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米修斯
發表於 2007-12-13 22:31
只能建議閣下,如果文章所言屬實,請閣下速謀他職吧!
一來貴科長放任部屬上班時間打混上網不管,便是對公司不忠。
二來貴科長為了一己私慾拿年終考績作要脅,便是對員工不義。
像是這種不忠不義之輩妄棧權位,
對閣下一生功業絕無助益,趁早遠離為是!
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
閣下不思單雄信割袍斷義之舉,效管幼安劃席絕交之行,
為了區區年終考績;反欲為賊引路,
全然不想這般貪淫好色之徒殊非良人,
竟要將Q妹推入火坑?大謬矣!大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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