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增列國際經貿法律組

athenami7531 發表於 2007-11-16 10:26:1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3232
考試院會於今(15)日通過考選部提報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案,在現行11組別外,增列國際經貿法律組,另參照其他駐外人員特考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體例等,適度調整本項考試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規定。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由於本項考試缺額不多,且非年年舉辦,往例均與外交領事及國際新聞人員特考合併舉辦,近來因我國加入WTO等國際組織,為配合用人機關進用對國際經貿法律事務及英文語言能力人才之用人需求,爰增列國際經貿法律組,除可適時補實經濟部及國貿局對外業務之需求外,亦可提供應考人另一選擇報考機會。
考選部表示,為使駐外人員特考體例一致,方便應考人準備,考試院會同時通過本項考試刪除中華民國憲法、取消國文科目成績設限及調整成績計算等規定。本項考試規則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本項考試預定在明(97)年9月底舉辦,有志服務公職之朋友,請隨時留意考選部公告之考試日期並踴躍報考。

註:全文取自考選部,詳情可另參考考選部相關資訊,大家加油!:emo 019:

[ 本帖最後由 max1130 於 2007-12-29 22:26 編輯 ]

暫無任何回文,期待你打破沉寂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