管是台灣,或是大陸,甚至美國,到處都有虐待寵物的人,有時看到還真的很難過,美國至少還有法律保護寵物,但台灣大陸就很少有相關法令了,對於這些層出不窮,隨處可看到的虐待寵物事件,您的看法是什麼呢?
(本人喜歡寵物...甚至認為寵物跟人是相同地位的生命,萬物也如此,但是冠冕堂皇的的大道理就免了...單純只需要表達出想法就好^^,順便偷偷玩一下PK辯論捏)
[ 本帖最後由 佐藤真子 於 2007-9-11 17:45 編輯 ] |
結束時間: 2007-9-11 18:00 裁判: 佐藤真子
正方觀點 (7401)
每隻寵物都是獨一無二的生命,虐寵的人真是太可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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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觀點 (6955)
不過只是寵物而已,又沒啥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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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手:9 ( 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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