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人靠際遇 持續愛一個人靠努力

alanbady 發表於 2007-10-1 11:19:1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924
愛上一個人靠際遇 持續愛一個人靠努力
你相信「Mr. Right」存在,還是「Mr.Rights」存在?
也就是說理想的伴侶真的就那麼一個嗎?還是有很多個呢?
往往許多人在抉擇伴侶時,容易東想西想,不知所措,就是因為害怕一時做錯決定,看錯人,造成終生的遺憾。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蕭伯納說:「此時此刻在地球上,約有兩萬個人適合當你的人生伴侶,就看你先遇到哪一個,如果在第二個理想伴侶出現之前,你已經跟前一個人發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賴的深層關係,那後者就會變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個人沒有培養出深層關係,感情就容易動搖、變心,直到你與這些理想伴侶候選人的其中一位擁有穩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開始,漂泊的結束」。
愛上一個人不需要靠努力,只需要靠「際遇」,是上天的安排,但是「持續地愛一個人」就要靠「努力」,在愛情的經營中,順暢運轉的要素就是溝通、體諒、包容與自制(面臨誘惑有所自制)。
有許多人總是為「際遇」所迷惑與苦惱,意念不停、慾念不斷、爭逐不散,而忘了培養經營感情的能力才是幸福的關鍵。所以不要去追問到底誰才是我的Mr.Right,而是要問說在眼前的伴侶關係中,我能努力到什麼程度、成長到什麼程度,若沒有培養出經營幸福的能力,就算真的Mr.Right出現在你身邊,幸福依然會錯過的,而活在猶疑與遺憾當中,這不就是許多「愛情虛無症」的遭遇與心態嗎?
若你此刻已有一位長久相伴的伴侶,不要再隨便三心二意地猶疑了,我們往往不易察覺感情中的一個陷阱,就是「近親生慢侮」,也就是經濟學中的鐵律「邊際效益遞減法則」,跟你在一起越久的人,就越容易麻木與忽視,而新鮮的「際遇」總是那麼動人可愛。
在感情對待中,難免有摩擦與無心的傷害,而且論得罪自己的次數累加起來最多的人,當然是跟我們在一起最久、最親近的人;而新歡呢,又還沒開始有得罪你的機會,再加上他的刻意討好,所以新歡怎麼看怎麼可愛,舊愛怎麼看怎麼討厭。
但別忘了,新歡身上總是有不確定的未知數,舊愛身上就是有難得的熟悉感、確定感、信賴感。千萬不要隨便在偶然的「際遇」中迷失了自己,錯放了幸福溫暖的手。
所以蕭伯納的話,是要提醒情人不要太鑽牛角尖於尋覓那唯一,應該把精神用在學會經營幸福的能力上,同時也提醒我們「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飲」-若有幸遇到了難得的伴侶,就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一生何時會遇到兩萬個其中的幾個,所以要知福惜福、活在當下。
人要的是片段,女人要的是完整;男人會偶爾想到他愛的人,女人常常想到的卻是她愛的男人有好多;男人都認為:花、鑽石,都是女人最想要的等等,其實女人更需要的是~~你的傾聽,她內心裡面最真實的感覺;你的支持,當全世界都認為她不對,離她而去的時候,你還是覺得她是對的;
當連她自已都不相信自已的時候,身心疲累了,你可以去觸摸她最脆弱柔軟的心;還有你的熱情,愛情像一把火,一直燃燒的不熄;
你的冷靜,不能接受任何的誘惑;你的成熟,不會做任何後悔的事;還有你的誠實,你的誠實往往都是最困難的,對不對?其實女人最希望的就是可以成為男人的朋友,我們可以一起分享,一起笑,一起哭,一起創造,一起激發,一起無理,一起瘋狂。但是我們又可以互相尊重,彼此的相愛,直到世界的末端,你知道這種的感覺有多麼的美好嗎?以上所說的只是女人要的那份而已,不過,如果你都能夠做得到,這已經是女人的完整了。
愛上一個人很容易,愛的得法卻很難。它是一門值得你花上一生的心力去學習的課題啊。往往渴望愛情的人還看不清楚自已要什麼的時候,便會陷入愛裡面不可自拔,最初吸引你的不就是那個才華洋溢的人嗎?既而在又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理下,他竟然成為你心目中那個尋尋覓覓可遇而不可求的對象,終於我們說服了自已『就是他了』。
他應該就是那個最適合我,最懂得我的那個人了,常常從最初的開始到終於的過程裡,我們都會很容易失去自我,然而這都是因為愛啊,為了愛,我們習慣犧牲奉獻,為了愛,矮化自已讓對方快樂,為了愛,甘於委曲求全,為了愛,我們會裝著看不見,裝著聽不到,愛的是那個被神話的愛人,是那份牽腸掛肚的感覺,是那份人前的驕傲,是那份自以為是的愛。
愛要愛的得法,愛一個可以陪你笑,陪你哭,陪你渡過一切的困境,不離不棄的人,給也要給得心甘情願,給對方心中真正響往的,需要的,一個眼神,一具擁抱,一個親吻,或是一份支持的力量,彼此在對的時候,做出對的回應,你愛對人了嗎?
為了一個深愛的背影,我曾經守在巷口,久久不去。為了一個匆忙的側影,守候著一個熟悉的站牌,始終如一。為了有一個肯定的答案,守著一個很久很久揮不去的夏天,但是~~背影終歸只是背影,夏天的記憶終於在時間裡面慢慢的散去,而巷口變成了
公園,而站牌也變成了停車格。我真的相信我曾經這樣的愛過,不會只是因為我年輕的緣故,因為愛,我學會了等待,才學會了堅持,至於曾經高高的被抬起來,又重重地被摔下去,如果是真的為了幸福的緣故,又算得了什麼呢?我依舊沒有放棄,我有這樣也愛過。一路走來,一路辛苦,該怎樣才算是真愛過呢?
也許只是短短的相遇,卻是深深的濃情,就算再久的等候,也許花上一輩子的時間,又算得了什麼呢?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感情,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理由跟註解,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定義走著。
我不喜歡太黏的生活,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又不時的希望與他朝夕相處。
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有時候,很多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己所要的。茫茫人海中,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
個性、相貌、生活、談吐...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為著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人的分數。呵~~好笑的是,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去了哪?
我們都一直在找自己的100分對象,那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上人家??
『算了吧~~我才不要找100分對象,找到了又怎樣呢??』
很久前,我就已經放棄了尋找伊甸樂園的夢想。佛語『回首輕掬,隨身幸福。』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或許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可能他不是100分,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但是在這段的歲月中,也就是你找到自己的最佳導師。不管是愛或是需要,這是自己最清楚。不要被文字給框住自己就此裹足。現代人真的很好玩,發明一些字來做為彼此溝通的方法,也就因為這些字,讓自己更不敢跟別人溝通。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我希望我所有的朋友們都不要犯下同樣的錯誤不管今天他(她)知不知道你(妳)喜歡他(她)不管今天他(她)會不會拒絕你(妳)
不管今天這份愛是否是被世人所允許的趕快去向你(妳)喜歡的人說一聲「我愛你」吧!也許你可能會被拒絕也許被拒絕的傷會很痛但是請你一定要告訴他你是愛他的,因為,或許下一次你就沒有機會再告訴他了……….
請大家記住我的一句話:「喜歡上一個人絕對不是一種錯,因為……….
如果,喜歡上一個人是一種錯的話那麼全世界的人都正在犯錯…………」




