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領包裹 郵局要收保管費

johnnyxx5678 發表於 2008-1-29 22:26: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134
台灣郵政公司二月一日起實施兩項新措施,調降及簡化傳真郵件資費;另一方面為降低保管及清點郵件困擾,各地郵局免付費存局候領郵件的期限由現行兩個月縮短為十五天,自第十六天起將按日加收新台幣二至六元不等的逾時保管費。

台灣郵政公司表示,由於郵購型錄、電視購物及網路購物盛行,寄存各地郵局的「存局候領郵件」日益增多,為促民眾儘早領取郵件,因此縮短候領期限。

「存局候領郵件」是寄件人於封面寫明收件人姓名、電話、寄達地郵局名稱,並書寫「存局候領」字樣,再由收件人憑身分證明文件到郵局領取。

調整後的國內函件、包裹存局候領期間,以候領次日起算十五天為限,國內快捷以五天為限,但收件人可以書面申請延長至一個月。申請展期者,若逾期未領取,則自第十六天起,國內函件按逾期日數每天收逾期保管費新台幣二元,國內包裹、快捷郵件每天收六元。

國際郵件存局候領期間仍以候領次日起算兩個月為限。但存局候領的國際郵件,自候領次日起十五天內免付保管費;超過十五天,除國際函件免付費外,其他郵件按逾期日數每天收逾期保管費六元。

另外,郵局自二月一日起調降國內傳真郵件資費,並一律簡化為按地區計價。調整後傳真資費,同縣市每頁十元,不同縣市每頁十五元,傳真郵件投遞費則調整為每件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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