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汪俐‧綜合報導
2008 / 01 / 30 星期三 09:50
據媒體引述陸委會高層說法,台灣相關部會正在研究,擬開放陸資得在台融資購置房地產,並不追究資金來源,適用範圍僅限商用辦公大樓,而非外傳的一般住宅。
《大公報》報導,2002年起,台灣開放陸資投資台灣不動產,開放對象即包括大陸民眾、經許可的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以及經公司法認可的陸資企業。
不過,時至今日,台灣尚未實際放行大陸法人機構與陸資來台,陸資來台購置房地產案件,除其中一件為大陸人士在台購置靈骨塔塔位外,其餘都是以大陸配偶名義購買的住宅,開放成效並不理想。
台灣2008總統大選後,兩岸經貿政策將有所調整,一旦開放大陸民眾來台觀光,以及兩岸包機更加頻繁後,准許大陸航空公司與旅行業者來台設立辦事處也將勢在必行。目前,相關單位未來也不排除開放大陸金融機構來台設立辦事處,這都牽涉到陸資來台,在台灣購置商辦大樓的問題。
業內人士分析,對陸資來台意願影響的更大因素,可能是未來將不追究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的資金來源。
陸委會官員表示,台灣商辦大樓價格,在亞太地區屬於偏低,開放後對陸資將產生吸引力。
據了解,2002年8 月公布的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許可辦法中,原本准許陸資投資台灣觀光旅館、觀光旅遊設施的開發與經營,但因陸委會內部有強烈反對意見,改為禁止陸資投資台灣重要景區的不動產。
陸委會表示,國安部門擔心一旦准許陸資能在台灣重要景點投資飯店與旅遊設施,日後大陸客赴台遊成行,若只選擇陸資飯店與旅遊設施住宿、消費,將影響台灣旅遊業者權益,更何況大陸迄今也未開放台灣業者在大陸重要景區投資飯店與旅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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