<後記>
多年前看過這篇文章時,就想過原來緣份這東西還能用統計的方法算出機率來,以目前全世界人口為依據算出一生中可能的適合伴侶人數,因為算命師或坊間的各種姻緣算命都只能告訴妳可能在多大年紀可能會有啥際遇,頂多告訴妳可能會碰到什麼樣的人。但是我們的一生中不知會碰到多少異性來來去去,況且有些人還不是自己直接遇到,可能會透過某些人的關係而相遇,當自己碰到當下這個人時,可能會想她(他)到底是不是緣份之一,因為過去的人生經驗裡會告訴自己有時準,有時可能不準,當是時間總會讓自己知道答案,不論是短時間的相處後卻分開了,或是經過了幾年的相隔又再次重逢,但自己卻不知道會碰到多少可能緣份之一的人,也許該保握住的機會卻在一念之間會懷疑或逃避,會不會是下一個呢。
而兩萬人看似很多,但若以自己一生中最可能居住的台灣人口計算人數可能少到幾十人,即使有異國情緣也可能少之又少,也要看是否有那機緣存在,況且扣除許多彼此年齡差距過大的不可能性與大多數為男大女小的搭配後,也許只剩二十人左右,這些人有人可能因為地緣,職場,生活,宗教,條件等關係一輩子都不會與自己相遇,加上要在適婚年齡可能碰到的人,扣除過去已經碰過的緣份,剩下的就是未來的可能性也許是個位數,甚至為零,想想這樣的裡論既有趣又實際呀!
看過近些年常發生的八卦新聞,某某企業小開或富賈娶得影藝圈美女或模特兒,外鮮表象下的婚姻常常潛藏的危機,不是暴力就是生活圈差異太大,而這些人當有一天那所謂尊貴的價值被剝奪後還能存在多少的愛情實力,真要替其捏把冷汗。與其找個百分百的伴侶,還不如尋找一個在價值觀相近與心靈上能彼此溝通的人還更為重要。
最近有緣碰到一位心儀女性,不論談吐、舉止、氣質與裝扮,即使未必每一項都是百分百,反而在整體上卻讓自己有著一種難以言喻的舒適感受,進而得知其價值觀與客觀條件其實與自己有多處相近之處,也可避免往後的可能衝突,這也是自己過去生活經驗中的體驗。但人生就是這麼奇妙,很多人應該都有這樣的經驗,我們在與他人的言談互動間總能直覺上辨別出誰是與自己多頻道契合的人或是很多地方類似的,相信自己的眼光應能辨識出怎樣的人值得追求。即使她在情感的表現上較為拘謹,不見得能很快地接受可能的際遇,也拘泥於某些主觀的自我認定,也許受限於過去經驗的窒梏。但一樣的米養百樣的人,同樣的條件未必有同樣的個性,相同的個性也會有不同的處事方式,端看每個人成長環境與過去的人生歷鍊。也許當她走過「千山萬水疑無路,柳岸花明又一村」之慨時,屆時終能理解原來緣份不必外求,其實只要打開自己心裡的枷鎖。

[ 本帖最後由 貪婪殺手 於 2008-10-31 11: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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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伎佬 發表於 2007-10-3 23:57
相愛容易相處難,現今的社會每個人自由慣了,都是家中的天之驕子,生活上都是我行我素慣了,很難去過團體生活,或是小團體的生活,而且每個人都只為了自己想,也因為才會有如此的分爭,人家古人說,夫妻床頭吵床尾合,可是現今的社會,床頭吵床尾確合不了,現在人最需要學的就是如何相處。: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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