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朋友的女兒被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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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shuoo 2007-9-22 14:10:33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 4402
david166822 發表於 2007-9-23 00:58
套一句對岸的話~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雖是各為其主,但真有違法,有必要在凹下去嗎?

我兒子,二年級.
和同學放學時到旁邊7-11,掩護同學偷口香糖.
雖然他沒有偷,店長堅持要把主事者送警局.

一堆家長到現場,訓誡自己的小朋友一番,就帶走了.
我堅持和主事者一同到警局,哪怕自己的小孩有事...(是很怕)

為的就是要讓小孩知道,不是你偷的,好處也不是你得的,
就算後來你能分到一些好處,你的所作所為,和偷東西的人是一樣,
都要付出代價的!


勸你的親戚,該說的就說出來吧...
該擔的就擔了,
除非她是被暴力脅迫,
若是自己明知不妥,而為了體察上意換來一絲*關愛的眼神*
那我和 瘋狂eric 的看法一樣...
那我也只能送他兩個字囉!
『活該』
大林爸爸 發表於 2007-9-23 01:31
為虎做倀.......戲後
:angel: :angel: :angel:
sk149r 發表於 2007-9-23 04:09
違法就違法 被髒到了 最好全部都講出來
我不相信他都自己禍 沒享到福
普羅米修斯 發表於 2007-9-23 07:27
小弟不想落井下石,但既然自己選擇挺綠,落到這種下場實在怨不得別人
說穿了呂秀蓮被起訴不過只是綠軍玩弄司法的結局。
又想用司法咬住馬英九,又不敢起訴謝長廷,
所以只好犧牲掉那兩個沒參選的,反正兩個本來就沒人氣
能拉著小馬哥陪葬怎麼算都夠本…


[ 本帖最後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7-9-23 07:28 編輯 ]
nopkkuangdau 發表於 2007-9-23 08:30

回復 12# 的帖子

看到這位大大的教育方法,
我突然覺得台灣的家庭教育有救了O_Q......
其他那些家長的小孩將來不知道會不會是第二個、第三個高危險犯罪群.....
lesoyu520 發表於 2007-9-23 08:31
跟錯主人  押錯寶了
如果今天是秀蓮姐出線
可能就準備雞犬升天了
所以   怨不得人
argood 發表於 2007-9-23 09:43
哀~
敢做就要敢當嚕!!
如果你爸媽朋友的女兒真的有做過...
那就勇敢點:出來認罪吧!!
真是委屈嚕...
不知道她這樣的罪會被判刑多久?
fzr750 發表於 2007-9-23 10:22
有拿就有罪,總不能有福我享,有難別人擋吧!!不然就坦白從寬,還能少關幾年,要怪就怪民進黨,要抓馬英九,卻燒到自己身上,只好犧牲沒參選的,嘿嘿!那就死咬小夫啦!!:angry:
zawy 發表於 2007-9-23 10:53
我只能說冤冤相報何時了,國家應以人民福只一起努力

但我們的政客們卻是互相的惡鬥~真不知道這樣台灣已經開始往下沈淪了
leo.shi 發表於 2007-9-23 11:53
原帖由 thermo 於 2007-9-22 20:59 發表


建議這位大大問問身邊當公務員的親朋好友,
她很難沒事,
因為:
1.如果她是奉上級指示辦理,
  1-1. 而且留下明確事證(上級下條子,在簽文裡明確寫下指示...等可為呈堂證供的"事證"),
       ->那她"可能"沒事. ...



小弟我非常同意這位大大所說的,而且條理清晰分明,當有官司纏身的時候,每個人都會急於撇清關係,一不小心就會替人揹黑鍋:angry: ,其他大大說的算是在說笑話啦!: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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