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是否到最後就會想和對方共同生活呢??
當兩人共同生活了以後是否會越來越喜歡對方呢??
一直以來我都不喜歡太黏的相處方式
因為總覺得人與人之間相處時間越久
因而產生的摩擦和爭吵就會越來越多
可是當喜歡變成愛的時候
想念又似乎是種必然模式
累積許多想念的念頭以後
共同生活又像是最佳選擇
可這又像是一個循環似的
會越來越多又變越來越少
喜歡與愛的感覺互相拉扯
那麼我在想-”共同生活”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還沒想到需要如此的原因
還沒想到該這麼做的理由
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經找到這樣的理由了
[ 本帖最後由 貪婪殺手 於 2008-8-29 14:1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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