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1/29 19:17 程沐真 陳昀隆
2天後,第六屆立委任期就要屆滿,沒有連任的立委,依照規定要將立法院公發的電腦和PDA通通交回,
有不少即將卸任的立委,卻是把價值6萬元的筆記型電腦,和3萬元的公發PDA通通帶走;
對於這樣的現象,立法院的總務處相當低調,不願意公開說明。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該繳就要繳回,委員如果說,個人因為他自己,應該說習慣不太好,這小便宜其實也不需要啦,也不差這一點。」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像我是所有的電腦,包括PDA,只要是立法院任何一個財產 ,大大小小全部都還,這是我想我們的義務。」
甚至更傳出,在清點電腦設備時,發現有立委只還外殼,內部的主機板卻被抽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29/8/spnf.html
我們公司制度 ~ 離職人員 ~ 小到"橡皮擦"都要 列清單 繳回 ~
難怪 ~ 立法委員 那麼敢貪 ~ 因為"小貪" 都沒人敢講 ~ 何況是 那些"貪"的"很大"的 ~
[ 本帖最後由 vandriving 於 2008-1-30 08:0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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