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制度是如果要當調劑處方籤的健保藥師,則需要2年調劑經驗並修滿48學分,
而今年所討論的是關於所有執業的藥師需每6年修滿144學分才能換照繼續執業,
主要是針對一些只賣OTC之類的藥品而不收處方籤的藥師,
畢竟如果不當健保藥師,其實只要考到執照而不需繼續進修就可以一直執業下去,
設立這個的目的應該也是希望藥師最少能夠一年修個24學分來自我進修吧,
對於這方面我是持贊同的立場,至於反方的話,只能給一點建議,
先從不同的世代,例如藥劑師和藥劑生的立場,
還有部份比較不需要使用到執照的人,例如從事藥廠行銷方面或研究的人,
建議先想對方贊同的方向來予以反駁,而自己的觀點盡量客觀簡單化,
至於持續教育不普遍的問題,建議可以去台灣臨床藥學會的持續教育,
裡面有一整年的持續教育,如果有心的話,可以把各地區的持續教育統計一下,
有數據和圖表化比較容易說服別人,不過.....一個地方在爛,至少也會提供一年24學分,
盡量讓人忽略這個方向,而提高城鄉之間的差距才比較有高的勝率,
不過還是要祝福你,因為我也蠻難說服自己的說= =a......
PS:其實我還不是很清楚你到底想要什麼,只能約略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 本帖最後由 botten 於 2007-12-27 20:18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