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請教管委會主任委員資格

wushrentony 發表於 2008-1-7 14:11:2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738
我們的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管理委員宣選出後,尚未報給市公所前,他的太太就拿著先生委任她出任主任委員的連署書到各住戶,要求簽名連署,並說已經請教過專家,只要1/2住戶連署,就可以由她出任主任委員,這樣可以嗎?
我們大樓的規約,規定主任委員、財委、監委,都必須是區分所有權人,前一年,也是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選出先生為管理委員,但是管理委員會選出的主任委員卻是太太,因為大家搞不清楚區分所有權人到底是誰,但經過一年,大家都已經注意到此事,所以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就有人說出此事,但他因來不及變更,仍由先生當選管理委員,所以會後才去變更房屋所有權登記夫妻共同持有。
我們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紀錄,在幾年前曾議決,規定委員幾次沒有出席管委會議,視同自動辭職由候補委員遞補,所以大會除了選出委員也同時選任候補委員。
問題:如果才剛剛選出的主任委員,連管理委員會議都還未召開過,就用這種方式,改回太太出任主任委員,那選候補委員幹什麼呢?
有什麼方法可以制止呢,因為在委員會中他們佔多數,又有檢警背景,說法律,都被他們唬住,也不知道他們這樣做可不可以?如果不可以,怎麼辦?別告訴我用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這社區有好幾百戶,每年定期開會,難度都很高了,為這種事更別說了。還有其他方法嗎?

[ 本帖最後由 p11111 於 2008-1-27 04: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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